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2章 阻拦2
没有了樊去和他的手下的纠缠阻拦,赵常带着人,赶走马车,很快来到了兰园的门口。
“什么人?!”负责看守兰园的两个侍卫,正是宋礼德的贴身侍卫,大过年的,他也不去哪里,就把自己的侍卫派了过来。
别的侍卫,执行力度不够,陶氏用一些银钱首饰收买,他们竟然就偷偷的给她一些吃的东西。为此,宋礼德气得火冒三丈,实在不明白,陶氏哪里来的银钱和首饰。整个兰园,他明明派人搜了个彻底。
他不知道的是,陶氏将银钱和首饰,都用一个小坛子装了,埋在了床底下的一个深深的洞里。这个洞,是一个多月以前,陶嬷嬷偷偷的挖的。而且,非常隐蔽,如果不是事先知道的话,基本上就找不出来。
宋礼德的贴身侍卫,对他忠心耿耿,一点小恩小惠,自然是收买不到的。陶氏身边的银子,不超过三百两,首饰也没有留下多贵重的。蝇头小利,想要收买宋礼德的心腹手下,可能性微乎其微。
宋礼德的贴身侍卫,武功也是极高的。
赵常不是鲁莽之人,自然不会轻敌,主动将身份牌递了过去:“我是秦王府的侍卫统领赵常,奉王爷之命,前来探望王爷的母亲,送一些吃的用的过来!还请这位兄弟给个方便,让我们几个进去,放下东西就会出来,不会多呆!”
“不行,你们把东西留在门口,由我们搬进去!”一口就拒绝了,一点余地都不给。
赵常不禁皱眉,不悦的道:“她们三人,是王爷送来服侍夫人的,既然如此,那就让她们三个进去!”
“不行!东西可以收下,人不能留下!”又是毫不犹豫的拒绝,态度十分的强硬。
赵常终于怒了,给大家使了个眼色,凌厉的欺身而上,手刀劈了过去,只不过一招,就将离自己最近的那个侍卫打昏了。
时光如梭,转眼就到了春暖花开的时节。
因为寻风的原因,东方画锦决定将花梨书院开学的日子,延迟到五月份。
寻风的状态不是很好,不过每次只要一入山林,他整个的人好像就放松了下来。每次出去打猎回来,他那冰冷阴沉的神情,就会缓和一点。看来,这里的深山老林,和寻风很是契合,说不定可以治愈他内心的创伤,淡去他心中一直折磨他的阴影。
为此,孟大师做出了一个决定,打算在这山村停留几个月,希望寻风在山林之中,逐渐找回自我,真正成长成熟起来。
山长不回去,齐夫子也不回去,书院自然没法如期开业了。不过,这也不是一点益处都没有,鉴于报名的学子太多,而且超过一半的人,人品方面都不错。于是,东方画锦决定扩大招生。
那么,修建多一点宿舍和课室,那是必须的。
正好书院要推迟开业,那就抓紧时间,赶紧开工。另外,在京城方圆一千里之外的地方,广发招生简章和告示,吸引更多的好学子过来报名。
今天,又是一个天气晴好的日子。
寻风、叶茂、苏鸣、苏唱、土生和铁生,还有几个侍卫,又一起进山打猎采野果挖野菜采蘑菇去了。
走在山林里,看着在山林里嬉戏打猎的伙伴们,路边窜过矫健奔跑的野兔,五颜六色的山花竞相开放,美不胜收。这个时节独有的浆果,随处可见,昨晚才下过暴雨,浆果干净得很,摘一颗放入嘴中,轻轻一咬,酸甜的味道迅速在口中蔓延开去。
清澈甘冽的山泉汇成瀑布,水雾夹杂着花草树木的气息扑面而来,他只觉得有一股冰凉舒爽的细流,在一点一点的沁入心扉。
在山里住了几个月,几乎每天他都会在山林里奔走,打猎、摘野果、挖野菜、采蘑菇、挖草药。渴了,就喝一口山泉水;饿了,就吃野果,或者打几只山鸡野兔,就地取材,做美味可口的叫花鸡叫花兔吃。
日子,过得特别的轻松惬意。
如今的他,心绪平静了许多,不再觉得日子难熬,不再觉得生活中没有了阳光和雨露。一天天过去了,他从沉默寡言,开始会主动说几句话。回答别人的话的时候,也不在一个字两个字的往外蹦,也不再一整天都绷着脸,让村里的小孩见了怪害怕。
整个人,变得轻松了,有一点朝气了。
铁生打到了一只麂子,十分的高兴:“寻风大哥,这只麂子送给你,让苏大婶给你做麂子干巴!”
寻风微笑点头:“谢谢!”
关于麂子肉,他吃过很多次了,尤其喜欢用青椒炒麂子肉。佟大夫说过,麂肉性味甘平,有补气、暖身、化食、祛风、能疗五痔等,柿子椒具有消食,通便,提高免疫力的功效。柿子椒炒麂子肉,色泽亮丽,鲜香美味,肉质鲜香,青椒爽口,特别下酒。
麂子肉鲜嫩可口,无论炒、煮、烤味道都非同一般。其最大的特点是无筋、不塞牙。用其肉加工腌制的干巴,味道更为鲜美。做法是将麂子肉切成条或块,肉多时切块,肉少时切条,放适量盐腌至变色,取出晾干。炒时适当加点花椒水。特点是软硬适当,香酥爽口,色泽红亮,味美鲜香。
这深山老林里的麂子肉,应该比京城那一带的,更加好吃吧?
寻风很是期待。
跟随在大姐身边,生活了那么多年,他和叶茂、云锦姐弟三人,都跟大姐一样喜欢美食。大姐生活简朴,不过对吃的比较讲究,从来不会亏待嘴巴和肚子。
大姐说,在营养搭配上佳的情况下,多多品尝美味佳肴,那是一种人生的享受。既享受了人生,又可以使身体更加健康,那是必须的。
他和云锦、叶茂,都深以为然。
吃好喝好,又不影响身体健康的情况下,而且经济条件也宽裕,可以把吃吃喝喝,当成一种人生的追求。至于穿衣打扮,只要体体面面,一个季度有三五套好的衣服,那就足够了!
涂脂抹粉,除非去出席重大的宴会和活动,不然的话,则没有这个必要!素面朝天,通过吃喝、运动和充足的睡眠养颜美容,比什么都要好!
东方姐弟四人,都喜欢运动,喜欢美食,不喜欢涂脂抹粉,衣着简朴素雅。即便是去参加宴会,衣着的风格,也尽量选择低调中的奢华,绝不会花枝招展,大红大绿。
在山村生活的几个月之中,寻风深深的体会到了,简朴生活的真谛和好处。在山林里奔走,打猎采药挖野菜等,进一步使身体得到了很好的锻炼。山里的泉水、野味、各种食物,都是最纯净的,最原始的绿色食品,几个月吃下去,对身体的好处那是可以明显感觉到的。
绿色食品,来自于东方画锦的说法。
山村的日子,寻风过得很开心,简直到了乐不思蜀的地步。真心的,不想离开。
“叶茂,要不你们先回去吧,我想在这里再呆几个月。”眼看,启程的日子就要到了,寻风终于鼓起勇气,跟叶茂提出这个要求。
叶茂可不敢答应:“不行啊,我们大家都走了,就连苏夫子一家都走了,你留在这里,我怎么放心啊?”
若是苏夫子一家不走,或者会留下两人,他还能放心一点。然而,就连苏夫子的另外两个在城里的儿子,这一次也会跟着一起走。
土生和铁生虽然不错,跟寻风也是好朋友了,然而这两家人,都有不怎么靠谱的长辈。寻风留下来,叶茂如何能放心啊?唉,若是之前,没有发生那个卖身葬父的女子的事情,叶茂或许还能放心。
如今,却是怎么也不能放心了!
“一起回京城,这是必须的,没有条件可讲!”
叶茂看着寻风,斩钉截铁。
寻风恳求道:“叶茂,答应二哥,二哥暂时不想回京城去。”
叶茂皱眉。毫不犹豫的揭穿:“二哥,你不想回去,是担心大姐会责怪你吧?”
寻风默认。正是如此啊,他有什么脸面去见大姐呢?这么多年以来,大姐苦口婆心,费尽心思,想要把他们姐弟三人教导成才。然而,他竟然因为一个人品低贱的女人,而差点就彻底的迷失了自己。
大姐,我对不起你的期待,对不起你对我付出的心血。二弟惭愧啊,二弟没脸去见你啊!
叶茂生气的吼了起来:“二哥,你这个样子,大姐一定会很伤心的!一个人做错了不怕,只要知错就改,那就没有什么,就可以原谅!你出了那事情,在这里一呆就是差不多半年,又不跟着一起回去,你是想要大姐吃不下睡不着么?!”
寻风被他这么一吼,不禁一愣,心里顿时涌起一股愧疚和不安:“是我错了,是我对不起大姐。”
不用说,这几个月以来,大姐一定很担心他吧?
大姐,是一个再好不过的姐姐,比这世上大多数的父母对待自己的儿女,还要好许多许多。也不是说,那些做父母的对儿女不够慈爱,而是大姐睿智博学,上知天文下知地理,眼界高远,眼光独到。而且,对他们姐弟几个,又足够的有爱心,一片真诚。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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