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林小馆,店名像个路边的小餐厅,实是平城的顶级会所,主打淮扬菜。在繁华街区闹中取静,走的是古风精致的路线。雕梁画栋,幽竹亭榭,营造出世的意味……只是此刻显得有些不伦不类。
庭院里搭了个小舞台,一男一女说着韵脚搭配的段子,一旁投影幕布上跑马灯的转换照片,头顶上拉了一张条幅。
“再回首,风华正茂;重相聚,青春依旧,平城六中一班”
条幅下舞台四处交杯换盏,嘈杂喧闹得厉害。
虽然对美食没有研究,但孟晓只要不是瞎子聋子,坐在这仿古庭院里,伴着飞瀑流泉,听着琴韵悠悠,自然知道这儿的消费水平,并不是他这种穷人能企及的。
就是那种你可能听说过,但从不曾奢望,“与我无关”的地方。
好在别人买单。
有句话,同学会有两种人没兴趣。混的挺好的和混得很差的。混的差的比如孟晓,不用多说。混的好的显摆之后还一直乐意参与低阶层的聚会,那应该混的还不够好。
话是这么说,孟晓从温良脸上也没看出丝毫屈就的不耐烦,温良是这帮同学里最发达的。
毕业后孟晓和高中同学没有来往,应该说是和任何小学初中高中大学的同学都没来往。高中的记忆是做不完的试卷和发不完的呆,平淡琐屑,也没有涩涩初恋。他这样不爱热闹不善交际的人,即使混得风生水起,像这种几十人的尬聊,也定是能免则免。
何况混的差。
人群里五大三粗的一位,顶着光头,一脸横肉,脖子上小指粗的金链,呼喝笑骂,眼睛毫无顾忌的打量舞台上的女人,看上去像香港老电影里的黑道大哥——其实是办IT培训的,四下散发制作精良的名片,田少英。孟晓依稀记得他当年的样子,插班生,云林下面县镇的口音,羞涩怯懦,个子大脾气好,被人把汤面罩头上也不生气。
如今财大气也粗,感觉鼻孔里随时喷着金箔。手里好几家连锁店,就他自己的话,自个完全不懂IT,公司好多讲师也是外行,短期培训出身,但压不住生意红火。如今房产好几处,老婆好几任,戒指手表晃得人眼晕。
邹凯让孟晓猜这帮人里谁最有钱,孟晓眼界浅,以为这个田少英算一个,结果陆续指了六七个人都不对。
这是孟晓第一次参加同学会,拉他过来的邹凯说这已经是他们高三一班第七次“大聚”了。在被邹凯认出来的时候孟晓本想点头笑笑就走开,却被对方一把抱住。然后就被拖到这里。
十几年没见,名字什么的早忘光了,他对品牌气质什么的也没研究,猜人真就是瞎猜,惹得邹凯等坐他这桌的人讪笑。
同学里真正发达的是温良,此时并没有坐在主桌主位,独自靠在亭子的一角打瞌睡。衣着普通,头发乱糟糟,他是这一局能攒起来的主因。身家有好几种说法,但怎么样在平城区甚至整个云林市都是一号人物。
在孟晓的记忆里,“温良同学”在班上是一个寡言迟钝的黯淡人物。整天都捧着教材和教辅,时常自言自语些听不懂的句子。一季大约只有两套三套灰暗的衣服,毛衣的边角往往脱线。头发干枯眼睛无神,形象倒是能和现在普通白领一样的“温总”对应起来。
孟晓清楚,温良和自己,算是目前成绩单的首尾两端。
愿意参与这种聚会,负责买单,负责被吹捧被牵扯被巴结,是富贵还乡的情怀么?孟晓听着那些或羡慕或嫉妒的话语,看着有些卑微甚至无耻的谄媚,有些感慨。
“这么多年你躲哪去了?咱们老同学年年都聚,年年都没见你,现在在哪发财?”
邹凯一边说着一边挤过来,手里端着满满的吃食,当年他又瘦又矮,现在是又矮又胖,厚度逼近高度,圆滚滚的。孟晓本来离席在角落里葛优躺,邹凯挤开旁人,顺便把孟晓也挤得坐直了。
“躲个毛!我一直都是神隐少年啊,在和不在,也就你能发觉。”
“神隐少年……”邹凯呸一声,骂道:“孤魂野鬼吧!还和上学的时候一样,这样不好,不好!社会即人情,人情即社会,敞开了耍的人才耍得开。”
孟晓笑着低头,抿了一口酒,邹凯和他在高三坐前后桌,是他整个高中时期唯一的朋友。
“这几年咋过的?嫂子是哪里人?孩子多大了?在哪上学……”
孟晓晃了晃手,答道:“都说是孤魂野鬼了,哪里还有嫂子,你嫂子叫伍姑娘。”
邹凯没有接梗,一大口酒灌下去,脸上涨起红云,半会儿才道:“也好,也好。”
哪好了,孟晓纳闷,问道:“别光说我,你找的那位呢,漂亮么?”
“离了,前两年分的,女儿随的我。”
话题沉了些,孟晓慌忙绕开:“那你小子现在忙什么?”
“不忙,不忙,水货大学读完了,还没根没底就结婚,家里帮忙进了单位,前几年平平淡淡,朝九晚五,还可以。后来离职去做花店,赔了些。现在在市郊弄了几个棚,搞天然蔬菜,刚起步,前景很好,前景很好。你呢?上学那会儿你老说开书店开书店,没事就泡在书店里,我还陪你被店老板轰过好几回啊。”
不知怎么,氛围有点怪,孟晓在邹凯的胖脸上看出了不自在。
“现在这种环境,弄个毛的书店?书都是砌墙的装饰,现在不都是网文和电纸书吗。我不如你呀,大学没读完,也没进正经公司。最开始去了南方,在鹏城待了一阵,到处打工,瞎混。前几年回省城和人合伙开了个便利店,最近生意不好,收了店回平城,一直闲着,这不……”
话没说完便被欢呼声淹没。舞台上主持人是白逸凡和谢彤,当年的校草和校花,也是班对,如今是夫妻。
时间流逝并没有把两人身上的光彩消磨,不过是白逸凡稍有发福,挺起了肚子,头上油光水亮。谢彤身型依旧婀娜,明艳之余更多了份成熟的风韵,仍然是一对璧人。
欢呼的缘由是白逸凡提议去狮旗夜总会续摊,离这儿不远,一样的档次,会帐估计又是温良,故而群众的欢呼声发自肺腑震耳欲聋。孟晓觉得这是一个开溜的档口,只是不晓得向谁去告辞。
是正在签单的温良,带动气氛的白逸凡,还是四处应酬网罗的同学会会长孙佳……对孟晓来说,其实都是陌生人。
要不是邹凯之前给他引荐,陪他八卦,孟晓一个也认不出,其实即便现在知道了名字,也全然联系不起学生时代的种种。男生半是油腻中年,半是蹉跎大叔,女生已然徐娘半老,个别谢彤这样保养得好的,也总归是人妻。
悄悄走掉就行了吧。孟晓放下酒杯,走在人群的最后,渐渐落下,反正也没人关注他,一如当年上学的时候。
“哪去?”
还是邹凯,猛拍孟晓的肩头,另一只手里拎着几个打包袋。孟晓苦笑,果然只有这圆球注意到自己。十几年来孟晓回平城也不过是过年时节,期间也都是宅在外公的老屋里。去年外公过世,料理完老人的后事,他就打算再不踏足这片土地。不想这次回来没几天就在路上碰到邹凯,还被他拖进同学聚会。
“没,刚才喝急了点。”
“少来,我还不知道你!想走也行,先跟大伙去狮旗坐坐,唱一唱扭一扭,中途离开也不突兀。咱一班四十五号人,第一次人马不缺,这么多年没见,你又喜欢神隐,下次再见也不晓得是猴年马月,一起一起,今个儿不醉不归。”
话说到这份上孟晓也抹不开,笑着应承,被拖着快步赶上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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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哪,我是谁,我在做什么……
眼前是木板的纹理,白皙干净的手,恍惚中似乎响起一阵上课铃声。
孟晓抬起头,坐直身子,把双手举在眼前翻来覆去,这是一只年轻的手,而自己作为这年轻手掌的主人,坐在老旧的课桌前,身处恍如梦中的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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