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喜欢用冷兵器终结性命,尤其是知道自己杀妻仇人是谁以后,他更希望可以像杀死珍妮那样杀死别人,这样他可以在近距离看着他们跪在自己的面前,用哀求的眼神看着他,他不会手软,也不会迟疑。珍妮死前的那刻又浮现了出来,他用匕首刺穿她的心脏,看着她的眼神在自己的面前一点点的暗淡下去。
约翰喜欢那种感觉,这样可以给他前所未有的快感,甚至比上了珍妮还要享受。
4号避难所对约翰的惩罚,是让他变成了个阉人。约翰认为这是因为他荷尔蒙分泌过多的原因,这也是他的软肋。现在,他没有了这条软肋,女人成为不了他的威胁,不管什么漂亮的女人他都没有任何感觉,更不会心软。刚开始他认为每个阉人都会从雄性渐渐变成雌性化,后来他才明白,阉人的方式有很多中,中国古代采用的是最为极端的方式除去污秽之物,这种效果带来的负面过于明显,声音逐渐变细、男性的特征渐渐退化。这种简单又粗暴的阉人方式并没有应用到他的身上,黑暗之母准许他保留自己的那话儿,但却给他做了某种类似于绝育手术的阉人方式。
他从此保留了所有自己男性特有的性征,同时让自己内心不在那么浮躁,沉淀下来的约翰,觉得自己从侦探变成了一名职业杀手。想必这就是4号避难所的特点,他们去除掉你的弱点,用各种磨练的方式让你成为刺客、杀手,如果你的弱点是贪心,黑暗之母就会剥夺你所有的财产;你若总是拿些不该拿的,黑暗之母就让你失去双手;你若恐惧黑暗、胆小、怯懦,黑暗之母就夺取你的双眼,让你活在黑暗中;你若在意你的面容,黑暗之母就让你变丑、变老、变小;痴迷美色,成为阉人;痴迷酒肉,开肠破肚吃掉自己的肥肉。
这就是4号避难所,这就是身披黑衣的代价。
约翰推开那具带着摩托车盔的男人,它踉踉跄跄的跌倒在地上,浮肿的肚子摔在地上,发出了一声类似于灌水气球砸在水泥地上的声音,接着它肚子也像个水球爆开了,从里面飞出了许多油脂、腹水和在恶臭的水中游泳的米色虫子。约翰厌恶的啐了一口,到底是什么特警有如此大的能耐杀掉了这些避难所中的精英。「你们因轻敌而死,但我不会。」他头也不抬的沿着血迹继续追踪,血迹中断在五道口城铁的入口中,他迈上楼梯,解开枪套上的扣子,掏出手枪,拎在手中。地铁站的入站口都是血迹,安检设备上的黑色履带上躺着一具开场破肚的尸体,大量的苍蝇趴在尸体上,约翰走了过去,苍蝇嗡嗡的四散飞去。叶天认出尸体是李乐,他是原B队的观察手,死相之惨让约翰认为他所面对的并不是一个简简单单的特警,而是一个丧心病狂的疯子。李乐双臂中弹,并不致命,真正杀了他的是双眉之间的贯穿伤口。是一柄匕首,匕首柄上刻着汉字,“中国特警”。
约翰又啐了一口,“他妈的,这特警到底何德何能?”拖痕至此结束,他转身离开。
“一定是他们太大意了。”叶天在约翰的身后说。
约翰扭头瞥了他一眼,“也许吧。”他没好气的说。眉头爬了上来,他突然想起在进入五道口的时候看到在华联商场旁,那辆扎进墙壁的坦克旁有一辆车厢坑坑洼洼的特警车,车厢上的图案不正好就是一只黑狼吗?约翰决定去那儿看看,可能会找到什么线索也说不定。
疑团一点点正在解开,乱麻正在逐渐捋顺。活死人看到了约翰,扭过身发出低吼,气流带着腐臭和热浪直入鼻腔。约翰竖起衣领,罩上兜帽,将自己的脸藏在黑色的粗麻帽子下,活死人从此又对他们是去了兴趣。
是黑袍的作用。
约翰将自己隐蔽在黑袍下,就像将自己的内心隐藏在身躯中一样,他并不是完全忠于4号避难所,只是表面上故作忠诚,「我是黑雨中重生的阿毅,」他一边又一边的告诉自己,「上帝重生我,就是为了给安娜报仇雪恨。」他可以失去一切,但绝对不会失去灵魂,在他人的眼中,他是一个懂得服从,并可以不惜一切代价完成任务的冷血杀手。他知道,这所有的一切只为了最后与杀妻之人,杰克?斯图亚特的决斗,他要杀掉这个人,并像这个人剥夺自己一样,剥夺掉他,干掉他所有的亲人,干掉他所有的挚爱,让他体会下孤独的感觉,让他沐浴在肮脏、恶臭的粪便之中。
「我唾弃你,杰克。」约翰拨开一只又一只的活死人,走到黑狼特警车旁,他对叶天挥了挥手,示意对方保持警戒。
后车厢的门已经打开,恶臭直扑鼻腔,那味道就好像是用烂肉和发霉的食物混合在一起丢在化肥池中一样。他微微皱眉,向里面看去,全都是一具具用黑色裹尸袋包裹着的尸体,所有尸体袋都被活死人弄开了,里面的尸体一具比一具恶心,大多尸体身上的肉都从骨头上剥落,化成了又黑又浓的尸水,苍蝇围绕着尸体嗡嗡作响,蛆虫贪婪的吸允着腐肉。约翰抓住蹲在里面的一具活死人双脚,粗鲁的的将它拽了出来,扔到地上,活死人的脑袋啪的一下磕在了马路牙上,犹如摔破的水球一样爆裂。群鸦嗅到了午餐,聒噪的飞了下来,啄食起来。
车厢里凌乱不堪,除了尸体就是尸体,全部都是特警的尸首,除了一具女性的尸体显得格格不入以外,并无什么特别的东西。约翰从后车厢钻了出来,没有找到任何有用的线索和有价值的东西。
驾驶席和副驾驶席的车门敞开着,他走了过去,路面上都是黑乎乎的烂泥,还有许多凌乱的脚印,有大有小。他跳上车,驾驶席几乎已经被洗劫一空,门扣、扶手箱、副驾驶席的收扣都被打开了,里面的东西也翻得乱七八糟,剩下东西也很有限,大部分都是文件和一些资料,他在仪表器的玻璃上看到一张被黑血污染过的照片,是一张合影,上面是六名全副武装的特警,照片背面依稀的还能看到名字,从左至右,“张杰”、“张力”、“徐斌”、“王帅”、“施勇”、“姜宇”。
这些名字似乎在哪儿见过?
想起来了,是那些扭曲变形的金属臂章上,只是有一个名字……好像没有。
特警车是黑狼,那些臂章也是黑狼,凌乱地被几乎洗劫一空的驾驶席,这么想来,那名被击中的特警只有一个名字没见过了——徐斌。线索越来越多,约翰冷冷的笑了一下,看来这六个人只有这一个人活下来了,他要面对的特警或许只有这一个人而已,还是一个中了一枪的特警。约翰丢掉那张照片,在副驾驶席的座椅上看到了一只浑身黑血的毛绒小熊,「一个小孩?」他注意到座椅调节的宽度和靠背的角度,「确实是一个小孩。」约翰在尸体现场没有见到孩子的尸体,现在这么算下来,一个中枪的特警和一个喜欢玩具熊的孩子,剩下还有三个人。
好了,再看看还能找到些什么。中控台上有个无线电台,他拿起挂在旁边的呼叫器,按了一下,没有坏,里面除了电流没有任何声音。放下呼叫器,在驾驶席座椅下面发现了一部卫星电话的信号增强天线,约翰用过同类的卫星电话,知道这跟天线是挂在卫星电话机身后面的凹槽中的,特殊情况才会抠出来拧在上面。他将天线放进兜里,潜意识觉得如果可以找到这部卫星电话在哪,他就可以找到那个受伤的特警和喜欢玩具熊的孩子。
太棒了,继续找找看。这次他找到了几颗散落在车底板上和扶手箱深处的的子弹,9毫米手枪子弹和5点8毫米突击步枪子弹,在扶手箱的最底层,还有三个凹槽,明显是存放备用弹夹用的。约翰带着心中的鄙夷,「我看你们还能躲到哪去?」他忽然想到了一个让杰克不得好死的方法——找到这个特警,孩子一定是他的软肋,抓住他们,逼问他跟杰克有关的一切问题,要是能让他在找到凯茜或者莱恩,他会折磨他们,然后一点点的割去他们身上的器官,他会录像给杰克看。想到这儿,约翰似乎看到了杰克抓狂、发疯的表现,太棒了,这就是他想要的。特警车里,约翰再也找不到什么有用的东西和线索了,不过这些东西已经足够了,剩下的就是追踪拿走卫星电话的人到底去哪儿了。他跳下车,感谢上帝,地上的那层看起来像是污泥的玩意帮了他,脚印很是杂乱。「没关系,我曾经是英国最注明的侦探,」他蹲下身子,用手测量那些脚印,「跑吧、快点跑吧,你们活不了几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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