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突然在自己面前出现的这一片血海,我第一个反应,就联想到了南洋十大邪术之一的血咒。
和“封门绝户”一样,同属于南洋十大邪术之一的血咒,其作用和威力,强大的简直让人难以想象,所带来的负面后果,自然也是异常的严重。
作为施展血咒的降头师,他所需取用的是自身精血,作为施降的前提条件。
而且,只要是一个不注意,血咒不能够对下降之人,起到绝对灭杀的作用,那么作为本身的施法者,也会受到血咒强大的反噬。
轻则吐血三升,卧床不起;重则气息绝断,一命呜呼!
即便是整个下降的过程,都是无风无浪无灾,一帆风顺的结束了。
使用了血咒的降头师,也会由于血脉的亏损,导致自身实力大降,从而只能够主动找到一个隐秘的地方,慢慢地调息恢复,这一个过程,往往需要几年、十几年的时间。
作为降头师这一行业,哪一个会没有几个仇家呢?
在这段躲藏的时间里面,万一被仇家找到,那就完全是一个任人宰割的局面,也就是所谓的死定了!
所以说,一般不是深仇大恨,降头师都不会使用血咒。
因为,实在是得不偿失。
念及于此,我又想了对方刚才说出来的那句话——“以告慰我恩公的在天之灵”,一时间,我脑洞大开,想到了一种可能性。
但,就当这个想象冒出来时,我又想把它给自我否定掉。
着实是太不可思议了,一般的降头师,基本上都是忘恩负义之辈,他们可是只认钱不认人,从来不会将什么道义,更不会一而再再而三的,为了一件小事,去寻求报恩的机会。
其实,这一种性格的形成,倒也怪不得降头师。
在马来这个国家,甚至于在南洋这一片土地上,实在是充满了各种各样的尔虞我诈和勾心斗角。
而站在风口浪尖上的降头师,如果还去舍己为人,等待他们的只有一条道路,那就是——死亡一途!
闲话先说到这里,当下我、李太白和任炳权,该如何面对这血咒的冲击,才是关键。
滚滚的波涛,带着浓郁血腥味的血水,从四面八方奔袭而来,让我们三个人,简直就是被迫处于了一种退无可退、避无可避的局面。
哗哗哗
下一秒钟,我们三个就被血水,给彻底地淹没了……
转换了一个场景,我再度睁开了自己的双眼,却发现自个正处在一个未知的地界。
至于李太白和任炳权,就那么凭空消失了。
往四周望去,一阵阵的波光粼粼,好似一些折光的气泡一般,并且这些类似于气泡的颜色,就是那原本鲜红的颜色,只是我再想依靠自己的鼻子,嗅出什么味道之时,却发现自己的行为,纯属于徒劳无功。
血腥味没了。
难道说,这又是一个幻境?
说实在的,一路走来,我所历经过的幻境世界,不可谓不多。
但,即便如此,我还是未能将自身的阴阳术推升到第二层的境界,也就是幻境诀。
所见亦非真,幻境岂是虚?
只有待我真正的步入了幻境诀,才能主动施展幻术来对敌,同时对于破解幻术的能力,我也能够得到十足的提升。
现在,我本来只有火系的炼金术步入了圆满之境,而昨夜我施展了一张大瀑布符后,让我惊奇的发现了一件事情,那就是我的水系炼金术,也步入了圆满之境。
要是我剩下的金系、木系和土系的炼金术,也能成就圆满。
那么,踏入幻境诀的事情,就真的是指日可待了。
当然,在这一刻的当口下,破解这一个由血咒营造而成的幻境空间,才是我的第一要务!
每每当我沦陷在一个幻境之内时,总是在一个事件当中,使得我陷入了最绝望的境地,可一旦让我破解了这个幻境,论收获,也是极多极多的。
然则,这一次,降头师给我布置下来的血咒幻境,似乎是并不那么一般。
特殊。
很是特殊。
在与这个降头师,打交道的这几天时间里,我发现了一件事情,那就是这个降头师,很明显是一个“实干家”。
什么意思呢?
就是这个降头师,喜欢给我们来实的,并非是弄虚作假。
无论是第一次的飞降之“玻璃降”,还是后来的奇异生物之树人,都是实实在在存在着的,而且其目的,就是为了致我们于死地。
说到这,就不得不提一下,幻术的主要作用了。
迷幻、牵制,这就是幻术的主要作用,当然了,这并仅仅是唯一的作用。
要是一个幻境能够达到生死门那种程度,真亦假时假亦真,那用幻境灭杀对手,也不是不可能的一件事情。
灵光一闪,当我想起了那个生死门时,我的身体冷不丁的一颤。
未必……这个血咒的作用,和生死门是类似的?
轰轰轰
我的思绪在不断地万千流转当中,这个虚幻的空间之中,忽然开始了一阵狂风大作、电闪雷鸣!
风吹与闪光,迷惑了我的双眼,让我一时之间,看不清楚四周围的景象,只能保持着一个眯着眼睛的状态,借着眼睛处,那狭小的细缝,我看到了一些东西。
睁眼,再度将我自己的双眼睁得大大的,我看见了一群手持刀、枪、斧、戟的骷髅,不带有一丝血肉的骷髅,可以移动的骷髅。
一群骷髅,一共八个,各个都人高马大,身高至少一丈有余,几乎是我个人身高的两倍。
“这是……传说中的骷髅一族?”
“小子,你居然认得我们?”八个骷髅当中,站在最前面的一个骷髅,一手持着盾牌,一手握有大剑,回问了我一句。
我苦笑了一声,“算是吧。”
“那你知道了杀你的是谁,也不算是白死!”
说完这句话,这八个骷髅,齐刷刷向我靠拢,走了过来。
搞了半天,这一个所谓的南洋十大邪术之一的血咒,其本质就是以一个人的生命精血,与骷髅一族做交易,将他们召唤出来,作为己方的打手,以达到消灭对手的目的。
这一招,既不是幻术,按理来讲,也不是属于降头术的范畴。
如果,硬要是给这个血咒,一个准确定义的话,那我想,用“召唤术”这三个字,应该是最为贴切的。
至于这骷髅一族,也是黑暗生命的一种类型。
和我之前遇到的鱼人夜行者,还有那个食尸鬼一样,都是属于另类当中的另类,而相较于那两种生命,这骷髅一族,论单兵作战的实力,还要更为强劲,这八个骷髅,我铁定不是他们的对手。
只不过,没有血肉的他们,要通过不断获得生灵精血的方式,才能持续维系自己的生命。
这也就是为什么他们会被降头师所用的缘由。
一想到这里,看着对我起步走来的八个骷髅,我说道,“各位,请先不要动手。那个降头师既然可以用自己精血,换取你们付出劳力。那我是不是也可以如法炮制呢?我把我自身的精血送给你们,而你们放我一条生路如何?”
听到我这样说,为首的那个骷髅,又回了我一句,“你的精血有什么用?普天之下,只有处子之血,才能滋养我们骷髅一族。”
“处子之血?那个请动你们的降头师是一个女的?”
“嗯。”
为首的骷髅不再多言,点了点头,手上的大剑做出一个向前挥舞的动作,很明显是指挥在他身后的七个骷髅,一起杀向我的意思,弄得一阵头皮发麻,真要和这八个骷髅对抗,我真心是没有胜算。
还要,那一个针对我们的降头师,居然是一个女的?
根据这个前提条件,我又联想起她那尖锐的声音,还要她那个报恩的意思,每一个零碎的信息,全部都结合在一起,让我更加确信了自己的想法。
更何况,在当初,唐国强都没有明确的表示过,他所帮助过的那一个降头师,是一个男的,只是我自己先入为主罢了。
一个女人的疯狂,而且还有可能是一个深爱着唐国强的女人!
对此,她做出任何举动来,都不是什么特别奇怪的事情,否则她也不可能这么多年来,一直让自己保持着处子之身!
看着这步步紧逼的八个骷髅,我的心一下子就乱了。
我、李太白和任炳权,都是三个大老爷们,自然是不可能有什么处子之血。
至于刘雨婷,她就是一个只剩下一口气的活死人,把她的精血拿出来,性命铁定就没了,那么这次我们三个人来到了马来的意义,也就变得荡然无存。
并且,我处在这个密闭的空间里,也联系不到其他人啊!
危急关头,我又听到了戚夫人的声音,“小风,你的精血或许可以?”
“小戚?你这话是什么意思?你是说我的精血,是处子之血,我他妈可是一个货真价实的纯爷们!”
“不是的,我不是说你的精血是处子之血。我的意思是,你的精血,和处子之血的作用,应该是一样的。”
“哦?这话从何说起?”
戚夫人的言论,激起了我求生的**,就这样,我就认真的听起了她的讲述。
原来,处子之血的作用,最本质上就是因为这种血液十分精纯,乃是大补之物,一般人的血液,根本就不能与之相提并论。
至于我,身为阴阳术的传人,本来就受到炼金术五行煅烧的缘故,体质就比较存在,更何况我内修“心力”的原因,我的血液也是纯粹的不得了,单论这个方面,我的血液的确是可以和处子之血相互比较一番,甚至还饶有胜之。
“那我该怎么做呢?”
“小风,你这样做就行了……”
随即,戚夫人拿出了一套解决方案。
我点了点头,表示可行。
哗啦啦
心念一动,我将藏匿在自己身躯里面的却邪铜钱剑,给取了出来,拿在了自己的右手上。
然后,我右手持着却邪铜钱剑,对着自己的左手的手腕处,就是一划,被附加了“心力”的却邪铜钱剑,轻而易举地就划破了我自己的皮肤。
深憋一口气,使得我自己全身上下的血液流动加剧,伤口变得不那么容易愈合。
从那一道伤口处,飘零下来不少的血液。
借此,我大声的朝着这八个骷髅说道,“你们可以嗅一嗅,我的血液够不够纯,比那处子之血,有没有差?”
处于这八个骷髅,全身上下都没有一块血肉的缘故,自然也就没有鼻子,只有一个光秃秃的骨梁,嗅不嗅的出味道,真心是很难说,但我就这样说了。
他们既然可以分别处子之血和其他血液的分别。
那么,我的血液要是真心比那处子之血只好不差的话,按照道理,他们应该是能够知晓的。
果不其然,一切正如戚夫人所料。
这八个骷髅,听到我的言辞,又注意到这血液的异样,相互之间,便开始交头接耳,叽叽喳喳的说个不停起来,好像是在争论着什么问题似得。
过了好一会儿,他们终于有了结果,为首的骷髅说道,“你只要付出等量的精血,我们可以放你一条生路。”
“我那两个伙伴呢?”
“他们另外有一个价码,你要救他们至少要付出三倍的精血!”
“那是多少?”
“不多,就六斤!”
这数字,一从那骷髅的口中说出,害得我倒吸了一口凉气,六斤还叫不多?
一个成年人全身上下的鲜血加在一块,大概也就是四千五百毫升左右,换算成重量,大概就是九斤,一旦去了六斤血液,我跟死,基本上也没什么区别了。
权衡了一下利弊,我说道,“我选择救其中的一人,付出四斤精血作为代价如何?”
为首的骷髅,沉默了一会儿,用自己骷髅手臂,摸了摸自己的下巴,然后说出了两个字,“可以。”见状,我是长舒了一口气,我选择先要营救的对象,是李太白,那厮如果被一群骷髅围困,凭借自身战五渣的实力,肯定用不了多久,就会死去。反观任炳权,他总归还是可以撑一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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