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征兵令

2018-04-01 作者: 公子墨水
第一章 征兵令

国破山河在,城春草木深。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

杜甫两句诗歌,便道出了整个乱世的生离与死别。

在一座普通的小村庄,因为村中富贵人家姓王,所以叫做王富村,阳光炙烤着大地,一部分耕地已经长出了半人高的杂草,毒蛇在其中任意穿行,上演着一出又一出的奔逃。

这个村子虽然坐落着二十几间院子,但是其中一半,窗户已经破烂得不成样子,充斥着蛇虫鼠蚁,明显已经荒废了很长时间。但是就这么一个破败的村子,却在一大清早,突然就沸腾了起来,一队骑着骏马的募兵官来到村口,面色冷峻的宣读征兵令。

“哇!”一个中年汉子从征兵令中听到了自己的名字,直接就哭了出来了,一下摊坐在地上:“为什么是我,为什么!我家里还有六十岁的老母,尚在吃奶的孩儿,我死了,他们可怎么活啊!”

傻子都知道,现在可不是太平年代,从军基本上就是直接送上战场,甚至可能被当做炮灰,用血肉去阻挡敌人的马蹄和尖刀,要是被叫去营田,或者筑城,那都完全算得上是祖坟冒青烟了!

不过即便如此,也有一些人,在给后背刺上“精忠报国”四个大字后,主动来到村口,坦然站到了募兵官身边,他们身后的亲人,带着即担忧,又欣慰的眼神,默默流着眼泪。

李越在农田里弯着腰,在齐腰的麦子堆里找寻着各种虫害,火辣辣的太阳晒在后背上,也只能忍受,偶尔看到几只正在啃食庄稼的蝗虫,便飞快将它们抓住,拔去后腿,放进腰间的麻布袋里面。

穿越到这个世界已经有一个月了,每次想到这里,李越就忍不住想要骂娘,到呼伦贝尔大草原去看看天苍苍野茫茫,当地人也颇为好客,给了些钱,就让他在帐篷里吃烤牛肉,喝酥油茶,聊开之后,还拿出了酒。

于是李越就和几个康巴汉子一顿海喝,等离开的时候,脸红得像猴屁股,走路自然也是七倒八歪,还好年纪轻,不至于完全迷糊。

结果没走多远,竟然遇到了罕见的龙卷风,当时李越还以为自己出现了幻觉,于是索性向龙卷风跑过去,并且高呼,我要上天了!

其实现在想想,虽然读书不多,但是这呼伦贝尔大草原上,怎么可能有龙卷风?要不是老天爷的玩笑,那就只能说外星人的阴谋。

不过甭管它到底是啥,等到李越再次醒来,他已经躺在了这个世界,而且饥肠辘辘,快要饿死了,幸好遇到好心的地主家老夫人赏了他半个馒头,并收留他到农田里帮忙干农活,否则早饿死了。

“这么下去不是办法啊……”抓了半天虫,李越擦掉额头上的大汗,一下瘫坐在田垄上,看着自己不断消瘦的腹部,苦笑着摇摇头:“天天抓田里的虫子和老鼠来加餐,也不是个办法,得找点路子。”

作为一个穿越者,不搞点事情出来,怎么对得起自己这身份?不过话虽这么说,但是万事开头难,至今他都没有想到一个好办法,就连冒充读书人都做不到,这里用的古汉字,虽然靠着蒙,也能大概看懂,可是书写就成了大问题。

要是自称读书人,却连字都不会写,保准得让人笑掉大牙。

“李越哥哥!”正在思索之际,一个十岁大的孩童迈着大步,飞快跑来,气喘吁吁的停在田坎边上:“李越哥哥,老爷叫你过去,说是有重要的事情。”

“重要的事情?”李越一听,愣了一下:“他叫你来的时候,可有说什么事情?”

“这倒没有……”孩童嘟着嘴,挠了挠后脑勺:“老爷只说了非常重要,而且很急,要你立刻过去。”

“我知道了。”李越站起身,抖抖身上的泥巴和灰尘,向不远处的大宅子走过去,不过却走得很慢。

重要,立刻,很急?李越顿时心里发笑,这个地主,虽然人还算良善,但绝不是拎不清的主,有什么重要的事情,需要和李越一个帮工商量?今天上午募兵官来了,而地主恰好有个十六岁的儿子。

“李越贤侄,你可算来了。”慢悠悠地走进地主家的院子,正在大堂来回转悠的地主看到他,立刻健步如飞,片刻就走到李越面前,抓住他的手,露出灿烂的笑容:“李越贤侄,你最近还在村里呆的习惯么?”

“习惯啊,托王老爷洪福,”李越把手从地主那肥硕的手掌里抽出来,嘴角略微上扬,勉强挤出一张笑脸:“不知道老爷您急着叫我来,所为何事啊?”

“哎,叫什么老爷,你和其他人一样,叫我王叔就行了。”地主勉强挤着笑容,火辣辣的太阳晒在他的额头上,全是汗珠:“其实你和我们家也是有缘,一个月前,你就倒在我们家门口了,正巧我母亲去县城拜佛回来,看到你,就日行一善……”

“王老爷。”李越连忙打断地主的滔滔不绝:“您呢,也不用说这些,老夫人救我一命这事情呢,我是肯定会记住这个恩的,毕竟我是读过书的人,当然知道滴水之恩,定当涌泉相报的道理。”

听到李越的话,地主顿时连眉毛都笑开了,正要说话,李越突然转过身,看向门外:“但是,涌泉相报,不代表我为你们家去送死,而且老夫人对我有恩,但这王公子,可算是跟我有仇啊。”

“远的不说,这昨天他还在田坎上,指着我的鼻子骂,我就是你们王家捡回来的一条狗,说实话,这读书人啊,您是知道的,没什么力气,就是骨头硬了点。”

听了李越的话,地主脸上的笑容一下凝固了,双手紧握成拳头:“这个兔崽子,等他回来,我一定往死里揍他,李越你不知道,从我母亲救你回来那天起,她就说,你是我们家的大贵人,不是她救了你,而是天上的神仙,把你送到我们家门口。”

“喂喂喂,王老爷,您怎么越说越离谱了……”李越这下真被逗乐了,自己这身份变化可真快,从他们家的佃农帮工,一下子变成贤侄,接着又成了他们家贵人,要再这么说下去,估计能变成他爹了。

“其实您要我代替您儿子王悦去参军,也是可以的,毕竟老夫人也就那么一个孙子,我怎么忍心你们家绝后呢。”李越作出一脸凝重的表情,不过还没等王老爷说点啥,立刻伸出三根手指头。

“不过我还是有条件的,参军是上战场。你得给我把行头,细软还有干粮,都准备好。”

“行!”王老爷猛地点一下头,李越却赶紧罢手:“您先别急着答应,我要的行头,可不是您随便扔个锄头给我就可以了。听说老爷您祖上是个将军,还立下过战功,不说全套盔甲,至少也得有些好东西吧?”

听到这话,王老爷就露出肉痛的表情,李越主动宽慰道:“王老爷,我是去为你们家卖命上战场,您好意思就让我带着两袖清风去了?我可是读书人,手无缚鸡之力啊!”

“再说啦,那些兵器,放在家里,也就当个装饰品,还得定期保养,而且战场上,刀剑无眼,但要是给了我,那就是富贵在天,生死有命,出了啥事儿也只能怨老天不开眼,对吧。”

“……行,给你!”地主也不想再多费口舌,挥了挥手,一旁的管家赶紧跑过来:“老爷您吩咐。”

“去,把太老爷的那把刀,给我拿过来。”地主眉头紧皱,脸上的皱纹都挤到了一块,不过片刻之后,长吐一口气,下定什么决心一般。

“算了,都给你……还有我房间那两个金戒指,也拿过来,李越贤侄在军营里,打点关系,也是要钱的……至于盔甲我是真没办法了,我父亲年轻时好赌,输给人家了。”

李越没有多说,其实心里也清楚,盔甲这种东西,以他的力气,穿上了反而是累赘,实际效果可能还不如一块盾牌好用。

不一会,就看着管家抱着一把一米多长的棍子出来,不过李越定睛一看,这哪里是棍子,那末端有一圈铜箍,以及那隐隐约约能够感受到的噬血杀气,光是这么盯着,就不禁头皮发麻,背后一凉。

毫无疑问,这是一把堪称神兵的武器,而纵观华夏上下五千年,能够达到一米多长的刀,只有一种,那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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