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争取女性权利的角度看,夏金桂形象的积极意义远在林黛玉、薛宝钗、王熙凤等金陵十二钗之上,然而长期以来,这一形象没有得到研究者的足够重视和理解。Www.Pinwenba.Com 吧研究论文少不说,在仅有的几篇论文中,研究者还多对其给予了否定性评价。如蔚然和顾克勇在他们合撰的论文中说:“纵观《红楼梦》诸女儿群像大多如宝玉所言,是‘水做的骨肉’,极清爽洁净,她们或姿容秀美,或敏慧超群,虽不无瑕疵,却都不失为美的化身。夏金桂则集众恶于一身,与她们反差极大,在作品中极为醒目。”①(此处与后此着重号均为笔者所加)那么,集中于夏金桂身上的“众恶”到底是什么呢?对此,研究者邓桃莉作出了全面总结,她认定集中于夏金桂身上的“众恶”是“泼”、“妒”、“淫”,说什么“夏金桂从做女儿时就是一个恶女,到出嫁后成为一个泼妇、妒妇、淫妇”,是“集泼妇、妒妇、淫妇于一身的恶女形象。”②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局面?笔者认为,《红楼梦》作者曹雪芹、续作者高鹗在写作夏金桂时均被潜意识深处的男权意识所左右,前者对夏金桂的描写虽很精准,但他不理解或者说误解了她的言行举止,一再给予其否定性评价,而后者则对夏金桂有意进行曲解甚至恶毒的丑化,而《红楼梦》读评者之所以异口同声地对夏金桂做出了偏激的否定性评价,除了受潜意识深处的男权意识制约外,则是因为受到了作者和续作者的影响。
一先看曹雪芹对夏金桂的描写与评价。
在前八十回中,曹雪芹写到夏金桂的有三回,分别是第五回、第七十九回、第八十回。
第五回写夏金桂的笔墨极少,甚至连夏金桂的名字都没有出现,读者们是通过对上下文进行综合分析判断,才认定该回描写贾宝玉梦游太虚幻境时翻看的金陵十二钗副册的一段预言香菱的命运的文字涉及夏金桂:
郭豫适先生八十华诞纪念文集一个被误解被丑化了的女性形象宝玉看了不解。遂掷了这个,又去开了副册厨门,拿起一本册子,揭开看时,只见画着一株桂花,下面有一池沼,其中水涸泥干,莲枯藕败,后面书云:
根并荷花一茎香,平生遭际实堪伤。
自从两地生孤木,致使芳魂返故乡。
“根并荷花一茎香”,写的是香菱。甲戌本夹批云:“却是咏菱,妙!”在小说第七回,香菱首次出现在贾府的时候,脂砚斋在香菱的名字旁又写了一条批语:“二字仍从‘莲’上起来。盖英莲者,‘应怜’也;香菱者,亦‘相怜’之意。此改名之英莲也。”能证明香菱即是甄英莲的,还有甄家附近葫芦庙里的小沙弥。在小说第四回,小沙弥告诉贾雨村被拐子拐卖给薛蟠的香菱就是甄英莲,他说:“当日这英莲,我们天天哄他顽耍,虽隔了七八年,如今十二三岁的光景,其模样虽然出脱得齐整好些,然大概相貌自是不改,熟人易认。况且他眉心中原有米粒大小的一点胭脂计,从胎里带来的,所以我却认得。”“自从两地生孤木”,写的则是夏金桂。甲戌本脂批提示:“拆字法”。根据提示,学者们认为,“孤木”是木字旁,“两地”是两个土字,合起来就是“桂花”的桂字,③而夏金桂“家多桂花,他小名儿就唤做金桂”(《红楼梦》第七十九回)。对香菱的悲剧命运,曹雪芹无限同情,说:“平生遭际实堪伤”,这是正确的;但在判词中他将香菱的悲剧完全归咎于夏金桂——“自从两地生孤木,致使芳魂返故乡”——则纯属皮相之见。笼统地说,香菱的悲剧是社会造成的,一是社会司法太差,人贩子无法无天,肆意拐卖人口,得不到惩治,暴徒随意打死人,官府却曲意阿附豪门使之逍遥法外,二是不合理的一夫多妻制。具体地说,如果不是人贩子拐卖,香菱是小康人家的娇小姐,会得到父母的宠爱,日子会过得很滋润,被拐卖前事实上也是如此;退一步说,即使被拐卖,如果不是暴徒薛蟠打死酷爱她的买主冯渊,她和冯渊很可能比翼双飞白头到老;再退一步说,即使被薛蟠抢去,如果法律禁止男人以娶妻纳妾的名义同时占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女人,那么她也不至于那么惨——既要遭受薛蟠的蹂躏又要忍受夏金桂的欺压。所以香菱的悲剧是“三部曲”:先是被拐子拐卖,再是被薛蟠强占,最后是同时被夏金桂刁难和被薛蟠毒打,直至“莲枯藕败”、“芳魂返故乡”。很明显,夏金桂不是香菱人生悲剧苦“果”的原初起“因”,她只是香菱在苦海中陷于灭顶之灾时的增上“缘”而已。
对于香菱的人生悲剧,虽然夏金桂难免也要负一定的责任,但她对香菱的所作所为却有迫不得已的苦衷。两性之爱是排他的,主体意识强烈的夏金桂怎能容忍丈夫身边睡着另一个妙丽的少妇呢?反复阅读小说,我们可以确信,曹雪芹不仅知道她的苦衷,而且对她的个性生成环境有清醒的认识。尽管如此,曹雪芹对她的行为依然是全面否定的。在小说第七十九回,曹雪芹一反自己“追踪蹑迹,不敢稍加穿凿”的让读者自己判断是非善恶的现实主义写法,对夏金桂的婚前生活作了主观色彩极浓的评判与粗线条勾勒:
原来这夏家小姐今年方十七岁,生得亦颇有姿色,亦颇识得几个字。若论心中的邱壑经纬,颇步熙凤之后尘。只吃亏了一件,从小时父亲去世的早,又无同胞弟兄,寡母独守此女,娇养溺爱,不啻珍宝,凡女儿一举一动,彼母皆百依百随,因此未免娇养太过,竟酿成个盗跖的性气。爱自己尊若菩萨,窥他人秽如粪土;外具花柳之姿,内秉风雷之性。在家中时常就和丫鬟们使性弄气,轻骂重打的。……因他家多桂花,他小名就唤做金桂。他在家时不许人口中带出金桂二字来,凡有不留心误道一字者,他便定要苦打重罚才罢。
这段不足三百字的粗笔勾勒极具概括力,它让读评者对夏金桂的婚前生活有一个较为全面的了解。读评者们在赞叹作者巨笔如椽时,不知不觉间被作者牵着鼻子走,接受了他对夏金桂的否定评价——“娇养太过,竟酿成个盗跖的性气”。曹雪芹对夏金桂的判断并不是出于一时冲动,而是出于他的理性思考,在该回标题上联“薛文龙悔娶河东狮”中,他毫不犹豫地将“河东狮”这一在他看来极为耻辱的悍妇标志“烙印”在夏金桂“脸”上。
人们不禁奇怪,曹雪芹怎么会被潜在的男权意识所左右呢?他不是借其心爱的小说人物贾宝玉表达了他对男性的贬抑和对女性的推崇吗?贾宝玉的高论——“女儿是水做的骨肉,男人是泥做的骨肉。我见了女儿,便清爽;见了男子,便觉浊臭逼人”,“凡山川日月之精秀,只钟于女儿,须眉男子不过是些渣滓浊沫而已”——几乎成了尽人皆知的经典名言。在很多人眼里,曹雪芹被视作典型的、地地道道的女性主义者。实事求是地说,由于跳不过时代思想局限,曹雪芹算不上一个女性主义者,退一万步说,即使将他视作女性主义者,也不是一个纯粹的女性主义者。不错,曹雪芹对女性的确是充满了同情,但连他自己都不知道的是,他的同情是有限度的,在关系到女性最根本利益的婚姻制度方面,他认可对女性极不公平的一夫多妻制度。因此,在他的笔下,能赢得他艳羡或部分赏识的女性无一不是认可一夫多妻制者,如林黛玉、薛宝钗、香菱、晴雯、袭人等。毋庸讳言,出于天然的爱的排他性,认可一夫多妻者有时也会对丈夫纳妾产生强烈的抵触情绪甚至残忍的抵制破坏行为,如王熙凤,对于这类女性,作者、读评者甚至整个社会都会对她们采取爱恨交加的态度。至于被社会习俗定格于第二性地位却立意要与丈夫抢夺家庭统治权的女性,自然更容易被思想观念没有得到彻底更新的作者、读评者甚至整个社会目为“异类”甚至怪物了。夏金桂就是这样的女性,新婚伊始,她就准备打出自己的威风,颠覆家里的男权统治。对此,曹雪芹洞若观火,他在小说第七十九回准确地描写了夏金桂婚后的行为心理:
今日出了阁,自为要作当家的奶奶,比不得作女儿时腼腆温柔,须要拿出这威风来,才钤压得住人;况且见薛蟠气质刚硬,举止骄奢,若不趁热灶一气炮制熟烂,将来必不能自竖旗帜矣;又见有香菱这等一个才貌俱全的爱妾在室,越发添了“宋太祖灭南唐”之意,“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酣睡”之心。
夏金桂自我感觉良好,认为自己“作女儿时腼腆温柔”,读评者也许会哑然失笑:夏金桂“爱自己尊若菩萨,窥他人秽如粪土;外具花柳之姿,内秉风雷之性。在家中时常就和丫鬟们使性弄气,轻骂重打的。”“他在家时不许人口中带出金桂二字来,凡有不留心误道一字者,他便定要苦打重罚才罢。”这样的人还认为自己“腼腆温柔”不是太没有自知之明或恬不知耻吗?问题其实并没有这样简单,夏金桂的野蛮霸道行为是以主人身份加之于奴婢身上的,这是主子的特权,哪个主子不是如此呢?只不过她的野蛮霸道程度也许比一些主子更严重罢了,但她的野蛮霸道程度肯定不是最严重的,因为她身上起码没有发生命案,我们不能苛求她,只要万恶的主奴制度不废除,又有多少人能自觉地做善良的好主人甚至主动放弃做主子的特权呢?作为与“男儿”相对的“女儿”,夏金桂并没有对“男儿”施暴的前科,不然,与她“从小儿都一处厮混过”且在择妻一事上十分挑剔的薛蟠怎么可能从她家一回来“就咕咕唧唧”求其母薛姨妈派人“去求亲”呢?
可是,这桩被当事人双方与双方家长、亲朋看好(薛姨妈与王夫人、王熙凤商议过)的婚姻为什么最终会结出苦果呢?问题出在夏金桂那强烈的女权意识上,结缡之始,她想的不是夫唱妇随而是“自树旗帜”。这就必然对约定俗成的一夫多妻的社会不成文法则造成冲击和破坏,影响家庭乃至影响社会稳定。夏金桂追求女权的努力,在旁人看来,在觉悟程度不高的作者和读评者看来,是泼,是妒,是悍,是不守妇道。如果站在今天所能达到的思想高度看问题,我们很容易判定,夏金桂所生活的那个一夫多妻合法化的社会是一个病态社会,但在当时人们大多对这一病态社会习以为常,病态社会在习以为常的人看来自然是常态社会了,相反,反病态社会的先行者则会被人们视作变态狂,若是女性,则容易被视作泼妇、妒妇、淫妇。这是夏金桂的悲哀,可是今天我们如果仍然简单粗暴地将她视作集泼、妒、淫于一身的“恶之花”,那就不能不说是我们的悲哀了。
客观地说,夏金桂很有魄力和能力,曹雪芹将她与王熙凤相提并论真是慧眼独具。夏金桂的一生可分为两个时期,一是身为女儿时期,一是身为少妇时期。在前一时期,由于经济宽裕,母亲溺爱,既没有父权的监督,又没有夫权的羁勒,只要不触犯政权,她可以随心所欲地行使主子之权,因此,她的主体意识得以全面张扬,可以说这一时期是她的生活的巅峰时期。但少女时期的人生经验与幸福是不全面的,如要全面实现自己的潜能和人生价值,她必须像所有健全女性一样拥有为人妻、为人母的快乐。可是在实行一夫多妻制的病态社会,女性的婚姻像风险极大的博彩游戏,她们中的绝大多数将不得不为婚姻输掉主体性,物化为男人发泄**和生儿育女的工具,更可悲的是,她们还不得不因与丈夫身边的其他女人争风吃醋而背上泼妇、妒妇甚至淫妇的骂名。夏金桂嫁给薛蟠,从少女变为少妇,但她却不愿意像大多数女性那样放弃主体性物化为客体。她要“自竖旗帜”,然而她也清楚地意识到自己处于孤军作战的境地,至少面临着来自三个方面的威胁:一是丈夫难于控制,他气质刚硬,举止骄奢,打死人命都能像没事人似的;二是婆婆薛姨妈和小姑薛宝钗会妨碍自己主体精神张扬,她们为人八面玲珑,城府极深,且有贾府、王府作靠山;三是眼中钉肉中刺香菱——薛蟠婚前所纳美妾,她有可能均沾甚至全部夺走丈夫对自己的“爱”。
面对如此复杂局面,夏金桂头脑十分清醒,没有采取同时四面出击的愚蠢做法,而是选择了在不同时间段集中精力去各个击破的斗争策略。第一步,降伏丈夫;第二步,贬低小姑,顶撞婆婆,排挤香菱;第三步,摆布宝蟾。很明显,夏金桂要实现的斗争目标有两方面,一为软性的,任谁都不能损害她当家作主的主人翁地位,一是硬性的,排挤香菱后再摆布宝蟾。在前两个阶段,她取得了阶段性的胜利,但在最后一个阶段,她遭遇了宝蟾的顽强反抗,矛盾双方处于僵持局面。
对于薛蟠,夏金桂利用其“怜新弃旧”的好色弱点,趁他“正在新鲜兴头上,凡事未免尽让着”自己,她“便也试着一步紧似一步。一月之中,二人气概还都相平;至两月之后,便觉薛蟠的气概渐次低矮了下去。”初战告捷,其后夏金桂又抓住薛蟠的一件错事将其降伏。到底是什么错事呢?曹雪芹故意含糊其辞说:“一日薛蟠酒后,不知要行何事,先与金桂商议,金桂执意不从。薛蟠忍不住便发了几句话,赌气自行了,这金桂便气的哭如醉人一般,茶汤不进,装起病来。请医疗治,医生又说:‘气血相逆,当进宽胸顺气之剂。’”(第七十九回)曹雪芹越是含糊其辞,就说明该事越是不雅驯甚至丑恶。薛蟠“赌气自行了”的事,张乘健先生认为是“夏金桂在合法婚姻的名义下遭到薛蟠强奸。”④笔者同意张乘健先生的说法,但要补充说明的是,这可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婚内强奸,而是薛蟠在夏金桂身体不适或处于特殊时期如经期等状态下对她的施暴行为。为什么这样说,因为古代中国女权极端匮乏,如果不是在上述特殊情况下,夏金桂是没有理由拒绝丈夫的性要求的。这种事估计也常常发生在温顺的奴隶香菱身上,不然她为什么会认为薛蟠娶夏金桂对于自己是“得了护身符”,可以分去“自己身上”的“责任”呢?可是薛蟠这样的暴行一旦降临在主体意识很强的夏金桂头上,则给她的身心造成了严重伤害,她“气的哭如醉人一般,茶汤不进”,这固然有作秀成分在内,但也不完全是装模作样,因为婆家请来的医生也认为她“气血相逆,当进宽胸顺气之剂”。但曹雪芹不理解甚至很反感反抗夫权、破坏家庭社会“安定团结”局面的女性,轻描淡写地说夏金桂“装起病来”。随后薛姨妈骂薛蟠,“薛蟠后悔不迭,反来安慰金桂”,金桂却“总不理薛蟠”。应该说金桂的行为是正义的、合理的,只有这样,才能让薛蟠长点记性,今后不犯或少犯这类“错误”。可是作者主观色彩极强的评述却让读者以为夏金桂的行为是得了便宜又卖乖,他说:“金桂见婆婆如此说丈夫,越发得了意,便装出些张致来”。但作者毕竟是超一流的伟大作家,尽管他不认可夏金桂的做法,但还是如实写出了她这样做的积极效果:十天半月之后,薛蟠“自此便加一倍小心,不免气概又矮了半截下来”。
降伏薛蟠后,夏金桂曾想一气呵成地将薛姨妈、薛宝钗拉下马来,经过试探,她放弃了这一做法,应该说她这样做是很明智的。但作者在叙述这一事件过程中,再次否定了夏金桂行为的正义性,他说:
那金桂见丈夫旗纛渐倒,婆婆良善,也就渐渐的持戈试马起来。先时不过挟制薛蟠,后来倚娇作媚,将及薛姨妈,后又将至薛宝钗。宝钗久察其不轨之心,每随机应变,暗以言语弹压其志。金桂知其不可犯,每欲寻隙,又无隙可乘,只得曲意俯就。(第七十九回)
所谓“婆婆良善”,即是说夏金桂并非善类,“渐渐的持戈试马”是说她得寸进尺不知好歹,“挟制”与“倚娇作媚”是说她的手段并不光明正大,“不轨之心”是说她的目的邪恶且不合法,“弹压其志”是说她犯上作乱必须由薛宝钗居高临下地进行压制,“每欲寻隙”是说她总想无理取闹,“又无隙可乘,只得曲意俯就”是说她找不到宝钗的岔子,只好假意向宝钗投诚。
扳不倒薛姨妈与薛宝钗,夏金桂只好退而求其次。她蓄意贬低小姑宝钗,借此抬高自己,当她问知香菱一名是姑娘宝钗取的时,冷笑说:“人人都说姑娘通,只这一个名字就不通。”香菱与其辩解时,她引诱香菱说出其名讳。当丫鬟宝蟾喝斥香菱、香菱道歉时,夏金桂却假装很有雅量地笑对香菱说:“这有什么,你也太小心了。但只是我想这个‘香’字到底不妥,意思要换一个字,不知你服不服?”她的恩威并施换来了香菱奴性十足的回答:“奶奶说那里话,此刻连我一身一体俱属奶奶,何得换一个名字反问我服不服,叫我如何当得起。奶奶说那一个字好,就用那一个字。”(第八十回)于是她不费吹灰之力就将香菱的名字改成了“秋菱”。看到香菱好拿捏,她加快了摧残陷害香菱的步伐。为了借薛蟠之手排挤打击香菱,当她看到好色的薛蟠与轻浮的宝蟾相互勾搭时,她虽然当面点破:“两个人的腔调儿都够使了。别打谅谁是傻子”,弄得“薛蟠低头微笑不语,宝蟾红了脸出去”,但随后她就对薛蟠市恩,叫他“别偷偷摸摸的”,“爱谁,说明了,就收在房里,省得别人看着不雅。”次日午后,她还“故意出去,让个空儿与他二人。薛蟠便拉拉扯扯的起来。宝蟾心里也知**,也就半推半就,正要入港”,但就在这个节骨眼上,夏金桂却幕后让丫鬟小舍儿吩咐香菱往房里取手帕,结果香菱破坏了薛蟠与宝蟾的“好事”,恼羞成怒的薛蟠给予香菱的自然是打骂。出其不意地使香菱成为“恶人”后,夏金桂再次冒充好人,她暗中主动让宝蟾和薛蟠当晚在香菱房中成亲,自己则将香菱叫到身边陪睡以便进行折磨。她先是命香菱在“地下铺睡”,香菱“刚睡下,便叫起倒茶,一时又叫捶腿,如是一夜七八次,总不使其安逸稳卧片时。”这还在其次,更要命的是她还设计诬陷香菱用镇魇法儿谋害她,使薛蟠激怒得暴打香菱,薛姨妈为香菱辩解,她便寸步不让地顶撞,语言锋利程度恐怕只有王熙凤才能与其“媲美”。她赢得了“斗争”的胜利,香菱接受了被排挤的命运,“跟随宝钗到园内去了”。为了“扩大战果”,随后“金桂又吵闹了数次,气的薛姨妈母女惟暗自流泪。”排挤掉香菱后,夏金桂开始摆布宝蟾,她以为这是比较容易的,因为宝蟾不但是自己的人,而且还是自己的“仆人”(婢女),除了接受摆布外,还能怎么样?实践证明,夏金桂大错特错。有了男主人薛蟠的宠幸,宝蟾“便把金桂忘在脑后。近见金桂又作践他,他便不肯低服容让半点。”对于金桂的打骂,“他虽不敢还言还手,便大撒泼性,拾头打滚,寻死觅活,昼则刀剪,夜则绳索,无所不闹。”(第八十回)从表面上看,这对主仆战成了平局,但从斗争目的与全局看,夏金桂经受了严重的挫败:早知宝蟾比香菱更难控制的话,当初她就应该善待香菱,阻止宝蟾与薛蟠的勾搭,至少不能让他们的性关系合法化,可偏偏是她自己急于排挤香菱而让他们“成亲”的。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夏金桂的痛苦没有人同情,非但没有人同情,反而因为她打破了平衡,将“好好的”一个家搅得七零八落,引起了周围人们以及作者与读者的不理解甚至厌恶。曹雪芹如下描写最能说明问题:
金桂不发作性气,有时欢喜,便纠聚人来斗纸牌、掷骰子取乐。又生平最喜啃骨头,每日务要杀鸡鸭,将肉赏人吃,只单以油炸焦骨头下酒。吃的不耐烦或动了气,便肆行海骂,说:“有别的忘八粉头乐的,我为什么不乐!”薛家母女总不去理她。薛蟠亦无别法,惟日夜悔恨不该娶这搅家星罢了,都是一时没了主意。于是宁荣二宅之人,上上下下,无有不知,无有不叹者。(第八十回)
在这里,曹雪芹再次鲜明地表达了自己对夏金桂的否定态度。斗纸牌、掷骰子本是贵族之家常见的娱乐活动,贾母、薛姨妈、王熙凤等不是经常斗牌吗,曹雪芹不是将她们的斗牌活动写得十分富有生活情趣吗?可是写到夏金桂与人斗牌时,他用了一个用于干非法勾当的贬义词“纠聚”。在饮食方面有不同的爱好也是人之常情,被誉为“英豪阔大宽宏量”的史湘云曾有不合名门闺秀身份的烧烤鹿肉之举,然而曹雪芹的标题“脂粉香娃割腥啖膻”却将这一举动定格于豪爽豁达,并通过史湘云的磊落坦荡凸显这一举动的诗情画意:“是真名士自风流”。可是一旦写到夏金桂的饮食习惯时,他却又不动声色地进行了贬抑:“生平最喜啃骨头”,富家小姐、少夫人“啃”骨头,多不雅观,而且将肉赏人吃,自己“只单以油炸焦骨头下酒”,这不是变态么?至于说骂人,那也是人们发泄愤怒的常见行为,只要骂得正当合理,不但能得到人们谅解,甚至还能获得别人激赏,可是曹雪芹认为夏金桂骂人是无理取闹,所以他又用了一个贬义词:“肆行海骂”。他将同情给予薛姨妈母女甚至还给予薛蟠,说薛家母女总不去理夏金桂,意思是说惹不起还躲不起吗,说薛蟠悔恨不该娶夏金桂这搅家星,意思是说娶夏金桂是薛家吃了亏的错误行为。除此之外,作者还用包括宝玉在内宁荣二宅之人的叹息和纳闷对夏金桂进行了全面否定。
应该说,天才作家对夏金桂的一系列行为和众人反应的描写十分精准,然而他对夏金桂的评价却落伍了,完全没有超越男权社会普通人的思想水平。如果确认一夫多妻制天然合理,那么薛蟠果然吃亏了,他不能安享左拥娇妻、右抱美妾的艳福,甚至还不得不因为无法调停妻妾矛盾而躲了出去;薛姨妈母女也受害了,她们没有惹夏金桂,相反她一次次找她们的岔子;香菱更遭罪了,她曾“巴不得”夏金桂“早些过来”,以为这样“又添一个作诗的人了”,但夏金桂初来乍到就将她列为排挤打击的目标,必欲除之而后快。怪不得薛蟠、荣宁二府之人、作者以及当今的许多读评者都认为夏金桂是“搅家星”呢!当今大多数读评者已然认识到一夫多妻制的不合理,但出于对作者的崇拜,没有经过独立思考,就在不知不觉间接受了作者的结论。
只要我们不被作者耀眼的光环眩晕了头脑,我们就能从作者的描写中看出夏金桂的悲剧与深层痛苦。出于**之间的排他性,她吃醋拈酸讨厌一夫多妻制是正常的,但她却不能公开反对一夫多妻制。一方面她要排挤香菱,一方面她又要证明自己不是“那吃醋拈酸容不下人”的人,于是她只好用自己觉得便于控制的人宝蟾去顶替香菱。夏金桂这样做是很痛苦的,当宝蟾与薛蟠享受“新婚”之乐时,她暗暗地发恨道:“且叫你乐这几天,等我慢慢的摆布了来,那时可别怨我。”特别是宝蟾与薛蟠“成亲”的那个晚上,夏金桂更是彻夜难眠,她认为香菱是一切痛苦的根源,但她刚开始时还是部分地压抑了自己对香菱的愤怒,对香菱的发泄与折磨仅限于“总不使其安逸稳卧片时”。排挤掉香菱后,夏金桂发觉自己陷入更为痛苦的境地,宝蟾比香菱更难对付。吵闹打骂等均告徒劳后,夏金桂只好接受现实并自我宽解“不发作性气”或者强装笑脸“有时欢喜”,其灵魂深处的痛苦只能靠“斗纸牌、掷骰子”来麻醉,只有靠啃“油炸焦骨头”等反常行为来发泄缓解,但这些都不足以完全排除其痛苦,她还要继之以骂:“有别的忘八粉头乐的,我为什么不乐!”她的骂决不是满无目标的“海骂”而是有所指的,针对对象是薛蟠和宝蟾。夏金桂的悲剧是以个人之力遮遮掩掩地反抗现有习俗和制度,结果无异于鸡蛋碰石头。更可悲的是没有人同情她这只碰破的“鸡蛋”,相反因为碰破的“鸡蛋”的“蛋汁”溅到周围人的“身上”、“脸上”、“身边”而引起他们由衷的厌恶。
二夏金桂“举止形容也不怪厉,一般是鲜花嫩柳,与众姊妹不相上下的人,焉得这等样情性,可为奇之至极。”(第八十回)在这里曹雪芹借宝玉之口表达了自己对这个少妇的难以理解与诧异,但他毕竟是真实地描写而不是丑化了夏金桂。然而续作者高鹗对夏金桂的描写却存在一定程度的丑化。续作写到夏金桂的有八回,分别是第八十三回、第八十四回、第八十五回、第八十六回、第九十回、第九十一回、第一百回、第一百三回。在这八回中,第八十四回、第八十六回描写夏金桂的文字较少,有关她的故事主要集中于第八十三回等六回中。
虽然不能与原作相提并论,但应该说续作还是有一定的艺术功力的。为了集中笔墨描写夏金桂,高鹗让薛蟠缺席——因在外地打死张三而蹲进了监狱。为了将薛蟠从监狱中救出,薛蟠堂弟薛蝌频繁出现在夏金桂面前。作者这样写,目的是要让夏金桂与薛蝌之间发生一些故事,以便丑化夏金桂,将令人耻辱的“淫妇”标记烙印在她的额头上,因为在古代中国,淫被定为万恶之首。
在薛家,夏金桂是很痛苦的。她不但没有获得婚姻的幸福,而且还失去了在娘家时作为主子的快感:“这里扫帚颠倒竖,也没有主子,也没有奴才,也没有妻、没有妾,是个混帐世界了。”(第八十三回)薛蟠打死人坐牢后,夏金桂处于“守活寡”的状态,为了发泄痛苦,她将薛家“搅得翻江倒海”。(第九十回)见到薛蝌后,夏金桂重新感觉到生活的亮色。虽然薛蝌要比薛蟠优秀得多,但她如果追求薛蝌却有悖传统道德,会受到舆论谴责,因为她不仅身为人妇,而且还是薛蝌的嫂子。她是充分考虑到这一点的,于是自己躲在幕后,先让宝蟾以送果盒为名对薛蝌进行试探。宝蟾的挑逗行为引起了薛蝌的警觉。薛蝌是一个遵守传统伦理道德的人,他想到夏金桂“有时高兴,打扮得妖调非常,自以为美”,“焉知不是怀着坏心”,于是担心自己“被拉在浑水里,弄一个不清不白的名儿”,“索性倒怕起来”。(第九十回)薛蝌的躲闪引起了夏金桂既怕失去尊严又怕失去机会的微妙心理波动,她“见事有些不大投机,便怕白闹一场,反被宝蟾瞧不起,欲把两三句话遮饰改过口来,又可惜了这个人,心里倒没了主意。”随后,她找机会与宝蟾搭讪,以便相机而动:
“你看二爷到底是个怎么样的人?”宝蟾道:“倒象个糊涂人。”金桂听了笑道:“如何说起爷们来了。”宝蟾也笑道:“他辜负奶奶的心,我就说得他。”金桂道:“他怎么辜负我的心,你倒得说说。”宝蟾道:“奶奶给他好东西吃,他倒不吃,这不是辜负奶奶的心么。”说着,却把眼溜着金桂一笑。金桂道:“你别胡想。我给他送东西,为大爷的事不辞劳苦,我所以敬他;又怕人说瞎话,所以问你。你这些话向我说,我不懂是什么意思。”宝蟾笑道:“奶奶别多心,我是跟奶奶的,还有两个心么。但是事情要密些,倘或声张起来,不是顽的。”金桂也觉得脸飞红了,因说道:“你这个丫头就不是个好货!想来你心里看上了,却拿我作筏子,是不是呢”?(第九十一回)
高鹗的文笔虽然比不上曹雪芹那样灵秀生动,但此处他对夏金桂的描写却是符合其身份的。作为贵族少妇,她不好公开追求异性,特别是丈夫之外的异性,出于对不幸福婚姻的本能抵制与反抗,她暗中对丈夫之外但与丈夫有亲戚关系的男性薛蝌做过试探,但试探的结果让她觉得这是一步险棋,很有可能失败,如果宝蟾看出底细,自己颜面何在?于是她准备退出,在宝蟾面前为自己之前的行为找理由:“你别胡想。我给他送东西,为大爷的事不辞劳苦,我所以敬他;又怕人说瞎话,所以问你。”如果宝蟾这时也放弃“追求”薛蝌的期望,那么,夏金桂很可能就此戴着人格面具规行矩步起来。可是宝蟾偏偏不肯放弃,而且她也早已窥破夏金桂的内心秘密。她向夏金桂表忠心后又叮嘱其“事情要密些,倘或声张起来,不是顽的。”金桂“脸飞红了”的外在表现无疑袒露了心底的秘密,但出于主子的矜持,她不得不倒打一耙以为掩饰:“你这个丫头就不是个好货!”经过试探,金桂与宝蟾取得默契,她听取宝蟾之计放缓节奏,准备寻找合适时机以灌醉酒的方式迫使薛蝌就范。从此金桂主仆俩在薛蝌面前一唱白脸一唱红脸演起了双簧:“薛蝌遇见宝蟾,宝蟾便低头走了,连眼皮儿也不抬;遇见金桂,金桂却一盆火儿的赶着”,两人一冷一热,弄得薛蝌以为自己错疑了她们,心里“反倒过意不去”。(第九十一回)行文至此,高鹗对夏金桂的描写还是可信的,但此后高鹗对她的描写就半真半假甚至有故意丑化之嫌了。当薛家母女议论家里“花了好些钱”几乎面临着破产的危险而薛蟠“依旧定了个死罪,监着守候秋天大审”时,夏金桂听后失态了,她“将头往隔断板上乱撞,撞的披头散发”,甚至要跑到街上回娘家去。夏金桂的失态是有心理依据的,但与此同时,她对薛蝌的挑逗行为却显得很过火以致有些失真了:
若是薛蝌在家,他便抹粉施脂,描眉画鬓,奇情异致的打扮收拾起来,不时打从薛蝌住房前过,或故意咳嗽一声,或明知薛蝌在屋,特问房里何人。有时遇见薛蝌,他便妖妖乔乔、娇娇痴痴的问寒问热,忽喜忽嗔。丫头们看见,都忙躲开。他自己也不觉得,只是一意一心要弄得薛蝌感情时,好行宝蟾之计。那薛蝌却只躲着;有时遇见,也不敢不周旋一二,只怕他撒泼放刁的意思。更加金桂一则为色迷心,越瞧越爱,越想越幻,那里看得出薛蝌的真假来。
……说到这里,两个眼已经乜斜了,两腮上也觉红晕了。薛蝌见这话越发邪僻了,打算着要走。金桂也看出来了,那里容得,早已走过来一把拉住。薛蝌急了道:“嫂子放尊重些。”说着浑身乱颤。金桂索性老着脸道:“你只管进来,我和你说一句要紧的话。”正闹着,忽听背后一人叫道:“奶奶,香菱来了。”把金桂唬了一跳,……金桂这一惊不小,手已松了。薛蝌便脱身跑了。那香菱正走着,原不理会,忽听宝蟾一嚷,才瞧见金桂在那里拉住薛蝌往里死拽。香菱却唬的心头乱跳,自己连忙转身回去。这里金桂早已连吓带气,呆呆的瞅着薛蝌去了。怔了半天,恨了一声,自己扫兴归房,从此把香菱恨入骨髓。(第一百回)
在上述描写中,高鹗通过使用一连串贬义词所做的隐身评述以及施动者、受动者、旁观者香菱等的言行与反应将夏金桂定格为淫妇。夏金桂是施动者,她“抹粉施脂,描眉画鬓,奇情异致的打扮收拾”,以不时从薛蝌住房前经过、故意咳嗽、明知故问、嘘寒问暖等手法试图引起薛蝌的注意。见到薛蝌,她“越瞧越爱,越想越幻”,于是“妖妖乔乔、娇娇痴痴的问寒问热,忽喜忽嗔”,百般勾引,竟至于两眼“乜斜”。她甚至“为色迷心”,注意不到周围人们的反应,敢将薛蝌“一把拉住”,“往里死拽”,这哪里是贵族少妇追求婚外恋情,简直是站街女郎公然拉客!与此同时,高鹗还通过受动者与旁观者的惊恐反应来渲染其淫荡程度:受动者薛蝌“却只躲着”,“只怕他撒泼放刁”,“急了”,“浑身乱颤”,“脱身跑了”;旁观者丫头们“都忙躲开”,香菱“唬的心头乱跳”,“连忙转身回去”。追求婚外恋情的贵族少妇在传统观念看来自然是淫妇了,如果像站街女郎公然拉客那自然是超级淫妇了。可是如果能够透过高鹗描写半真半假的表象,我们依然可以从其描写中看出夏金桂被男权社会习俗道德所制约的灵魂深处的煎熬,而这则是无比真实的。当她对薛蝌两眼乜斜时,“两腮上也觉红晕了”,腮上的红晕说明她在感觉幸福的同时也感觉自己是在越轨犯罪。当香菱撞见她拉扯薛蝌时,她“唬了一跳”,“一惊不小”,以致下意识松手放走了薛蝌,说明她认为自己追求薛蝌的举动是严重的犯罪行为。但如果不采取断然行动,她就会与有可能获得的幸福失之交臂,“索性老着脸”写出了她为获得幸福豁出去搏一把的微妙心理。
夏金桂心里接受传统道德却最终冒犯它去追求婚外恋情,是不是可以算作“淫妇”呢?不能,因为她与薛蟠的婚姻没有爱情基础,这样的婚姻只能给她带来无穷无尽的痛苦,用恩格斯的理论来说,这种没有爱情的婚姻是不道德的,相反她追求薛蝌的行为有一定的正当合理性,我们应该给予适当的同情。她的婚姻的确很不幸,用她自己的话很能说明问题:“我这样的人,为什么碰着这个瞎眼的娘,不配给二爷,偏给了这么个混帐糊涂行子。要是能够同二爷过一天,死了也是愿意的。”(第一百三回)遗憾的是,夏金桂找错了对象,但除了找自己能够见到的男人薛蝌外,被禁锢在深闺中的她能有什么人可找呢?
为了将夏金桂坐实为淫妇,高鹗还编造了她与夏三之间的故事。夏三是金桂妈在金桂出嫁后新近过继的“混帐儿子”,他以看姐姐为名常来夏金桂处。高鹗说,他们两人之间“从此生出无限风波”。(第九十一回)是什么风波呢?小说追叙说:“那金桂原是个水性人儿,那里守得住空房,况兼天天心里想着薛蝌,便有些饥不择食的光景。无奈他这一乾兄弟又是个蠢货,虽也有些知觉,只是尚未入港。”(第一百三回)笔者认为,高鹗此处追叙是虚假的,根据性学研究,男人的性冲动比女人要来得快,民间也早已发现这一现象且有一形象说法:“男追女隔重山,女追男隔层纱”。既然“饥不择食”的“水性人儿”夏金桂主动兜揽夏三,为什么他们未能“入港”呢?原来夏三智力比不上一般的普通人,是个“蠢货”。可是这里有一个问题,敢于象站街女郎拉客那样死拽薛蝌的夏金桂如果真的是那样淫荡的话,她为什么不直截了当地向夏三挑明而要他猜哑谜呢?既然“蠢货”夏三后来“也有些知觉”,但为什么还是没能“入港”呢?难道相互急需对方的男女发生非法关系真那么难吗?原来这是高鹗为实现自己追叙上述故事的目的的人为歪曲。高鹗上述追叙目的有二,一是证明夏金桂是“水性人儿”,二是必须让夏金桂与夏三“尚未入港”。为什么会这样呢?是高鹗心里根深蒂固的男权意识在作怪,作为男人,薛蟠可以嫖娼宿优,这只不过是风流男人身上无关宏旨的小小瑕疵而已,但作为女人,夏金桂如果红杏出墙,则给男人薛蟠戴上了绿帽,这是不可饶恕的罪恶,甚至只要她有出轨的意图都被高鹗视作一种严重的罪恶。既然“蠢货”夏三后来“也有些知觉”,只要时间允许,条件成熟,他迟早会和夏金桂“入港”。高鹗显然觉得这样追叙的危险,唯一的补救办法是让夏金桂尽早去死。
夏金桂这样健康年轻的女子怎么会死呢?也许只有让她死于非命读者才找不到破绽。高鹗的“高明”之处在于,他不仅让夏金桂死于非命,而且让读者觉得她该死,清人诸联读到夏金桂之死时就大叫“金桂之死也使人爽”,⑤幸灾乐祸之情溢于言表。读者为什么会有这种感觉呢?因为除了淫之外,高鹗还在夏金桂头上泼了很多脏水:一是暗中与夏三联手偷盗转移婆婆家财产,以致箱柜“俱是空的”;一是因淫生妒生恨,暗中下毒,企图毒死无辜的香菱。写到此处,高鹗笔锋突转,宝蟾因不知道汤里有毒,有意调换了汤碗,结果夏金桂自作孽不可活,意想不到地毒死了自己。为了表示自己对夏金桂的道德愤慨,高鹗还将她“暴尸”于众:“满脸黑血,直挺挺的躺在炕上”。在处理夏金桂死亡善后事宜时,高鹗让夏家发生内讧,由于宝蟾为洗刷自己清白而做了坦白交代,结果金桂母亲不但没有得到任何赔偿,而且还得反过来求薛姨妈:“千不是万不是,终是我死的女孩儿不长进,这也是自作自受。若是刑部相验,到底府上脸面不好看。求亲家太太息了这件事罢。”(第一百零三回)由于曹雪芹的误解与高鹗的丑化,夏金桂被越描越黑。在作者与续作者强势话语驱使下,读评者习焉不察,获得了夏金桂是一个妒妇、泼妇、淫妇甚至毒妇的牢固的刻板印象。解剖曹雪芹的误解与高鹗的丑化后,我们理应还原夏金桂,给予其正确的评价:在《红楼梦》女性世界中,公然想与“夫权”抗衡并且积极行动的只有夏金桂一人。生活于一夫多妻家庭中的夏金桂是很痛苦的,但迫于强大的社会习俗力量,她不敢公开反对丈夫的多妻特权,所能做的仅仅是偷梁换柱,而这无法解决根本问题,宝蟾带给她更多的痛苦就是证明。她的妒与泼甚至于毒是一夫多妻家庭中的女性正常的情感反应。女性的这种妒与泼甚至于毒(“搅家”)处处揭示出一夫多妻家庭不可能真正和谐的内在本质,引发社会的焦虑与思考,客观上抑制了男性多妻冲动,推进了一夫多妻制向一夫一妻制的过渡,其历史进步意义不容小觑。至于她身上所谓的“淫”,是续作者高鹗蓄意丑化的结果,即使她真的有追求婚外恋情的举动,我们也应该给予其适当的同情与谅解,因为她与薛蟠的婚姻带给她的只是无边的痛苦。她使无辜者香菱受害固然应该给予谴责,但她自己何尝不是受害者,因此,对于她的失败与毁灭,我们应该采取的态度是悲悯而不是拍手称快。
参考文献
① 蔚然、顾克勇:《夏金桂形象意蕴浅探》,《曲靖师专学报》1999年第4期。
② 邓桃莉:《恶之花——夏金桂》,《鄂州大学学报》2009年第1期。
③ 曹立波:《红楼梦版本与文本》,中华书局2007年版,第93页。
④ 张乘健:《夏金桂与卡杰琳娜——借〈大雷雨〉看〈红楼梦〉》(上),《温州师范学院学报》1995年第4期。
⑤ 诸联:《红楼评梦》,见《红楼梦资料汇编》(上),中华书局1964年版,第119页。
(原载《江汉论坛》2011年第11期,作者为湛江师范学院人文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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