在如此的场合下再见到小舅舅,我心中顿时百感交集,要知道,我已经快二十年没有见到他了。他的容貌虽然有所改变,饱满的双颊已经下陷,眼角布满了皱纹,头发也已经花白一片,但是我还是一眼就认出了他。
他看见了我,脸上洋溢出都年前那种灿烂的笑意。他先和404组的人打招呼,寒暄了许久。黄莺和碌碡已经不是第一次见到大领导,没怎么感到拘谨,倒是柳青显得格外害羞,往日出口成章的他,说起话来居然张口结舌。
小舅舅一直笑呵呵地说这说那,一点没有要责怪我们的意思,看来我们之前担心纯属是庸人自扰,而至于他来这的目的,他自己不说,这个场合我也不好去问。谈话进行了十几分钟,内容十分无聊,简直就是唠家常,一点工作上的事情都没有,说完了话,小舅舅准备离开,让我也跟了出去。
我跟着小舅舅出了陆之酒店,在周围的林子里漫步。再次看到他,我心绪澎湃,有无数的话要对他说,可是时间这么长,经历的事情这么多,一时之间我真不知道该从何说起。对于小舅舅的记忆,还要回到我小时候。
那时候,我大约八、九岁大,我的父亲原来是林业局的一个科长,从我记事起,我和我姐姐,还有父母一家四口一直住在林业局的家属院里。那是个类似四合院的大院子,住了差不多十几户人家,我家的房子位置比较好,冲着正南,应该算是主房。
小舅舅大约1991年来到我家借住,我的母亲就和邻居潘婶子商量,将一间堆放杂物的西厢房腾出来给他住。小舅舅当时在北京某高校念书,是个大学生,那年头的大学生比现在含金量要高得多,是稀奇物种,潘婶子一听说要来个大学生,立马就答应下了。
尽管周围的人对小舅舅都是刮目相看,但是我的父母却不以为然,后来我才知道,小舅舅大学是毕业之后,什么也不干,整天游手好闲,隔段时间就玩失踪,我的姥姥担心他学坏了,所以才逼着他来我家,让我的母亲看住他。
尽管如此,我和姐姐对小舅舅的看法还是不错的。小舅舅当年也算是一个俊俏风流的才子,身材匀称,面皮白净,眉宇间英气逼人,一看就是个人物。他对我和我的姐姐非常好,经常买来稀奇的玩意,就是因为他,我才能在八九岁的年纪就吃到了巧克力,这件事一直在我的小伙伴中成为传奇。
他送过我姐姐一个大个的洋娃娃,美得她恨不得上学都要抱着。他还送过我一个自动铅笔盒,让我一夜之间成为同学中响当当的人物。
我还能记起我带着铅笔盒上学的那天早晨,前来瞻仰高科技的学生排出好几米长的队伍,其中甚至还有一个年轻的老师,他拿起自动铅笔盒把玩了一会,不由赞叹道,好东西,真是好东西,一个铅笔盒中蕴藏了多少科学知识啊!
在同学和老师羡慕的目光里,我小小的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也正因如此,我和我姐姐对小舅舅的感情非常好。他也送过我父母很多东西,但是他们坚决不收,他们的理由也很充分,小舅舅这样一个无业游民,哪里弄来这么多钱,买这么好的东西?
言外之意,小舅舅根本就不学好,虽然表面上光鲜亮丽,背地里不知道在干什么见不得人的勾当。要知道,他送给我姐姐的那个洋娃娃的钱,能抵得上我父亲半个月的工资。这么一大笔钱来路不明,实在无法让人不起疑。
但是我和姐姐却理会不了这些。我们当时都坚定地认为,小舅舅是大学生,是拥有无尽知识和能力的精英,那他肯定有自己挣钱的路子,最后我们一直认为,小舅舅肯定自己造了一台能下钱的机器,他肯定有用不完的钱。
我们能这么想,其实不是空穴来风。小舅舅平时几乎不出门,我们去找他时,他要么是在看书,要么是鼓捣着什么东西。我姐姐说,小舅舅指定实在造原子弹,是为建设四化做贡献,我觉得原子弹这事有点夸张,但我还是一厢情愿地认为,他是在自己琢磨做坦克。
其实我们都想错了,他一直在努力琢磨的,是一台彩色电视机。90年代,彩色电视可能在大城市趋于普及,但在我们龙城,那绝对是个稀奇玩意。小舅舅虽然有钱,但是以他的财力来看,买一台全新的长虹彩电肯定是捉襟见肘,几千元钱当时可是大数目,毕竟“万元户”就可以出去吹牛逼了。
所以,他不知道在哪里淘换来了一台完全坏掉的牡丹彩电,我还依稀记得那是十四寸屏,插上电根本不亮,但是经过小舅舅彻夜的研究修理,一个星期后,我们就真的看上了第一台彩色电视机。
我还记得他把彩电修好的那天傍晚,他支了个铝丝的天线,将彩电摆在天井里,大院里的人都过来看,直到那个时候,我才知道,中央台的台标是金黄色的,而不是白色,不过,现在又是白色了。
这件事,让大院里的人对小舅舅更为刮目相看,人前人后都是一致赞扬,每每遇到我的父母都是赞不绝口,这也让我的父母感觉脸上有光,所以对小舅舅的态度也是稍有缓和。就是用他修好的那台彩电,我和我姐姐能够整个暑假玩魂斗罗和忍者龟,现在想来,真是我这一生中最美好的时光。
但是,在小舅舅借住的那段时间里,他曾经毫无预兆地失踪过两次,每次大约半个月的时间,这让他在我父母心中刚刚维持住的好印象,一下子下滑千丈,他们不只一次地训斥他,并追问小舅舅到底去了哪里,干了什么,每当这时,小舅舅总是苦笑着左搪右塞,胡编乱造。我的父母也没什么办法,只好一边拉他去找工作,一边给他安排相亲,这个想法很简单,男人有了工作和婚姻,一切都稳定下来,那么他也就没有别的想法了。
对于找工作,小舅舅勉强答应了,但是相亲的事,他总是想出奇妙的办法脱身,我的父母对此十分生气,硬生生地将他押赴相亲地点,相亲的对象,就是邻居潘婶子的侄女,当时是龙城县医院的护士。
小舅舅出于无奈,只好硬着头皮去相亲。他对相亲的事情基本上是抗拒的,所以连对方什么样都没仔细看,便找个理由回来了。但是那个护士倒是对他一见倾心,在之后很长的一段时间里,经常来我家找他,顺便还帮我母亲洗衣做饭,一副弟媳妇的样子。
那个年代,女孩都矜持得厉害,女追男更是非常敏感的事情,一般的女孩肯定拉不下面皮来,这要传出去,就跟女流氓没两样。但是这个护士还是义无反顾地追求小舅舅,我母亲说这个女孩真大胆,我父亲却说,不是女孩大胆,是你亲弟弟太召女孩子喜欢。
小舅舅对于护士的热切追求,表示十分无奈。他不只一次地旁敲侧击,他并不是喜欢她。但是女孩并没有退却的意思,只要小舅舅还是单身,那她就有权利追求。她的死缠烂打让小舅舅很是苦恼,他一直闷闷不乐,放下了手中的所有事情,开始养起花来。
他在窗台下开了一片空地,用树叉子支起了一个小棚子,我和我姐姐好奇去看,却发现里边种的是一根干巴巴的枯树枝。我们大失所望,虽然小舅舅声称那是花,但在我们看来就是一根烧火棍。他也不和我们争辩,自顾自地照顾那棵“花”。
冬去春来,小护士还是经常来骚扰小舅舅,小舅舅也一直闷闷不乐,直到一个初夏的午后,我和姐姐正在房里做作业,突然嗅到一股奇特的香味,沁人心脾,令我们精神都是为之一振,我们嗅着香味,跑出屋子,便看到小舅舅的花,开花了。
我至今忘不了那花的样子,因为它太大了,足有脸盘大小。那巨大的粉色花朵正在怒放,娇艳欲滴,招蜂引蝶。霎时之间,整个大院里弥漫这那股甘甜的馨香。大院里的所有邻居闻着香味赶来看,而小舅舅却蹲在台阶上,叼着烟卷,傻乎乎地笑起来。
花开的第二天,毫无预兆地,小舅舅带着一个漂亮姑娘回来了。他和她拉着手,举止无比亲昵。我的父母一见如此,就知道两人是相好的,便责怪小舅舅有了女朋友也不跟家里人打招呼,让人白操心,然后连忙买就买肉,准备饭菜。
那个姑娘我是认识的。她在老城区有个花房,就在我读书的小学旁边,我那时候崔健的《花房姑娘》很火,所以我们就叫她花房姑娘。她总是扎着碎花的围裙和头巾,每天虽然和泥土打交道,却总是一阵不染,不论你何时见到她,她的脸上总有着粲然的笑意。
她的美是震撼人心的。这种震撼绝非来自她清澈明亮的眼睛,也不是吹弹可破的皮肤,更不是笑起时左脸的小酒窝,而是她本身带来的一种氛围。
一个动作,一个眼神,云泥立判,那一瞬间,她是不食人间烟火的,那时你会意识到,自己不过是碌碌众生的一员,多年以后,我才明白,这种氛围叫做气质。
小舅舅和花房姑娘在我家吃过饭以后,大家就传开了。除了潘婶子,其他邻居都说他们是郎才女貌,天造地设的一对。我和姐姐也觉得自豪的不得了,自己的小舅舅获得最为漂亮姑娘的爱,这已经够我们吹好几年的了。
那个爱慕小舅舅的护士得知此事,据说哭得死去活来,差点就寻死觅活。我的母亲害怕出事,频频去看她,倒也费了不少功夫。但她还是愿意的,她心里肯定明白,一切女人跟花房姑娘相比,都要变成淤泥。
小舅舅在和花房姑娘确定关系之后一个月,他就辞别了我的父母,说要去广州闯荡一下,做做生意。我的父亲因为见过太多的同事下海,最后赔的血本无归,便不太愿意让小舅舅去冒险,但最好还是拗不过他,终于放他走了。
小舅舅带着花房姑娘走后,开始还往回寄信,并且时常还会邮东西回来,但是这种情况在持续半年之后便停止了。最终一封加急的电报传来,里边说小舅舅在一次航运中遇到了事故,葬身海底,连尸首也找不到。
从那以后,我再也没见过他,直到上次面试的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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