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这些年里,我屡次三番地想,我原本有可能把那部手稿找回来的,就像找回一件纪念品——与你的一段人生有着千丝万缕联系的物品当中的一个:干花,有四瓣小叶的三叶草[34]——一样。但我已经弄不清楚那所乡间别墅地处何方。我在翻阅那个陈旧的黑色记事本时常常感觉到一种怠惰和一丝恐惧,但却费了很多时间在里面查找那座村庄的名字和电话号码,因为它们被我用非常细小的字体写在其他笔记中间。
如今,我再也不惧怕这个黑色记事本了。它可以帮助我俯瞰往昔岁月,这句话令我哑然失笑。这是一部小说的名字:《一个人俯瞰往昔岁月》。我是在那所乡间别墅里的一个书架上找到的——在客厅的一扇窗户旁边有好几个书架的书。往昔岁月么?不,无关往昔岁月,而是一段理想、永恒生活中的一些片断,我从阴郁的日常生活中一页一页地揭下来这些片断,只为给这样的日常生活增加一些光和影。时间来到了现在,今天下午,雨淅淅沥沥地下着,人和事都淹没在晦暗不明的氛围之中,我急切地等待着夜幕的降临,到时候借由光与影的明暗对比,所有的一切都会清晰地映现出来。
那天晚上,我坐汽车穿越巴黎,那些灯光和暗影,那些形态各异的装有反射镜的路灯或装在灯柱上的路灯令我心潮起伏。不管是在大街上还是在小街的拐角,我都能感觉到它们在向我发射信号。这种感觉跟你久久地注视着一扇透着灯光的窗户时所产生的感觉是一样的:一种房间里既有人又无人的感觉。玻璃窗后面,卧室是空的,但有人留着那盏灯。对我而言,既没有现在,也没有过去,从来如此。所有的一切都杂糅在一起,正如那个每晚都会亮着一盏灯的空房间。我经常做梦,梦见自己又找到了那部手稿。我走进那间铺着黑白相间地板砖的客厅,在书架下面的抽屉里翻找着。要不就是,一个我怎么也分辨不出信封背后“寄信人”三个字后面那个名字的神秘写信人,把它邮寄给了我。而邮戳上显示的时间是丹妮和我,我们一起去乡间别墅的那一年。但这件包裹用了那么长时间才寄到我这里并没有让我觉得奇怪。显而易见,既没有过去,也没有现在。好在有黑色记事本上的那些笔记,我想起了这部稿件中的几个章节。这是一部献给布兰奇女男爵,献给1794年7月26日大革命时期才二十一岁便在拉德兹威尔酒店被送上断头台处决的玛丽-安娜·勒鲁瓦,献给让娜·杜瓦尔,献给特里斯丹·科比埃尔和他的朋友罗多尔夫·德·巴迪那、埃尔米尼·库西亚尼的书……这部书稿中没有一页关涉我所生活的20世纪。然而,要是我有可能重读那一页页稿件,我写作它们的那些日日夜夜的确切色彩和气味就有可能透过它们重新复活。假如我通过那个黑色记事本来进行判断,那么,1791年的拉德兹威尔酒店跟蒙帕纳斯街的尤尼克酒店就没有迥然的分别:暧昧不清的氛围如出一辙。如今想来,丹妮和布兰奇女男爵难道就没有共同之处吗?我很难追寻这个女男爵的人生轨迹。我常常失去她的踪影,尽管她在我那时读过的卡萨诺瓦的回忆录和路易十五的一些警探的报告当中出现过。18世纪以来,那些警探果真变了吗?一天,杜威尔兹和杰拉尔·马西亚诺压低声音告诉我尤尼克酒店同时受到便衣警察缉捕大队的监视和保护。他本人肯定也起草过报告。二十多年过后,在那个朗格勒——这么多年里他没把我忘记我真的觉得很惊讶,“哪能呢,”他脸上浮着一丝微笑对我说道,“我一直‘远远地’跟着你。”——送给我的案卷材料中,有一份关于丹妮的报告夹在其他资料中间,跟两个世纪以前撰写的关于布兰奇女男爵的材料一样精细。
无论怎样,我并不为那部稿件的遗失感到惋惜。要是它没弄丢,我觉得自己如今可能不会再有创作的欲望。时间被荡涤,一切从头开始:我像从前一样,用同样的钢笔和同样的笔迹,一边重新查阅我那本陈旧的黑色记事本,一边在一页页纸上写满文字。我大约需要用一生的时间来回到起点。
昨天夜里,我又梦到自己去邮局,带着一张写有我名字的通知单在柜台那里出现。交出通知单后,有人把一件包裹递给我,我早就知道里面装的是什么:是上个世纪遗落在巴尔贝里的那部手稿。而这一回,我可以看到寄信人的名字:多尔姆夫人。巴尔贝里。富油丝。厄尔-卢瓦尔省。邮戳上的时间是1966年。我还在大街上就打开了包裹,的确是那部手稿。我忘记那个年代我用的是方格纸,那是我一页一页地从罗地亚牌的橘黄色信笺簿上撕下来的。墨水则是佛罗里达蓝,这个我也不记得了。总共九十九页,最后一页没写完。密密麻麻的字体,还画了许多杠杠。
我把那部手稿紧紧地夹在腋下,兀自朝前走去。我害怕把它弄丢。一个夏日黄昏。我沿着国民公会街,朝布希库医院的黑色立面墙和栅栏门走去。
醒来后,我明白梦中去拿包裹的邮局正是我经常陪丹妮去的那家。她就是在那里取邮件的。我曾经问过她,为什么让别人把邮件寄到国民公会街,而且还寄的是邮局自领。她跟我解释说,她曾在这个街区居住过一段时间,之后就一直“居无定所”。
她收到的邮件不多。每次,都只有一封信。我们在再往下去的、国民公会街和菲利克斯-佛尔街的街角一家咖啡馆停下,咖啡馆正对着地铁口。她拆开那封信,当着我的面看了起来。然后,她把信塞进大衣口袋。我们第一次去那家咖啡馆时,她对我说:“是一个从外省给我写信的亲戚。”
不能在这个街区继续住下去,她似乎很惋惜。据我的理解——但有时她说出口的话自相矛盾而且好像并不是真的具有所谓的“年表意识”——这是她到巴黎后第一个落脚的地方。没住很长时间。就几个月而已。我随即感觉到她有些犹豫要不要告诉我她来自哪个省份,或者确切地来自哪个国家。有一天,她对我说:“当我在里昂火车站下车抵达巴黎时……”这句话一定把我震撼了,被我记在了那个黑色记事本上。她如此明确地把一个与她本人相关的信息告诉我,这种情况实属罕见。那是在一天傍晚,我们一起去国民公会街领她的邮件,去的时间比平常要晚许多。在我们到达邮局前面的时候,天已经黑了,差不多到了下班关门的时间。我们重新回到那间咖啡馆。那名服务生肯定从她住在这个街区时起就认识她,不等她开口,就给她上了一杯君度。她看完那封信,然后把它塞进了口袋。
“当我在里昂火车站下车抵达巴黎时……”她告诉我,那一天她坐的是地铁。换乘了好几次之后,她在这里,在布希库地铁站下了车。她一边说,一边透过咖啡馆的玻璃窗把地铁口指给我看。换乘的时候,她还坐错了车,不知不觉就到了米歇尔-安热-奥特伊。我由着她往下说,了解她在回避一个过于明确的问题时所采用的方式:岔开话题,仿佛在想别的事情,好像没听见跟她交谈的人所说的话。可是,我还是问了一句:“那天没有一个人到里昂火车站接你吗?”“没有。没有一个人。”有人把一个小套房借给她,就在这附近,在菲利克斯-佛尔大街。她在那里住了几个月。那是在入住大学城之前。我低着头。一个简简单单的字,一个过于坚决的眼神,都有可能让她三缄其口。“待会儿,我带你去看我住过的那栋楼房。”我很吃惊,对她的提议,尤其是她那忧伤的声音,仿佛她很懊悔离开了这个地方。突然之间,她沉浸在自己的思绪中。是的,那一时刻,她给我的感觉就像是一个意识到自己误入歧途之后很想往回走的人。她把那封信放进口袋。说到底,把她和这个街区连在一起的唯一纽带,是那个邮件留局自取的邮局。
那天晚上,我们沿着国民公会街,往塞纳河方向行进。后来,还有那么两三回,当她在右岸的维克多-雨果大街有约的时候,我们再次从这条路线走过,而且同样是在我第一次陪她去邮局取她的日常信件那样的下午。经过的时候,她指着圣克里斯朵夫-德-雅威尔教堂对我说,她经常走进里面,点上一支大蜡烛,并不是她真的相信上帝,这么做更多是因为迷信。那是她刚到巴黎的时候。由于这个原因,我对这座砖砌的教堂格外有感情,到现在我还想进去,也在那里点一支蜡烛。可是,有什么用呢?
那天晚上,在塞纳河边,我们没有像平时去往右岸时那样在雅威尔地铁站搭乘地铁。我们折了回去,重返国民公会街。她执意要带我去看一看她住过的那栋楼。在临近咖啡馆时,我们从右边的人行道拐进了那条大街。我们走到那栋大楼附近时,她对我说:“我带你去参观那套房间……我没有把房门钥匙交回去。”她可能事先斟酌过这件事,因为那把钥匙她随身带着。她瞥了一眼那扇漆黑的窗户后,又对我说:“女门房这个时候总不在,但你别在楼梯里弄出声响。”她没有打开定时楼梯灯。幸好底楼小夜灯照出一缕朦胧的微光,楼梯上勉强能看见。她倚在我的手臂上,我们俩紧紧地挨在一起,我想到了一个让我忍不住想笑的短语:“像狼似的蹑手蹑脚。”她在黑暗中打开了房门,待我们进屋后又轻轻地把它关上。她摸索着寻找开关,一缕黄色灯光从前厅的吸顶灯那里照下来。她提醒我,现在讲话必须小声,也不能开别的灯。很快,就在右边,是一间卧室微微打开的门,她告诉我那是她的卧室。她把我带到我们前面那个被前厅的灯光照亮的走廊。左边,一个摆放了一张餐桌和一个碗橱的房间。餐厅吗?右边,是“客厅”,从那张长沙发和那只小玻璃柜即可断定,柜子里摆放着一些小小的象牙塑像。窗帘都拉上了,她便打开了一张小圆桌上的一盏灯。跟那盏吸顶灯一样暗淡的黄色灯光。最里面,有一间摆着一张镶有铜质横档的大床的卧室,墙上贴着有天蓝色图案的墙纸。有一个床头柜上垒着一叠书。我突然害怕大门发出砰的一声,住在这里的那个房主走进来,把我们逮个正着。她把床头柜的抽屉一个接一个打开,在里面翻找着。她从抽屉里陆陆续续地拿出一些文件,把它们装进大衣口袋里。我呢,我站在那里看着她,人都僵住了,一边等着大门的砰砰声。她打开床铺对面那个带穿衣镜的衣柜的一扇柜门,但搁板上什么也没有。她把柜子重新关上。“你不觉得会有人进来吗?”我低声问道。她耸了耸肩。她看着床头柜上那堆书的书名。她抽出一本,红色封面的,把它也塞进大衣口袋里。她必定认得住在这里的人,因为小套房的钥匙一直是原来的那一把。她关掉了床头柜上的那盏电灯,我们从那间卧室里走了出来。最里头,在吸顶灯的黄色灯光和客厅里那盏一直亮着的灯的照耀下,这个小寓所陈旧的一面显得更加明显,黑乎乎的木制碗橱,玻璃柜里的象牙塑像,破旧的地毯。“你认得住在这里的人吗?”我问她。她没有搭理。那不可能是她的父母亲,因为她是在某一天从外省或者外国坐车来到里昂火车站的。一个在这里独居、租了一个房间给她的人吗?
她把我带到左边、在前厅前面的那个卧室。她没有开灯。她把房门开得大大的。借助前厅顶灯灯光,那里可以看得比较清楚。一张比里面那间卧室的大床要小得多的床,床绷上什么也没有。窗帘都拉上了,黑色窗帘,跟那一次由于疲劳而下榻停留的圣宠谷旁边的那家宾馆里的窗帘一样。在床的对面,靠左边的墙壁放着一张支架桌子,桌子上放着一台裹着皮套子的电唱机和两三张三十三转唱片。她挥挥袖子背面,抚掉了唱片袋上的灰尘。她对我说:“你稍等。”我坐在床绷上。她回来时,手上拿了一个布提包,她把那台电唱机和唱片都放进了提包。她在床绷上挨着我坐了下来,仿佛在沉思,像是担心漏掉了什么。“真遗憾,”她大声对我说道,“我们不能待在这个房间里。”她强作微笑。她的说话声在这套空荡荡的房间里发出异样的回音。我们离开卧室,把门关上。我拎着那个装了电唱机和唱片的布提包。她熄掉了前厅的灯。打开大门之后,她对我说:“女门房一定回来了。我们在门房前面经过时要尽可能地快。”我拎着那个提包,担心在昏暗的楼梯上一脚踏空。我走在她前面。定时楼梯灯灭了,我们在二楼的楼梯平台上一动不动地站了一会儿。一扇门砰的一声关上。她悄悄地对我说,那是门房的门。在与那个小套间里的昏暗灯光形成鲜明对比的强烈灯光下,我们继续下楼。在底楼,女门房的玻璃门被灯光照亮。在开启大门的按钮上按了一下。假如这扇门被锁住了该咋办呢?不可能把这个让我觉得非常沉并且让我的模样像撬窃贼的布提包藏起来。门被反锁住,女门房拨打报警电话,她和我,我们一起被塞进囚车。确实没错,实在是没办法,当我们那些高贵、诚实的父母没有在我们童年时让我们相信,无论在什么情况下我们都有天经地义的权利以及理直气壮的优越感时,我们总觉得自己有罪。她摁了一下按钮,打开了那扇大门。到了大街上,我不由得加快了脚步,她也跟我一样齐步前进。也许她担心与那套房间的主人狭路相逢。
我们抵达国民公会街时,我以为我们会猛地冲进地铁口,可她把我带到了我们取完信后经常去的那家咖啡馆。这个时间,一位顾客也没有。我们在一张桌子边坐下,在最里面。服务生给她上了一杯君度,我心里一直在想,我们偷偷溜进那套房间后在这里抛头露面是不是不太谨慎。我把那个布提包藏到桌子底下。她从大衣口袋里拿出那本书和那些文件资料。后来,她告诉我她很高兴能够重新找回这本书,因为这本书她珍藏了很久,是她小时候别人送给她的。她好几次差点就把它弄丢了,但每一次都把它找了回来,就像那些不愿离开你、对你矢志不渝的信物。那是安东尼·霍普[35]的《回到赞达》,一套红色封面的老丛书中的一本,封面已经破损。在她仔细查阅的文件资料中,有几封信,一本旧护照,还有几张名片……到了晚上九点钟,那个服务生和正在吧台后面打电话的咖啡馆老板好像已经忘记了我们的存在。“客厅里的灯没关。”她突然对我说道。这一发现带给她的忧伤或者遗憾要多过不安,仿佛如此平常的、返回那套房子把灯熄掉的行为对她来说是被人禁止的。“我早就知道我忘了什么东西……我本该看一下我房间的壁橱里是否留有我的衣服……”我跟她提议说,要是她把钥匙给我,我可以重新上楼进屋去,把客厅里的灯熄掉,把她的衣服拿回来,但我也许不用那把钥匙,我只需按一下门铃即可。住在屋里的那个人,要是回来了,会给我开门,我再跟那人解释说我是替她去的。我跟她说这些时,就好像事情不言而喻,一边也暗暗期待她会给我更多一些解释。我最终明白了不必直接问她问题。“那可不行,不可能的,”她用非常平静的声音跟我说,“他们一定以为我已经死了……”“死了?”“是的……反正,失踪了……”她朝我微微一笑,以缓和她说这些话时的那种严肃语气。我提醒她注意,无论如何,“他们”都会发现有人开了客厅的灯,拿走了文件资料,那本书,那台电唱机和那些唱片……她耸了耸肩。“他们会以为是个幽灵。”她短促地笑了一声。她身上的这种犹疑和惆怅令我惊讶,但过去之后,她就显得放松了。“房东是个老太太,我租了她的一个房间,”她对我说道,“她一定不明白,我为何没有提前告诉她就突然不辞而别。但我喜欢当机立断。我不喜欢告别。”我心里想,她说的到底是实话,还是想安慰我,让我不要再提别的问题。倘若房东是个“老太太”,她干吗一开始说的是“他们”?无关紧要。在那儿,在咖啡馆里,我并不觉得真有那个向她提问题的必要。与其总让别人遭受你的审问,还不如默默地接受他们本来的样子。而且,我可能隐隐约约有个预感,那些问题,我今后可能会问自己。实际上,三四年后的一天晚上,我坐在米拉波圆形广场上的一辆汽车里,看见国民公会街在我前面豁然打开。我有一种幻觉,觉得只需要从车里下来,在汽车堵得水泄不通时把它扔在那里,步行到街上,就会最终飘浮在自由的空气中,处于失重状态。我会迈着轻快的步子走在右边的人行道上。从圣克里斯朵夫-德-雅威尔教堂前经过时,我会走进里面,点燃一支大蜡烛。我会重新出现在那家咖啡馆和地铁口中间地势稍高的地方。那名服务生看见我在那里,不会觉得惊讶,我什么也没问他要,他就会端出两杯君度,把两杯酒面对面地放好。我会去那个小套间按门铃,好拿回她的衣服。问题是,我不知道那栋大楼的确切号码,而且,菲利克斯-佛尔大街那一带楼房的立面和门廊太相似了,让我认不出哪个是对的。同一天晚上,我觉得自己听见了她用略微嘶哑的声音对我说:“一个老太太,我租了她的一个房间”,那声音显得那么近……一个老太太……我在那本街道年鉴上查找,想知道那栋大楼的号码。我回想起我们路过一家宾馆和一扇很大的玻璃窗,透过玻璃窗,我惊讶地看到一排排在半明半暗的光线中发着亮光的电话机。一天下午,她去邮局取邮件,约我在那家咖啡馆见面,我沿着菲利克斯-佛尔大街,朝那天晚上我们像撬窃贼一样进去过的大楼走了几步。一些父母亲站在人行道上,等着一所女子学校放学。街道年鉴进一步证实了我的回忆。布尔贡德电话局。航空宾馆:宾馆在那栋大楼前面,这一点我确信无疑。但女子学校,在56号吗?前面还是后面?无论如何,那栋大楼在那条大街和杜朗东街交叉的十字路口之前。我想到现场去核实一番。可是,有什么用呢?所有这些房子的立面都惊人的相似。“一个老太太,我租了她的一个房间……”在年鉴里,62号的确住着一个伯雷太太。
她把那本红色封面的书递给我,安东尼·霍普的《回到赞达》,让我把它塞进那只装了电唱机和唱片的布提包。我问她是不是读过这本书。是的,第一次读是在她小时候,从头到尾读完一遍,但什么也不懂。后来,她翻到哪章读哪章。接近晚上九点钟了。服务生跟我们说咖啡馆准备打烊了。我们走到外面,外面在下雨。我拎着那个布提包,她的大衣有一个口袋鼓起来了,因为她在里面塞了很多文件资料。我们在地铁站里等了很久列车才来,在莫特-碧凯换乘的时候等的时间还要长。在那个时间段,车厢是空的。她在口袋里搜寻着,从其他文件资料中抽出一些我觉得是名片的东西。见我有些好奇地观察她,她微笑着对我说:“我会把这些都拿给你看的……你看了就会发现……不是特别有趣……”眼看着要回蒙帕纳斯的那个房间了,但她的脸上好像并没有露出多少喜色。就是在那天晚上,在地铁里,她第一次暗示我,我们可以去那所乡间别墅,但我不能跟其他人说。其他人指的是阿加穆里,还有与他过从甚密的那些人:杜威尔兹、马西亚诺、夏斯达尼埃……我问她,阿加穆里是否知道她曾在菲利克斯-佛尔大街的那套小公寓里住过。哪会呢,他不知道。她后来才认识他,在大学城里。他也不知道她刚刚跟我提到过的这所乡间别墅的存在。“离巴黎一百来公里的一所乡间别墅。”她对我说道。没有,阿加穆里,还有其他任何人都没陪过她去邮局取邮件。“那么,只有我知道你的秘密啰?”我问道。我们沿着蒙帕纳斯地铁站里漫无尽头的通道往前走着,传送带电梯上只有我们俩。她挽着我的胳膊,把头斜枕在我的肩上。“我希望你会守口如瓶。”我们在林荫大道上朝“穹顶”走去,然后沿着那座公墓的围墙绕道而行。她在拖延时间,省得在酒店的大堂里碰到阿加穆里和其他人。我差点就问她,为什么事无巨细都得向他禀告,但斟酌之后,我好像觉得问也是白搭。我觉得那个时候我就已经明白了谁也不会回答问题,永远不会。“也许要等到他们把大堂里的灯熄掉再回去,”我用比较洒脱的语气跟她说道,“就像刚才,上楼去那个套间……但我们有可能被那个夜间值班员发现……”我们离酒店越来越近,我猜想她心里有一丝恐惧。但愿大堂里一个人也没有,我心里暗暗想。她最后肯定会把她的忧虑告诉我。我仿佛已经听到保尔·夏斯达尼埃用他那富有金属质感的声音问我:“您用布提包搬运什么呀?”她犹豫着要不要进入酒店所在的那条街。差不多晚上十一点钟了。“我们再等一等吗?”她问我。我们在埃德加-基耐林荫大道边那块土台的一张长凳上坐下。我把布提包放在身边。“刚才没把客厅的灯关上真的很蠢。”她对我说道。她如此在意这件事,很让我惊诧。可现在,那么多年过去之后,我能更好地理解那种突如其来的使她的目光黯淡的忧伤。我还不是一样,一想到在那些我们从未回去过的地方被我们忘记熄掉的灯,总有一种奇奇怪怪的感觉……这不是我们的过错。每一次都必须匆匆忙忙地离开,都必须踮着脚走。我敢肯定,在那所乡间别墅里,某个地方也有一盏灯被忘记关掉。我是不是要独自承担这种疏忽大意或者丢三落四的责任呢?如今,我确信那既不是因为疏忽大意也不是因为丢三落四,而是在离开的时候我故意留着一盏灯。也许是出于迷信,为了祛除厄运,尤其是为了留下我们的一丝行迹,一个说明我们并没有真的消逝、迟早有那么一天我们会回来的信号。
“他们统统在大堂里。”她凑到我的耳边低声说道。在我们到达酒店附近时,她决定走在我前面,透过玻璃窗观察大堂是不是空的,过道是不是畅通无阻。她不希望那个布提包把他们的注意力吸引到我们身上。我也一样,布提包使我很尴尬,仿佛它是我们刚刚所做坏事的罪证,而这种尴尬,如今让我觉得很惊讶。为什么总是那么顾虑重重,总有那种无休无止的犯罪感?到底犯了哪门子罪?我也朝玻璃窗后面瞥了一眼。他们坐在大堂的扶手椅里,阿加穆里坐在马西亚诺那张扶手椅的扶手上,其他人,保尔·夏斯达尼埃、杜威尔兹和那个被他们简称为“乔治”的人各坐着一张扶手椅,那都是些镶着棕色皮革的旧扶手椅。他们就好像在主持军事法庭。对呀,犯了哪门子罪呢?我在心里问自己。再说了,也不应该是这一类的人来给我们上道德课,他们不配。我挽着丹妮的胳膊,把她拉进酒店大门。第一个看见我们的是“乔治”,此人的脸与矮壮的身材很不对称:月亮一样圆滚滚的大脸盘,迷惘的目光,但你很快就会发现他的脸跟他的身材一样粗暴。当他握住你的手的时候,你会突然感觉到一股寒意,仿佛他把人们所说的那种冰流输送到了你的身上。我们俩迎着他们走过去,我听见保尔·夏斯达尼埃那富有金属质感的声音:
“嘿,你们去逛集市啦?”
“是的……是的……我们去逛集市了。”丹妮用非常温柔的语调回答。她可能想给自己壮胆。她的沉着冷静让我吃惊,先前我们接近酒店的时候,她还是那么战战兢兢的。那个名叫“乔治”的人打量着我们俩,他那月亮似的没有血色的圆脸盘非常苍白,苍白得像是化过妆。他扬起了眉毛,那表情里透出好奇和不信任,我发现他每次面对什么人的时候都是这种表情。也许,丹妮害怕的人,就是他。我第一次在酒店大堂与他迎面相遇的时候,她向我介绍说:“乔治。”他一声不吭,只是扬了扬眉毛。乔治:这个名字的音色突然有了某种令人不安的沉郁的东西,与他的面孔很相称。那次我们从酒店里出来时,丹妮对我说过:“那家伙好像是个危险人物。”但她没跟我说明原因。她真的了解他吗?据她说,这个人,是阿加穆里在摩洛哥认识的。她微微一笑,耸耸肩膀说:“噢,你知道,最好不要把自己卷进去……”
“和我们一起喝一杯吗?”保尔·夏斯达尼埃建议道。
“时候不早了。”丹妮说道,声音依然那么温柔。
阿加穆里一直没有离开杰拉尔·马西亚诺所坐的那张扶手椅的扶手,他直视着我们,她和我,用的是讶异的目光。我好像觉得他脸色煞白。
“很遗憾不能加入到我们中间。你们本来可以给我们说说在市场上买了什么好东西。”
这一次,保尔·夏斯达尼埃是在跟我说话。很显然,这个布提包激起了他的好奇。
“您能帮我把那个送到我房间吗?”她朝我转过身来,指着那个提包,突然用“您”来称呼我。她好像是故意把他们的目光吸引到这只布提包上,也有可能是想嘲弄他们所有的人。
我跟着她一直走到电梯那里,但她进了楼梯。她走在我前面。在他们已经看不见我们俩的二楼的楼梯平台上,她凑到我身边,对着我的耳朵说道:
“你最好还是离开这里。否则的话,阿加穆里会找我麻烦。”
我把她一直送到她房间的门前。她接过了那个布提包。仿佛他们有可能听见,她压低声音对我说:
“明天,中午,在‘白猫’。”
那是地处敖德萨街的一家阴暗冷清的咖啡馆,咖啡馆有个后厅,夹在几个打台球的人中间,不会被人察觉。打台球的是一些戴着内河航运船员鸭舌帽的布列塔尼人。
在关上房门之前,她用更低的声音对我说:
“要是能去我跟你说过的那所乡间别墅就太好了。”
下楼的时候,我坐了电梯。我不想在楼梯间与他们中的任何一个人狭路相逢。尤其是阿加穆里。我怕他会刨根问底,责问我让我交代。我又一次显得缺乏自信,或者是那种胆怯。保尔·夏斯达尼埃也注意到了这一点,有一天我们一起在“后蒙帕纳斯”那些灰不溜秋的街道上漫步时,他曾这样说过:
“真奇怪……一个像您这样敏感而又有天赋的小伙子……您怎么总是如此低调?”
大堂里,他们依然坐在扶手椅上。很倒霉,我还得从他们面前经过才能走出酒店,而我一点也不想跟他们搭腔。阿加穆里抬起头,目光冷冷地盯着我,他平常的眼神可不是这样。也许他一直在留意电梯门,看我到底会不会在丹妮的房间里留宿。保尔·夏斯达尼埃、杜威尔兹和杰拉尔·马西亚诺全都朝“乔治”俯过身子,聚精会神地听他说话,就好像他正在给他们下达指示。我朝酒店大门溜过去,一副不想打搅他们的样子。我担心阿加穆里会追出来。可他没有追,他依然和其他人一起在那里坐着。这只是暂时搁一搁而已,我寻思。明天,他就会要我交代关于丹妮的事情,但我老早就觉得难以忍受了。我没有任何话要跟他说。没有任何话。而且我从来都不懂如何回答问题。
出到外面,我忍不住透过窗户端详着他们。今天,我一边写作,一边觉得自己仍然伫立在人行道上端详着他们,仿佛从未离开过那个位置。我徒劳地看着“乔治”,也就是她告诉我属“危险人物”的那一个。因为我再也没有那种忐忑不安的感觉,我在尤尼克酒店的大堂接近那些人时,时常会被这种感觉攫住。保尔·夏斯达尼埃、杜威尔兹和杰拉尔·马西亚诺朝“乔治”永远地俯过身子,他们仍在谋划阿加穆里所说的“坏事”。他们不会有好的结果,不是锒铛入狱,便是遭人暗算。坐在扶手椅扶手上的阿加穆里默然不语,用焦虑的眼神注视着他们。就是他跟我说的:“您要小心啊。他们可能会把您拉下水。我建议您趁现在还来得及,与他们一刀两断。”那天晚上,他约我在桑西埃大学校门口见面。他坚称要我们给个“解释”。但我想过了,他意在吓唬我,好让我不再和丹妮见面。现在,他也在窗户后面,永远待在了那里,用焦虑的目光盯着正在低声密谋的另外几个人。轮到我了,我很想对他说:“您要当心啊。”我嘛,我当时什么危险也没有了。但那个时候,我并没有清楚地意识到这一点。我花了好几年才弄了个明白。要是没记错的话,我当时还是隐隐约约预感到,他们当中永远也不会有人会将我“拉下水”。那个朗格勒,当他在杰斯福尔滨河路讯问我时,对我说过:“你真的交往了一些奇奇怪怪的人。”他错了。所有这些与我擦肩而过的人,我都是远远地看着他们。我不知道那天晚上自己到底在酒店的玻璃窗前待了多长时间观察他们。有一刻,阿加穆里站起来,走到玻璃窗前。他马上就要发现我正站在人行道上观察他们。我的脚步一毫米也没有移动。要是他走出来,跑到我身边,那会是多么糟糕的事情。可是他目光呆滞,没有看见我。那个名叫“乔治”——好像是最危险的人——也站起来,步履沉重地走到阿加穆里身边。他们俩在窗户后面与我只有几厘米远的距离,那个长着月亮型圆滚滚脸盘、目光冷冽的人也没有看见我。也许那块玻璃从里面看是不透明的乳浊玻璃,如同那种没有锡汞齐的镜子。抑或只是,我们之间相隔了数十年,他们凝结在过去,在酒店的大堂里,他们和我,我们并非生活在同一个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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