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9章 不参一丝假意
发家致富才是她的目标,才是她的追求,只要有了钱,一切才可以随心所欲,可以安安稳稳的过日子。
她是这样想的。
楼娟的话提醒了她,明明两三日光景,却恍如隔世。
第一楼,医馆,她太久没有去了。
她点了点头,轻声笑笑,拉住了楼娟的手,“娟姐,我明个早上就会去第一楼里,这两日,辛苦你和敛容好好练习下。后天,我差人来接你们过去。”
楼娟了然,摇头浅笑,“一点也不辛苦,那钱公子你打算怎么安排?”
钱凌的病情时好时坏,四年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
若是延误了,他或许更严重。
以前总是他粘着自己,让人反感,或许现在开始,应该让他留在自己身边。
她望了望屋内明亮的烛火隔着木窗摇晃,修长的人影在窗前晃动,她道,“他或许暂时离不开我。”
许久,只觉得夜里的寒风刺骨,叶早就落了满地,一片枯叶顺着坊门飘下,正好落在了楼娟的肩上。
落叶归根么?
楼娟回来了,那么她呢?
还能回去吗?
还舍得回去吗?
她迷茫了,慌乱了,从来没有这么细细思量过。
楼娟肩上的落叶被初一捏在手里,枯黄易碎,渣渣落了满地。
她仰面浅笑,“到底是个脆弱的东西,娟姐,这里一般什么月份落雪呢?”
楼娟望着天,想了想,心里却多了些疑惑,初一自出生就在这里,又怎么会不知道往年什么季节落雪呢?
她自嘲笑笑,从萧家回来,初一变不再是初一了。
“往年是二九天,今年似乎比以往更暖和一些,想来会迟些吧。”
“哦”
“想看雪了?我记得在琉璃村时,每年我们都一起玩雪,那时候,你特别喜欢雪,在雪地上打滚,还把雪片儿往嘴巴里塞,还说,雪是甜的。我们一起堆雪人,我堆了一个小雪人,你把自己的衣服脱下来,给雪人穿上了,你冻的打哆嗦,还得了伤寒。我回家也挨了一顿揍。真怀念.”
楼娟仰望着夜空,一边回忆,一边说着,好似讲述着一个久远的故事。
在心底,楼娟不断问自己,她是初一吧,应该会记得吧?
可初一从小痴傻,或许又不记得了。
那么,她是谁,又有什么关系呢?
救她的终究还是现在的初一。
关于这段记忆,初一的脑海里是空白的。
顺着楼娟看去的方向,她语气平和,一脸认真,“娟姐,你不怀疑我吗?”
“怀疑什么?你是我看着长大的,你和我脖子上都有一颗痣,只是你的比较小,而我的稍大。你不就是初一么?”楼娟笑的很清澈,不参一丝假意。
经历了这般命运,她还能笑的这般清澈,娟姐果真与众不同。
她顺手抚了抚自己的后脖子,那颗痣与绿豆大小,在后脖子正中央,因为总是长发遮蔽,她似乎从来没有在意过。
曾经在资料里看过,有人说,它叫苦情痣。
她好奇之下,绕到了楼娟的后背,撩起了她的长发,她的后脖子稍偏右的位置有颗黄豆大小的痣。
脖子后有痣,名苦情痣。
而她在大现代时,脖子正中后面也有一颗绿豆大小的痣,只是巧合?
苦情痣,传说是彼此深爱的恋人不愿意忘记彼此,在死了之后,途径奈何桥,不肯喝孟婆汤,需要来世续缘。
孟婆答应了她们,只要在忘川河里受尽千年的煎熬,便可以带着前世的记忆转世。
投胎转世,喝孟婆汤是地府,乃至上天的规定,谁也不能逾越。
因此,这种人,孟婆做了记号,遂有了苦情痣。
而拥有苦情痣的人,在来世,会历经许多磨难,才能最终与前世的恋人相聚,亦或者一世也难以相遇。
她面上没有了喜色,只是平静的望着楼娟,徐徐她抚了抚楼娟的长发,笑了,“我听人说,脖子后面有痣,代表有靠山,会得贵人相助,后半生前途无量。娟姐,以后,你那也不要去,跟着我,我一定会让娟姐过幸福的生活。”
资料上说过,脖子后痣表示有靠山,能遇贵人,是如此,可若是痣不在中间,就与泪痣无区别,终究是苦命人。
可她撒了谎,亦或者说那些道听途说并不能当真。
我命由我,不由天。
楼娟没有应声,却温和笑了。
竖日清早,天未亮。
初一起的很早,跟着铁头拎着锄头去了大棚里。
棚里绿了一片,各种各样的菜。
她跟着铁头打理了一会,便摘了一些新鲜的菜回了坊里。
铁大娘做好了饭,用了餐,初一便拉着钱凌上了马车,回了乌江。
许久未出门,初一赶着马车捂的严实,风还是灌进了衣服里。
“百鸟车就是这么被你们用的?真是暴殄天物。”沿途的路上,钱凌到底没有忍住,探出头,一把将初一拉进了马车里。
原本拉着缰绳的手松了,初一完全没有防备,身子软软的靠在了钱凌的怀中。
她一脸无措,又生气极了,“蠢货,你这样很容易出事的。”
钱凌凤眸半眯,有些不悦,一手搂着初一的头,另一只手则是控制着百鸟车一侧的红色开关。
百鸟车的速度比方才快了一些,依旧正常上路。
初一许久才回过神来,第一次从麟洲回乌江时,百鸟车似乎也是他控制的,她差点就忘记了,这机关车向来都是机关控制的。
原来在坊里,大伙都当做普通的马车来对待了。
她索性坐直了身子,往后靠了靠,仰躺着闭眼,弯成了一条线,“这样,我也可以补个觉了。到了医馆,记得停车。”
钱凌凤眸了起来,无奈摇了摇头,“看来,你把我留在身边,不是为了治好我,是为了奴役我。我的身价很高的。”
钱凌到底还是钱凌,就算下一刻要死了,他还是可以笑的出来。
一个把生死置之度外的人,不是疯子,大概就是强者了。
她忽而抬眼,一巴掌就呼了过去,落在了钱凌放在自己膝盖的手臂上,“女人可不是这么摸的,有种来往上点?”
“这么好?却之不恭啊。”钱凌嬉笑了起来,果真探了手隔空上移,到了胸.前,他停顿了下,戏虐道,“这儿?”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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