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论啥叫野队

2019-04-12 作者: 陌路游尘
第九章 论啥叫野队

人齐了,陈朝在众人面前发言道。

“越级刷本的奖励会成倍增加,比那些中规中矩的玩家快上不知道多少。我们一共六人,配合好过个十级本并不算难。”

他摇了摇指头,看上去颇有底气,也丝毫不像个只有1级的noob。

“别扯这些没用的,装逼犯!你才一级!”

听他一脸正经的胡扯了好半天,终于有人忍不住戳穿了陈朝的遮羞布。

牛仔笑了笑对陈朝方才的话同样不信半句。

但牛仔倒是同他人想法不同,既然来都来了,还正好被这逗比召集了六个人,他反倒还真想越级挑战副本试试看了,就算输了还可以揍人,怎么想都不算亏。

一阵队伍语音的交流下,这六个人大概对成员有了一定了解。

首先他们六人除了陈朝以外都出生在猎沙城,这明显是个有着西部风格的城市,因此枪系天赋居多。

小队六人,五个c位,技能分支虽较繁杂。但完全没配合。

而且他们全是没固定队的散人,大家都不学队伍辅助技能,全都一心输出。

这六人惟独个叫“阿默”玩家偏好辅助。

先不说天赋如何,他的装备就是辅助套“淘金者的工作便服。”

这套装备也算是经典服装之一了,淘金者是类似于wow萨满一类的角色,专门给人加buff的,这一套虽简朴,但它带加移速和暴击概率的buff。

这项属性这对前期装备不达标的来新人队来说,提升还是肉眼可见的。

除了淘金者外队伍里还有个没转职的拾荒者。看上去烂的同陈朝比也不相上下。

整个队伍没有医疗,这意味着掉血只能喝药,没有任何其他办法。

“这样行吗?我认为有个队医会好一些······”一名队员提议道。

“没事。”

“???”

陈朝刚想说没事,反被人抢先一步。他有些诧异的望着发言的淘金者。这“没事”二字,却是出自阿默之口。

辅助看着队伍其他人,朗声道:“拾荒者的精髓就是想怎么玩就怎么玩,只要枪枪爆头,我们完全可以在敌人反应过来时结束战斗。暴力输出自然也有其独特的打法。只要相信输出,我们就能赢。”

输出玩家愣住了,他们可没说自己能打过啊?事实上他们知道自己是肯定打不过的!

“你说没事可没啥说服力啊!大哥!你是辅助,你tm又没伤害。”队友无奈吐槽。

作为c位的几位人人自危,但马上这口大锅就加倍扣在了陈朝头上。

“一个辅助说这话确实没道理,但要说也得你这装逼犯说。你说是不是啊!死眼大佬?!”玩家高声道。

这个id叫做阿默的玩家只是笑笑,同样瞅着陈朝。

陈朝不由多看阿默一眼,他玩了这么多年游戏,像他这样“会说话的”还真没见多少。

这家伙显然非常熟悉团队合作,而且这身淘金者套装,也是根本没新人愿意穿。

作为历代的刷钱加半辅助散人开荒非常难,只有成型公会才会有强力辅助存在。

因此这拾荒者的世界里,辅助套和相关装备,只有公会才愿意去搞这些。

这个叫阿默的家伙肯定是某个团体的成员,只不过前期无法同队友汇合才孤狼一匹的。

“这位朋友说话讲究啊!”陈朝不置可否的淡淡一笑,指了指自己地图上的副本:“那么打副本的话,我建议打这儿。”

其他玩家看了过来不由也多了分惊讶。

陈朝这家伙竟然一个任务都没完成,他全程都在野区乱逛?只见陈朝的地图上几乎所有的副本入口都有,显然是专门跑了图的。

陈朝确实没有完成过任务,等级也是一级。他也只是因为迷路方才在野区跑了好久。

但正因此他有着其他玩家不具备的东西,那就是副本情报。

在游戏设定中,玩家不需要打通副本,只要在副本外围转一圈,也就是踩点,就会很容易得到他们。

陈朝选中的这个副本叫做“驯兽师的狂热巢穴”。

背景是大奴隶主胡万经营的非法斗兽场将奴隶和野兽关在一起供富人观赏,玩家需要炸毁斗兽场并拿到奴隶主胡万的勋章来领取副本奖励。

副本难度三星,是个就算十级队伍没配合也很难打通的副本。

阿默饶有兴趣问道:“你研究过这里?”

陈朝点头。

“这个副本能否打过的关键就是我,所以你们一定要尽量保我不死,这样咱们的队伍就能赢到副本奖励。”

陈朝话音刚落,牛仔就转过头来,他似乎极不满意刚才陈朝的说辞。

“保你不死就能赢?这是什么道理?”牛仔笑了笑:“我也是dps,凭什么我保你?难道你真以为自己是死眼不成?”

面对这种质疑,队友也是点头,他们中可是还有三个dps呢,难道陈朝一人的伤害量真的重要?除非他开G

陈朝没有接话,又是阿默道:“在公会战中,dps玩家可以自愿打开伤害面板,这样伤害量就会非常明显的爆出来,我看你不如秀一下自己伤害多少?也省的他人猜疑。”

为了减少争论和质疑,玩家是可以自愿将自己隐藏的伤害显示出来的,这种通常是公会中。谁是第一输出再明显不过。

野队大家平常都喜欢隐藏自己的伤害,这是不成文的说法,老是秀伤害的装逼dps反而不被大多人喜欢。

但现在反过来了,陈朝想低调,他这群队友可不愿意。

这个可以,陈朝思索着点点头,虽说平常不喜这么干,但为了减少队友的不忿,这也是必要的。

商量好计划,六人就上路了,猎沙城玩家的坐骑大多都是马。陈朝的坐骑已经卖了,索性就走着过去。

荒野没什么掩体,地图虽说做的很大,通常走个十多钟也看不到啥建筑物。

没有坐骑,沿途就难免被野怪追逐,比如些散落在荒野戈壁中的荒漠游牧民。

有了一套装备的陈朝并不慌,反而乐意拿他们测试一下武器。

一名干瘦的老头扯着炳土枪,指着陈朝的脑袋,那老头肩膀上一只黄貂正发出呲呲啦啦的威胁声。

“杂种,把你枪扔过来!不然脑袋开花!”老头大声吼道,那嗓音宛如浸在沙子里的录音机般,嘶哑的不成样子。

陈朝停下脚步,转身喊道:“别杀我,我是猎沙城城主的私生子。”

他随便编了个假话,轻松举高了双手。腰间一整袋银币哗啦啦撒了一地,把那老头眼睛都看直了、

“狗屎!我还是城主的野爹呢!嘿,别动!把钱包扔过来。”游匪挥着手枪叫嚣道。

“当然,全是你的。”陈朝轻声道。

就在老头放松警惕的一刻,方才还投降的陈朝瞬间举起步枪,准星精确锁住了游匪的头。

“你敢!”老头急忙调准枪口,但却已来不及。

砰。一百多的红字从游匪脑袋爆出!

大口径子弹将他脑袋炸成碎片,惊得他身上的黄貂都被气流卷飞。无头尸体噗嗤倒在沙地上,转眼化成缥缈的数据。

“额,没触发暴击,否则伤害会变金的。不过区区杂怪也足够秒了”陈朝思索道。

爆头判定和背刺是一样都是双倍加成,这把大口径步枪的普攻威力也就五十左右一枪,这是当前他能买到单发伤害最高的步枪了,现在看来单发伤害还是可观。

伤害虽然不差,但这上弹实在操蛋。

陈朝无奈的将子弹填入弹夹。这种老式步枪换上一发子弹就需要两秒钟,整个弹夹一共才能装四发。

风吹日晒导致这把破枪很多零件都生锈,他还得冒着卡壳的危险。

白装果真是弱的有道理,就这射速和换弹速度,陈朝根本不敢正面两个以上的杂怪。

他测试了一分钟,对着远处的沙丘不断地测试这把步枪的弹道。等他走到副本门口时,其他玩家已经等了很久。

“哟,你再不来,我就要以为你已经跑路了呢!赶快带我们通关吧,大佬。”牛仔戏谑的望着一步一个脚印的陈朝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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