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得赵云应付完郑休那些千奇百怪的问题,天色已暗。
在小四儿的指挥下,丫鬟们分出几人照顾伤员,余者拾柴生火,贪生怕死活下来的厮仆们则被吩咐去寻找水源打水。
天黑之际,开水已烧,几个轻伤的厮仆则被丫鬟们细心地用热水清洗伤口,看这群人疼的呲牙咧嘴,眼中却满是笑意,何尝不是因祸得福?
那几个贪生怕死的厮仆,表现的格外努力,不仅找了水,拾了柴,还回到被伏击地点找来了食物和帐篷,甚至有人还抓了两只兔子。
他们也不傻,知道之前的畏死行为已经被“大总管”记在了心里,只求此刻能表现的好一些,日后不至于被穿小鞋。
至于跑?他们不敢,背负奴籍的他们,从出生起,奴性便已生根发芽,此时早已根深蒂固。
哪怕有几个胆大的,也不敢在这荒山野岭独自逃窜,万一碰上个狼虫虎豹……就算没被野兽吃,他们也怕被人吃掉。
这里是边城,战区,常年战火,民不聊生,匪患猖獗。“易子而食”的故事,曾是这群厮仆茶余饭后的谈资,在他们眼中,这里的人早已饿红了眼,哪怕是王爷,他们也敢啃!
见识少眼光浅其实也有好处,最起码以讹传讹的那些传言故事,能让他们信以为真,不会轻易尝试危险,保得一命。
普通的米粥,大家像是吃山珍海味般满足;饭后三五人相依偎于背风处,昏昏欲睡。
累了大半天,心神也紧张了大半天,所有人的精神都已是疲累不堪。
有五人,仍旧精神抖擞。
赵云、郑休自不必说,一者身强力壮绝世猛将,一者幸得猛将激动不已。
另外三人,则是小四儿、程雄与那健壮厮仆。
之前郑休询问过那厮仆的名字,得知他叫王大虎,且信口许下承诺,今后定不会薄待他。
而赵云则提议让王大虎跟着自己,可以学点本事。
王大虎生的憨头憨脑,虎背熊腰一身蛮力,长得显老,但其实连二十岁都未到。
赵云的本事,但凡不是瞎子都瞧得清楚,再看王爷对其态度,今后绝对是红人级别。
王大虎不傻,认为哪怕是当个厮仆中的头头,也不如跟着赵云学点本事实际,乐得跪地磕头,激动到这八尺汉子眼泪横流。
一旁的称雄眼热,犹犹豫豫支支吾吾,最后也是咬牙道:“赵将军也教……教教我……可好?”
“云有套锤法,颇为适合大虎,但并不适合程将军,并非有意藏私。”赵云面带一丝愧意。
“可不敢称将军,您折煞小人了。”程雄连连摆手,面带窘迫与一丝失望道:“今后能在赵将军麾下效力,也是程某莫大的福分了。”
赵云佯作失望的摇了摇头:“云倒是希望能与程将军一营处之,但怕是没这福分了。”
程雄愣了愣,呆呆地看着赵云,嘴微张,有些羞愤,却不知该如何应对。
赵云哈哈一笑,拍着程雄的肩膀,侧头望着郑休道:“程将军不必如此,主公对你定会另有安排。”
郑休笑着摇了摇头,这赵云,还真是心思缜密心明眼亮,什么都瞒不过他。
按理说赵云并非这种“杨修式”人物,只能说是郑休的个人魅力在影响,那种潜移默化地将彼此关系平等化的能力,是影响赵云说出此番话的主要原因。
“程雄,你也知道剑溪匪患猖獗,本王到达剑溪的第一件事,就是剿灭匪患。这剿匪将军之职自然非子龙莫属,但本王身边却也不能缺了亲卫,这组建亲卫的重担,就交给你了!”郑休笑呵呵地看着程雄。
亲卫首领,并非要什么武艺高强之辈,但一定要忠心!
程雄的忠心,在先前一战中表现的淋漓尽致。
小四儿需要跟在自己身边,赵云则需要负责剿匪,这亲卫首领,程雄便是不二人选。
三国英雄中,担任保镖的英雄有不少,除开赵云外,典韦、许褚、陈到、周泰皆可胜任。
但这些人,皆有万夫不当之勇,或可率军杀敌,冲锋陷阵,或可阵前斗将,杀敌扬威。
当个保镖头子,有点大材小用了,毕竟现在自己的地位和势力还没有达到那种程度。
待得自己有了曹操、刘备、孙权那些人的势力规模之时,一旦亲征,保镖团肯定要豪华到奢华的程度。
现在嘛,凑合凑合就好了。
剿匪,才是第一重任。
知道自己的封地在剑溪,前身也是做过不少功课的。
剑溪,属于山林地区,匪患也多是山匪,想要剿匪并不容易。
剑溪的人口也少得可怜,虽说想比前线来说属于内地,但毕竟隶属牙泉,前线的粮食、兵源,剑溪肯定是第一选择。
强行征兵,肯定是不现实的事情。
在郑休得知自己能够召唤三国群雄的时候,就已经定下了征服天下的目标,这剑溪,就是自己的“龙兴之地”,必须要经营成牢不可破的大本营才行。
民心所向,这是一个合格大本营的必备条件,只要顾及民心,那强行措施就绝不能实施。
没有兵源,如何剿匪?
针对此事,郑休与赵云细谈至深夜。
赵云虽在大局观和统帅三军的本事上不如诸葛、司马、周瑜、郭嘉之流,但对战事的敏感程度和阵前的随机应变上,却绝对比前者要强太多了。
以战养战,化匪为兵,这就是赵云的建议。
起初,以个人勇力震慑小型山匪团伙,收编,改制,练兵。而后开始攻打稍大型的山匪团伙,开始以战养战的目的。最终,山匪中的顶级势力或决战或招安,已实现化匪为兵的最终目标。
郑休大呼妙计,让他想,肯定是想不出来的,他没有那种大局观,也没有应对山匪的办法。
赵云除开个人能力突出外,统兵作战小型战役也可以完全胜任,算是个全能人才,最主要的是对环境的应变能力极强。
此建议,也正是根据他自己的实际情况来定制的。
剿灭山匪,山间作战,智勇双全的赵云正是不二人选,
郑休相信,常胜将军,绝非浪得虚名!
对打造大本营,剿灭匪患,更是信心十足!
第六章启程,路遇劫匪
夜间防守,交给了那些贪生怕死的厮仆还有赵云的马。
夜照玉狮子,极通人性,防守的重任完全可以交给它。
这匹高大健硕体态优美的白马,让程雄眼热不已,曾征得赵云同意后爱抚了大半个时辰,眼中星光闪烁,极为渴望。
赵云曾示意他上去乘坐一番,但程雄羞愧的表示,宝马配英雄,他不想玷污如此骏马。
这个时代的男人,对于马,就像前世的男人之于汽车的热爱,那是骨子里的血在传达着渴望。
当然,一行人的安稳不能只寄托于夜照玉狮子与几个贪生怕死的厮仆,再说了夜照玉狮子陪赵云千里奔波,也累了。
赵云与程雄、王大虎商议,轮班守夜。赵云守前半夜,程雄和王大虎守后半夜。
今日大起大伏的心境,让郑休很快陷入了沉眠,一夜无梦。
次日醒来,呼吸着山间清新的空气,郑休只觉心旷神怡。
早有丫鬟生火煮饭,郑休稍微锻炼了一会儿,坐在一块大石头上缓气。
身体素质不好,可能与前身在皇宫中的锦衣玉食有关。十分羸弱。
郑休准备慢慢锻炼,征服天下必须要有一个好的体魄,否则又怎能应付后宫三千佳丽?
因为有金手指的缘故,郑休不止一次的想象过自己成为真正君主的时刻,信心膨胀了不知凡几。
还有就是修习武艺,等到身体变好了,郑休准备和赵云学武,不求上阵杀敌,但求强身健体,自保无虞。
不过这金手指也不太好,每隔七日才能召唤一次,像极了玩手游时候的免费召唤,七天免费一次,想要多次召唤只能氪金。
如果氪金就能在现实中召唤出三国英雄,郑休也心甘情愿,只不过这金手指根本没有氪金选项,完全是阉割版。
没有氪金选项也好,不然的话,郑休又去哪里摸软妹币?
喝了一大碗稠粥,郑休浑身是劲,围着山坳转了两圈,待厮仆们将行装收拾完后,大手一挥,出发!
距离剑溪不过百里路程,完全可以一日走完。
赵云护卫在侧,程雄和王大虎前方探路,伤员则被那群贪生怕死的厮仆们制作的简易担架抬着。
先前的二百人队伍,现今竟不足四十,整个队伍唯一的马,还是“外来户”赵云的夜照玉狮子。
赵云请郑休上马,他也没矫情,毕竟自己的身子太弱了。
行程并不快,丫鬟们毕竟是女流,又能走多快?
待到日升中天,程雄汇报,估摸一行人走了不足三十里。
郑休有些惆怅,看来今日是到不了剑溪了。
午间找了个林子歇息,简单吃了些干粮,歇脚等日头稍降。
正值春末,气温已近夏日,虽还未到骄阳似火的地步,但也不至于傻到顶着日头走。郑休觉得今天不论早晚,反正是到不了了,不如宽松一些。
下午,行程依旧。
行了半个时辰左右,程雄带回了三四个文人模样的人。
这几人一见郑休,顿时扑倒在地,痛哭流涕:“天佑大乾,天佑王爷!”
竟然是当时敌军来袭之时,趁乱逃脱的几个随行官员。
这几人皆是到随郑休到剑溪后为其处理王府事务的各级文官。
郑休冷笑着,将其归于队伍中,协助那几个贪生怕死的厮仆来抬架伤员。
这几人的前程,在郑休这里,已经到了终点。
贪生怕死之流,舍主逃命之辈,又岂能委以重任?
行程继续。
在夕阳染红半边天之际,外出找寻安身之所的王大虎狂奔而回,气喘吁吁道:“有……有山贼!”
赵云冷目一凝:“什么地方?多少人?”
“前面……前面有个夹山道,四匹马上坐着四个山匪,看上去像是头领。”说到这里,王大虎深深吸了一口气,又继续说道:“那四个头领身后,还跟着二三十个山匪,各个手持凶兵。”
赵云点头沉思片刻,转身向郑休抱拳道:“应该是小股山匪势力,在外有探子探得我等一行,以逸待劳。云恳请出战,前去剿灭!”
“有子龙在,一群山匪而已,不足为惧,你不是说咱们要以收编为主吗?”郑休摆了摆手,笑道。
“谈的拢则谈,谈不拢那就杀几个再谈!”说完,郑休笨拙下马,拍了拍夜照玉狮子,咧嘴笑道:“子龙上马吧,本王怕有暗箭,待会儿要是谈不拢了,子龙也好快速出击,杀他个下马威。”
待赵云上马,郑休又招了招手,对一行人笑道:“走,咱们去会会山匪们。”
丫鬟们和厮仆们有说有笑紧紧跟上,那几个官员却不淡定了。
不是有二三十山匪吗,怎么还想硬闯?或者是咱们这王爷的脑袋被之前的敌军阻杀被吓坏了?
关键是这群丫鬟厮仆们怎么也不怕?队伍里能打的看来看去也就三四人罢?难道都傻了?
硬着头皮跟上的官员中,终于有个忍不住了,放下一直端着的身段,向一旁的丫鬟打听。
丫鬟也不在意这官员一直端着架子,毕竟身份在那,当即笑盈盈为其解释道:“你看到坐在马上那英俊的将军了吗?看到马鞍上那杆银枪了吗?之前,这位将军一人一枪一马,杀了三十多敌军,毫发无伤!连精锐如敌军都伤不到将军丝毫,一群山匪又算什么?”
众官员面面相觑,单人匹马,凭一杆银枪杀三十多敌军?天方夜谭吗?
看众厮仆丫鬟信心满满的样子,定是亲眼所见,所言怕是非虚。
军中那些猛将怕也不过如此吧?如此勇力之人,为何从未闻名?
虽满腹疑惑,但心下还是稍稳了些,单看那骑白马的将军其卖相,实力也该不凡。
“哈哈!这么多婆娘,小的们,今儿个就给你们一人讨一个媳妇!”
郑休一行人临近,还未开口,那四个骑马的头领其中一个大胡子就开始狂放大笑。
“放肆!大乾剑溪王在此,尔等还不跪迎谢罪!”小四儿尖着嗓子大声喊道。
大胡子山匪愣了愣,随之大笑:“哟,还是个王爷?怕也是个落魄王爷吧?好男风的兄弟有福了,王爷细皮嫩肉的,肯定招人怜爱,哈哈!”
众山匪齐齐哄笑。
随后,那大胡子举刀指向坐在马上的赵云:“这个俊俏的小白脸,怕不就是那什么王爷?这匹马老子喜欢,你这脸也生的俊俏,老子总感觉忍不住会破个戒,尝一尝这男风,哈哈!”
又是一阵哄堂大笑。
“这个嘴贱的,先杀了吧。”郑休皱着眉,轻声说道。
郑休声虽轻,却也顺风传到了几个山匪头领的耳中,正想取笑,却发现一抹白影腾空而起,直直落在眼前。
下一刻,一个圆滚滚的事物就地一滚,随后血如柱,如天女散花。
“唏律律——”
此时,白马才人立而起,止住身形。
众匪,瞠目愕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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