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7章 春宵(3)

2017-07-26 作者: 天漄行知
第447章 春宵(3)

“臣告罪,请万岁爷责罚!”身后出现了一个声音,众人一回头,邓凯已经跪在那里请罪了。“好了,起来吧,都是自家人说几句玩笑话罢了,朕把皇妹都嫁给了你,还会在乎那点儿银子?”

邓凯其实并没有听到刚刚朱四几个人在说什么,便道:“万岁爷,微臣特来请罪,并不是为了银子的事儿,而是墙壁上的那首诗。”“不就是一首歪诗嘛,又没有宣称谋反,你又何罪之有?须知防民之口甚于防川啊。”

邓凯连忙答道:“万岁爷圣明,昨夜您走了以后,公主命人把万岁爷的诗抄了百十份,张贴到了各处,还有瞿式耜的府门之前。”“寇丫头明摆着是要找茬儿啊。”朱四皱眉道,邓凯道:“微臣也想大事化小,却劝说不听公主。”朱四道:“你们既然是夫妻,就不能凡事不论对错都让着她。不过寇丫头既然已经把诗张贴到各处了,那便不去管它了。一群书呆子而已,翻不起大浪来的。”

几个女人一直没做评论,等朱四去上朝以后,舒窈穆清仔细向苏裴打听了昨夜和今早发生的故事。苏裴说到昨天晚上朱四在酒楼里和瞿仁杰写诗对骂的事儿,众人都摇头苦笑,穆清道:“咱们的官家呀,这份儿孩子气真是改不掉了。”

舒窈却说:“那个瞿仁杰和他爹两个人就从没安分过,总是和咱们作对,可真是苦了四郎这份儿心,一直都不忍伤害他们,可他们却越来越嚣张,他们是不是还以为四郎是怕了他们呢?”苏裴说:“咱们女人家啊,就不要为四郎在朝中的事情操心了,他必是有自己的打算,或者说对瞿式耜的为人还是了解的。否则四郎又怎么会始终留瞿式耜在内阁呢?”

舒窈又道:“就算是没有触犯天条,可是他们也太咄咄逼人了,就没有法子整治整治?”苏裴含笑道:“孤以为,四郎这样做才是对的,饶是天威难犯,帝王也不能用自己的喜恶随意来判罚臣下,更改律条。何况我大明皇家历代也没有烂施淫威的天子,人家又没有造反,只是随口骂两句,咱们难道还能砍了人家的头不成?”看到舒窈已经在嘟着嘴生闷气了,穆清扶着她的肩膀开解道:“姐姐说的对,大明历代大都是允许任何人表达不同意见的,而且绝对不会因个人的喜恶而治罪。

几个女人的话虽然有些绝对,但是事实却也大体如此,即使到了明末最变态的党政时期,也需要将政敌罗织出罪名才能将其打倒,纯粹地因言获罪在大明基本不存在。比如海瑞,扛着棺材和嘉靖爷死谏,嘉靖爷还是让他把棺材又白白的扛了回去,还让海青天博得了天大的清誉。嘉靖爷就算差点儿被他气死,一封天下第一言事疏也还是被他堵着气,消消停停地看了三回,可看罢之后,仍然无一句怨言。嘉靖爷说的很清楚,海瑞是比干,可他不是纣王。再看看千古一帝在审理七十五岁高邻的崇祯皇帝五皇子朱慈焕的时候的判词,那绝对是千年名句啊:“朱某虽无谋反之事,未尝无谋反之心。”佩服佩服,说得真好。然后呢,一个七十五岁的老骨头便被千刀万剐了,还祸灭满门。和那位被骂得体无完肤的昏君嘉靖皇帝比,是不是挺有趣儿?

这就是可爱的大明,生气时,人们都喜欢骂娘,如果被骂的人是皇帝,往往会一笑了之,我都替大明的皇帝们憋屈。被人骂了都不敢还嘴,连当皇帝都当到这份儿上我也是醉了。而且他们即使想要反驳,也需要站在客观立场上。他们不能以受害者自居,而是必须要以道德、法律、情礼作为反抗工具。可以负责任的说,这个王朝是世界封建史当中拥有最完善法律和政治体制的朝代,漫说清朝对大明的法律和政治体制进行了大部分的沿袭,就连当今我国的官僚体制,都可以找到大明时期的影子。

汉家自古霸王道杂之,看一看历代的科举试卷,多半都有要求帝王依法治国的条陈。中国人为政的最高目标应该是这样,以法律为准绳,以礼让使人自动自发的来遵守。这便是夫子曰:“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也是中国传统治国理念与西方体系的最大区别。

科举试卷中有很多对于依法治国思想的表达,这不意味着在中国缺少依法治国的土壤,而恰恰说明历代帝王都非常重视法律建设,所以举子们才会投其所好。所谓上有所好,下必甚焉。考试嘛,自然是国家需要什么类型的人才,考生就会集中储备相应的知识结构用以让考官检验。

西方国家的民主法治可谓‘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凡事基于法治,以法治对社会加以管理,有本事的人可以明火执仗,没本事的也非常羡慕那些明火执仗的人,然而他们手中的火把就是法律。只要请得起好律师,便是杀人燎毛罪减一等。而中国历代的民主法治是以法治为核心,并在法治之外包裹上礼让的外衣,让法治看上去不那么冰冷,让人们遵守起法治来觉得很有面子,能认为这是一种荣耀和高尚的行为,所以人们都会自动自觉的去遵守法治。不过我在此说的法治主要是道德,至于闯个红灯、吐个痰、越越栅栏无伤大雅,那是小节,无关道德。苏东坡、解缙、王而烈那会儿上朝时还把痰吐到自己袖子里呢。你你敢说宋明清的这些标志性文人没文化、没素质?

一定有人会说,中国搞的这些都是人治,不是法治,西方法治人人平等如何云云。可是当西方的有钱人花了大价钱聘请律师使自身脱离制裁,而穷人只能在法律面前自认倒霉的时候,谁能说到底是人治更好些,还是法治更好些?人治与法治的最大区别在于司法独立,可司法一旦脱离了掌控又该走向何方?枪杀总统之后,行凶者被定性为神经病的意识错乱,那到底是司法的神圣还是一桩愚弄人心的笑谈?司法独立后,法律并非是神圣的,只有控制住法律和媒体的那部分人才是‘神圣’的。如果不是政府控制了司法,那必然会是财阀去控制司法和议会。所以相较于财阀,我们更该相信司法在政府的掌控之下才是安全的。

《唐律疏议》也好、《大明律》也罢,又比如《宋刑统》,这些都是我国历史上最具代表性的法典,然而这些都是以刑律也就是刑法为主的法典,而儒家思想在中国则形如组织法,也就是宪法。

这就是我们的伟大国家,不要以为我们不懂民主、不讲法治,我们恰恰是这个世界上最早实行民主法治的国家。当我们的法律已经刻在刻在方鼎上几千年时;当我们已经有包拯、宋慈那样铁面无私,科学断案的法治基础时,西方国家还在把犯人捆绑起来扔进池塘,依靠犯人是否能够在幽深地池水里得到上帝的救赎而判别他是否真的有罪。

这章里闲篇儿有点儿扯多了哈,喝了点儿酒,有点儿高。其实在笔者心里,唐宋元明清都值得骄傲。不过作为一地道的东北人,没喝酒时我是东北的,喝了酒东北就是我的了。只当笔者是喝高了替自己祖宗十八代吹吹牛逼,求捆绑,别虐待。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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