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0章 丑丫头
百鸟机关车内空间极大,初一上了马车,眼皮都不抬一下,无视了钱凌的存在,自顾自寻了一个位置便要坐下。
她刚要坐,钱凌的脚伸了过来,初一让开了一些,朝着一边挪了一些。
她挪一下,钱凌移动一下。
不管她想要坐在那里,钱凌存心跟她过不去,就是不让她坐。
初一扯着嘴角,索性一屁股就坐了下来,正巧就坐在了钱凌的小腿上。
“虽然骨头有些咯,不过这肉垫子比起软榻要舒适一些。”初一噙着嘴角笑笑,顺手扯下了面纱,露出了惊悚的伤疤。
马车徐徐前行,她微闭着眸子,佯装睡了过去。
钱凌小腿一阵发麻,另一条腿不自觉的半曲着胳膊肘撑在了膝盖上。
“喂,丑丫头,本公子的腿岂是你能随便坐的?”钱凌收起折扇,敲了敲初一的头。
初一轻巧的避开,左手以最快的速度攥住了钱凌的右手,右手则掐住了钱凌的脸颊,揪起了一块肉,钱凌痛的嚎叫了起来。
“啊疼,快给本公子放手。”钱凌狼狈的被揪住了脸,刷的脸就青了一片。
奈何他不懂武功,打不过初一,气的钱凌狠的牙痒痒。
初一松开了手,随即起身坐在了另一侧,靠着锦被,寻了一个舒适的姿势坐好,又睡了过去。
百鸟机关车,是由两匹汗血宝马驾车,日行千里,速度极快。
不仅如此,马车内一点都不颠簸。
马车行进了半日的路程,钱凌实在乏味的厉害。
钱凌气不过,打不过,他还不能说吗?
“丑丫头,就你这丑八怪的样子,你也好意思搅了本公子的局,这仇,本公子可是记住了。迟早有一天会找你还回来的。”
“你说话啊,什么态度,你以为不理会本公子,本公子就拿你没辙了吗?我这百鸟机关车,日行千里,可比起其他的马车要快好几倍。你就不靠着那个傻小子帮你吗?那小子怕是现在自身难保。”
“他怎么了?”初一猛地惊醒,一把就揪住了钱凌的发尾,使劲一拽,痛的钱凌嗷嗷直叫。
“放手。”钱凌的头发被初一拽着,她轻轻一拉扯,他头皮一阵发麻。
“快说,他怎么了?”初一使劲的又拽了一把,钱凌疼的眼泪都快出来了。
“没怎么,只不过他坐着的马车上是玉恒,玉恒最讨厌与人同车。不知道他有没有被丢出去?想着那画面一定很不错。哈哈哈哈啊。”钱凌想起姜玉恒平日的作风,忍不住大笑出声。
信王府乃至麟州,人人皆知,信王府的公子姜玉恒是一个有洁癖的人,不喜欢与人亲近,除了王爷和王妃,以及两个郡主和钱凌之外。
姜玉恒每日的吃穿住行都是自己亲力亲为,从来不让丫鬟和属下侍奉,他的厨艺真是没有话说。
但凡出门,不管是马车还是骑马,从来都是一人。
“洁癖?呵,我当什么事,你最好给我老实点。”初一警告了一声钱凌,便掀开了马车的帘子朝外看去,早就出了麟州城,百鸟车之后空无一车一物。
她立马就喊了一声,“停车。”
“不停。”钱凌大喝了一声。
“不停就杀了你。”初一拔出了匕首,回身狠狠的瞪了眼钱凌。
钱凌吓得一个哆嗦,只好吩咐了车夫停了马车。
初戴好面纱,拽着钱凌便下了马车。
两人一前一后停了路边。
此处正好是一个山坡下的位置,两边灌木丛里草木泛着枯黄。
灌木丛边正好是一条河流。
初一自顾抄着小道去了河边,流水潺潺,鱼儿潜游。
远处正好是一个山林,林间窜出了几只兔子。
钱凌一时兴起,从百鸟车里寻出了一把弓箭。
他举着弓箭晃了晃,冲着初一喊道,“丑丫头,你饿不饿,本公子饿了,你给本公子打一只兔子来。”
初一刚蹲到河边,洗了洗手,扯了俩面纱,静静的看着脸上的伤疤,这伤疤一挂就是好几日了。
好俊秀的一张脸,偏偏给毁了,想起雪狼的那尖锐的爪子到现在了她心里还是一阵寒颤。
她摸了摸伤疤,好像有些化脓,眉头紧蹙了起来。
纵然她医术再高明,若是化了脓,要治好更难。
晚秋时节,河里的水一阵刺骨的冰凉,她捧着水冲洗了一番,冰水触到伤口,蛰的疼。
她沿着河边,寻了一些化脓的药材,用石头研磨成碎沫,敷在了伤口处,用面纱绕着脑袋,绑了一个结。
初一一时无聊,坐在河边,捡起石子,敲打着河面,河上泛起一层层的波纹。
初一边扔石子,边嘀咕了起来。
不要脸的钱凌,可耻,无赖,二百五,干嘛还要跟着我?
狗皮膏药一样,甩都甩不掉,要是我家傻包子少了一根头发,我就杀回麟州,烧了你钱家。
“烧什么钱家?就凭你啊,蠢死了,估计还没进钱府的大门,就被咔嚓了。你啊,还是来给本公子烧兔子吃。”钱凌拎着自己打到的野兔,在初一的面前晃了晃,兔子上的血液还滴答滴答的落着,溅在了河水里。
闻着那血腥,初一一阵惊醒。
她回身狠狠的瞪了眼钱凌,退开了一些距离,望着钱凌手中小腿正中一箭的野兔,皱眉道,“你怎么这么残忍?这兔子这么肥,肚子这么鼓,一定是怀孕的母兔。”
这母兔还活着,前腿惊恐不安的蹦跶了几下,小腿上流着血,染红了灰色的毛。
钱凌一怔,瞪了眼初一,“你怎么知道它怀孕了?兴许是它贪吃,长的肥而已,正是妇人之仁。”
“少废话,蹲下,抓好它。”初一冷冷的扫了眼钱凌,半蹲着身子,从腰间掏出了匕首。
钱凌默叹了一声,顺从的蹲了下来,嘀咕道,哼,说本公子残忍,你还不是拿出了刀子,准备宰了它。
野兔不住的弹着小腿,初一一手握着受伤的那只腿上的箭头位置,用匕首削去箭头,没有箭头阻碍,她使劲右手一抽,箭尾从兔子的腿上拔了出来,血液贱在了初一的袖子上,染红了白边。
她用匕首又将自己的裙边割了一块布,将方才剩下的一些碾碎的药草涂在了兔子的腿上,用布条包裹好。
野兔的腿比较细,布条包裹,它在丛林中很容易被挂住。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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