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螳螂

2017-09-14 作者: 两江月
第54章 螳螂

——以小见大,见一叶落而知岁之将暮。人世变幻,万物皆应。

一大早,唐云就醒来,来到阳台上,深吸了一口清晨的阳光。

那是因为,太阳还是起得比他早。

我要向太阳学习!

他洗漱一新,换上自己网购淘来的功夫服,在屋子里打起了金刚功八段锦,等着什么。

不出所料,没出十分钟,周晓彤就要把门砸飞。

“懒虫,走啦走啦,去遛球球喽!”

唐云一开门,周晓彤穿着洁白的桑蚕丝短袖小衬衫,配着及膝红白相间花纹的短裙,自带三分杀气的站在那里。

“哥,你穿的这是什么啊,把球球吓得直要跑!”

“我昨天接到的快递啊,功夫服,帅不!”

周晓彤盯着打量半天,“帅……个球球啊,象是天桥上打把式卖艺的,我绝对不容许我的保镖,穿成这样陪在我身边,这会伤害如此美好的清晨!说,多少钱买的!”

“二……百八啊!”

“多少钱买的!”

“二……百二,真的!”

“多少钱买的!”

“二……十八……”

“唐云,马上回去给我换了,还穿我给你买的李宁!”

“好吧好吧,等会……”

唐云只好换好衣服再出来,他可不想大早上就和女生吵架。

两个人,从中心公园看着老大爷老大妈们自发组织练着太极剑,三白散人还在住院。

转了一圈,沿着步行街慢慢走着。

唐云走在周晓彤的右边,把她让到人行路中间。

“妹妹,格格巫呢。”

“女巫嘛,在锅里炼药。”

“炼药?这么神奇,教练我要学!”

“什么你都想学,她敷了自制的面膜后,再睡回笼觉啊!女人睡觉,你要不要学!”

“算了吧,那功能是女人自带,我学不了!”

唐云忽然在周晓彤身上似乎惊见异常。

“这是什么,有虫子,晓彤!”

“啪!”

唐云走到周晓彤身后,伸出手拍在她的肩膀上。

然后用力一抓。

“干嘛哥,用那么大劲!”

“这是?奥,原来是绣的!”

晓彤的白衬衫后背上,绣着—茎六穗的麦穗,麦穗尖上,落着一只绿油油的螳螂!

“嘻嘻,是不是吓到你啦,这就是立体刺绣的效果,螳螂威武吧!”

“怎么可能,完全象真的一样……”

唐云看着若有所思,“我倒是学了一点螳螂拳,不过现在没有时间,无法深入精研,要是我这只螳螂,和你这只螳螂对打,谁会胜!”

“当然是我会胜!”周小美女一挥粉拳,“你是我哥,学了武功,难道是用来打你妹妹的吗?”

“那肯定是不能,我虽然疯起来连自己都打,但是什么时候都不会打我妹妹的,我只会打坏人!”

“真的吗,哥,你真好!”

“一般一般,全国前三!”

“哥,妹妹可是一直盼着你成为中州区金榜前三,荣耀开服马上就半个月了,可是你这个样子,真的让我挺担心的!”

“晓彤,你看早上的太阳是几级?”

“少来,太阳又不玩荣耀!”

“我就知道太阳是几级——太阳是0级,太阳不仅是0级,而且有耀——太阳耀斑啊,太阳还是个王者!”

周晓彤把手拢在小嘴上,“嘻嘻,有人脸真大,说自己象太阳一样是个0级的王者,丢丢丢。太阳公公,你听见了吗,我哥说你是0级,你同意吗?”

“我只是要以太阳为榜样嘛,我听到了——你的公公他同意了,他说他是0级!”

“我的公公?谁心甘情愿地让本姑娘吃,那我就嫁给他!”

“不会吧妹妹,没想到你喜欢吃“人肉插烧包”,口味这么重,鬼畜无限极!”

“哥,你看过《昆虫记》吗?里面详细描写了雌性螳螂杀夫的过程,“然而在事实上,螳螂甚至还具有食用它丈夫的习性。这可真让人吃惊!在吃它的丈夫的时候,雌性的螳螂会咬住它丈夫的头颈,然后一口一口地吃下去。最后,剩余下来的只是它丈夫的两片薄薄的翅膀而已。这真令人难以置信。”许多人因此批评螳螂残忍,连亲夫都吃;另一些人说螳螂为了物种的延续,以自己的身体做下一代的面包,真是可歌可泣的壮举!对这些祷告虫,你怎么看,哥!”

“夏末来了,万物繁茂,在这片炙热的土地上,又到了螳螂交配的季节……”唐云拿腔拿调地学着某爷的语气……

“混蛋,唐云,没有个哥哥的样子!”

“人家还是著名的XXX呢,我不过学学口吻,至于吗?”

“有人要跳河,你也跟着跳?好的不学,坏的一套一套,这么不稳重,我不喜欢!你还没说正题呢!”

“我怎么看不重要,如果是格格巫那个“祈祷的少女”在这里,她会说这是冰恋,这些贱男为了下半身,舍弃脑袋,活该,罪有应得,和伟大什么的吧拉吧拉,一点也不沾边,同时,这也证明了人类的爱情,也和伟大……而且螳螂的断头之爱,可以持续数小时,那些嗑药后被朝阳区群众举报的艺人,毕生功力所追求的效果,也不过如此,不过格格巫用不到,她有她的女巫药品……”

“我就知道我不该向一个常常看东京的夏天的人——的男人,问这样一个问题,即使那个人是我哥,而且大早上,你就让我再也不相信爱情这东西,我都不想说你。不说群众,先说说朝阳怎么会说话,说不清楚,你还要做球球的铲屎官!”

这些天来,周晓彤己经雇佣了一个钟点工钱姐,来打理三个人的生活,当然也包括给球球清理卫生。

唐云得意地看着周晓彤肩上的螳螂,“嘿嘿,妹妹,我不但知道太阳说什么,还知道你肩膀上的这只螳螂在说什么。太阳是什么形状?”

“地球人都知道,圆的嘛!”

“回答正确,查查字典上的汉字“〇”是什么形状?阿拉伯数字0是什么形状?”

“圆……——唐云,混蛋,你这是强拉硬扯!我衣服上的螳螂在说什么?”

“这只螳螂说啊,没吃早饭呢,要吃早点啊,来只小虫吧……吃饱了饭,我就不杀亲夫了,嗯哼,这就是它的原话!”

说着唐云做出向嘴里扔东西的手式。

“哼,没正形的家伙,在荣耀里从身上捉……那什么吃,好恶心!想吃什么,姐带你走!”

说到请客,周小美女自动从妹妹做回周姐。

“人肉插烧包走起!”

“……”

二个人真的吃了插烧包,唐云最佩服的是——周晓彤吃包子蘸芥末伴辣根,看着她吃得津津有味,唐云看得嘴里都能直接塞进个包子。

“妹妹,你这么能吃辣,你的公螳螂知道吗?它会被辣死的!”

……

“还缺山葵,哪天带你去吃寿司,这三种瓦萨比放在一起,就是开胃神器——好好吃,你尝尝,哥!”

唐云的嘴巴随即被塞进一个蘸着芥末伴辣根的插烧包。

随后唐云就趴倒桌子,生无可恋,嘴巴张到了眉毛上。

“晓彤,你要辣死哥!你的螳螂还那么绿,我都快成红烧肉啦!”

“错,哥,螳螂也不全是绿的!”

唐云小时候曾经捉过螳螂玩耍,当然知道螳螂不全是绿的。

但是很快,他就发现自己对螳螂的了解远远不够,小小的东西,竟然有这么多颜色!

两个人回到房间后,唐云出现在化兽坊的车队中,看到旁边的马车上,就落着好几种不同颜色的螳螂。

有几只是绿色的,草黄绿、苹果绿、芥末绿、春绿色、橄榄绿、深绿色、竹绿、孔雀绿……

你们这是飞来,对我进行绿色深浅辨识教育吗?

还有其他颜色的——淡金色、郁金色、亚麻色、杏仁色、黄灰色、金盏花、暗黄色、咖啡色、巧克力色、棕色……

而且,还有一只红色的!

哪里来的这么多螳螂!

螳螂在开会!

到处是螳螂!

小矮马长可垂地的马鬃上,落着一只半身黄色半身棕色的螳螂。

唐云对螳螂不陌生,这一次又近距观察它。

头部三角形,两个顶角分别长着圆圆鼓起来的大眼睛,下面的顶角就它的嘴,奇怪的是,它一对大眼睛中间是一对触角,一对触角中间,竟然还有三只小眼睛,象三个小点。

这货外观上竟然有五只眼睛!

一对前足象大刀,一双后腿象锯条……

难怪武术家要学习它的动作,来进行仿生技击。

它能干掉比它大得多的青蛙、蛤蟆、老鼠……

这货天生就是个战士!

要命的是,它们落在人身上,会把人当成面包,咬你的手指,耳朵。

一时之间,人畜不安。

大家拿出各种武器来对付它们。

唐云拿出一带布巾,把小矮马身上的绿色战士一一扫落。

施岗被一只螳螂咬得一激灵,啪地拍了一下。

“小兄弟,老父这么多年,未见过这样的景象,己十数年矣!”

“施大人,这么说你以前见过这样的景象喽?你听过这样的故事没有——“农夫们看见螳螂半身直起,立在太阳灼烧的青草上,态度很庄严,宽阔的、轻纱般的薄翼,如面膜似的拖曳着,前腿形状如臂,伸向半空,好像是在祈祷,在无知识的农夫看来,它好像是一个女尼,所以后来,就有人称呼它为祈祷的螳螂了。””

“施大人,我的世界中,古希腊人将螳螂视为先知,现在我们一下子遇到这么多先知,这得是多大的预示,所以一定有什么大事要发生了。”

施岗在马上震动斗篷,几只螳螂被抖落在路上。

“我不知道这些长着飞动翅膀的虫子,是不是先知,但是这些东西的威力,远超你的想象,甚至可敌百万雄兵!”

“施大人,这么说,你一定见识过这样的阵仗,螳螂故意是猛虫,但是怎么能让它为人们打仗呢?”

“小兄弟,世界之大,无奇不有,有许多奇人异士,你都不曾听闻,更不要说见过,我施岗虽比你徒增几旬岁月,却是见过一些不可思议之事,只是既然不可思议,说出来,也没有人相信——不止是螳螂军队,还有对面恒岭上的“一剑坑”,都颇为奇异,远超常人见识。”

唐云又拨落了几只落在狒毛中的大刀武士,“我信,我真信,施大人,这“一剑坑”可是一剑劈出来的大坑?路上无事,不如说出来,给大家解闷?”

施岗听了,却摇摇头,没有接语。

唐云心下不喜,这个施岗,就是比二当家许黑炭差得远,一肚子城府,油盐不吃,风雨不进。

虽然被螳螂骚扰,但是行路还算顺畅。

说是路,其实没有路。

或者说,到处都是路。

唐云此刻理解了第一次离开铃音堡,要到达百船渡的路上,施岗说的话。

“人类猴子,坐好喽,过了百船渡,就是好路!”

可不是好路……

因为车马只要对正方向,可以随意穿行!

根本就不需要路。

这兰水河右岸,当初的洪泛区,被淤泥层层堆积填充,形成了无比神奇的地貌。

一面是皑皑高耸的恒岭雪山,一面是奔腾咆哮的兰水,中间一望无垠的平原。

在这里,你可以测试你的视野极限。

直到天边,只有浅草、野花和细碎的石头。

一直向前,一直向前,一直向前,没有别的东西。

偶尔会看到羊群,和牧羊人。

唐云仿佛置身可可西里。

不同之处是,这里并非寸草不生。

“西北偏西

一个我去过的地方

没有高粱没有高粱没有高粱

羊群啃食石头上的阳光

我和一个牧人相互拍了拍肩膀

又拍了拍肩膀

走了很远才发现自己还是转过头去回望

心里一阵迷惘

天空中飘满了老鹰们的翅膀

提起西北偏西

我时常满面泪光”

这里的小肥羊显然没有啃食阳光过活,而是在草原上恣食芳草,长得肥肥胖胖。

但是人烟就……

“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

生民百遗一,念之断人肠。”

如果唐云没有记错,一日一夜,他只见到过两伙牧羊人,赶着他们的羊群。

前方前方前方,

远方远方远方,

荒芜萧条凄凉……

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当年浮尸千里的口口相传,至今让兰水河两岸的人心有余悸,再没有多少人敢在这大河谷安眠。

水草茂盛,这里成了螳螂们的乐园。

螳螂,亦称刀螂。

有个西部歌手,也叫“刀郎”……

唱过许多歌,都随着沙漠里的风沙散落。

他记住的,却是一首不太风靡的歌。

《喀什格尔的胡杨》……

“任我是三千年的成长

人世间中流浪

就算我是

喀什葛尔的胡杨

我也会仔仔细细

找寻你几个世纪

在生命轮回中找到你!”

唱得凄惨孤悲

唐云第一次听这歌时,实在无感,只是被唐氏百科收录了一下而己。

只到他失去了一个不算恋人的恋人……

有一时,他在“星际网吧”无意中又听到这首歌……

“有没有那么一首歌

会让你突然想起我

让你欢喜也让你忧

这么一个我”

当时的唐云,瞬间泪目。

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男儿也有泪,是什么击中了他的泪点。

总之,这让他深深记住了这首歌。

“刀螂、刀郎、刀螂、刀郎……”

唐云给施岗出了一道题目。

“螳螂看到蜈蚣走路,艳羡地说:“你走路真帅呀,这么多脚还可以走得这么整齐!你是怎么走的啊?”蜈蚣就告诉他说:“其实很简单,我先迈左边的50只脚,然后再迈右边的50只脚。”螳螂说:“那你再走一个让我瞧瞧。”说明了什么道理?”

后面的马夫和驯兽师也加入论题之中。

“这说明,纸上谈兵、害人不浅,就象你们这几个新徒弟,不能光说不练,天天吵着要驯虎,却只是跟着师傅看驯虎经,空有假把式,行不通!”

“这说明,好为人师、后患无穷,想教会别人,得自己先会,要想教徒弟驯化老虎,自己却连只猫都驯不服,那还是不行!”

“这说明,邯郸学步、遗失自我,驯狮教虎,就是让它顺从本性去做事,而不是教会它们思想,要是它们一想,你每天又是饿它们肚子,又是鞭子抽,它们想吃了你的心都有,还会听你的话?至少,它们也不会做任何事了!”

施岗却说,“老夫说,那蜈蚣是作茧自缚、反受其累,要说纸上谈兵,它是想走、走不了,想做、做不到,所以并不只是纸上空谈;好为人师、后患无穷也说不上,要教的没有教成,怎么算师,要学的没有学会,也不算后患……要说邯郸学步,它并没有学谁,它只是一言一念,绑了自己的手脚。所以它只能算作茧自缚!”

“还是施大人说得最全面合理,”一众驯兽师都拱手称道。

听了施岗一番分析,唐云却对所站的太极桩,似有所悟。

邯郸学步、遗失自我;作茧自缚、反受其累?

……

邯郸学步、遗失自我;作茧自缚、反受其累?

……

修学任何学问技能,文艺武功、文科生理工男,都不要犯了这些忌讳……

不要“邯郸学步、遗失自我;作茧自缚、反受其累?”

更不要存有——我学了这个,是为了在别人面前炫世博名。

只是去做,听从本性。

Just to do!

我懂了,他兴奋地想着。

众人又围绕着问题,各抒己见,进行着辩论。

长途巡演,路上的寂寞就靠这些话唠进行话疗。

辩论也不是为了胜利,胜利也没有奖品,他们只是需要交流,因为旅途的寂寞。

没话说的时候,大家就吆喝着马匹,并不是马匹出错,只是为了和它们之间的某种交流。

在这种地方,可以称为伙伴的,不止是人类同伴,还有这些动物朋友。

唐云虽然在聚义堂获得了水寨周围五百里范围内的地图,五百里内都打开了黑暗遮挡,但是现在的地图上,又己经只能看到黑暗。

车队己经走出可视地图的边缘。

他心算了一下时间和车马速度,估摸己过了百船渡六百里。

再向前行,马上就驶出铃音堡管辖范围。

新格小村,在哪里?

我的茶庄,在哪里?

化兽坊的车队,载着狮虎,拉着风灵猴橘子,和许多的趴在车马上的绿色小乘客——螳螂,吱悠吱悠地走着。

远远的地平线上,出现了不同于荒原上千篇一律的景象。

那是稀稀拉拉高大的树木,绵延数里。

施岗连甩响鞭,啪——!啪——!啪——!

“驾,前面林木下,就是村庄!”

新格村,快要到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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