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节

2024-03-05 作者: 半世浮华半尘空
第44节

(笔记12)

这样的生活何时才是尽头啊?

我学会了打猎,这也不难,有时候很想找到那些大型食肉动物来试试我的猎法,幻想着自己手持长矛在风雪中与豺狼虎豹相博的样子,这是无畏的英雄主义,有时候我感觉自己就是一名搏斗的猎人,面对生活的猛兽。人啊,在经受极端磨难时总是有一种想抛开一切的情怀,包括自己的生命,但这生命逝去时必须是要有价值的,就如蚂蚁一样,要不就在战斗中胜利,要不就在战斗中死去。就正如高尔基在海燕当中写道“让暴风雨来的更猛烈些吧!”

人这一生有多少事与愿违的事情,就像之前那次在半夜中遇到狼袭一样,有时候也惧怕某些糟糕的事情,但越是惧怕,那些糟糕事却接踵而至。

这些天,我终于走完了那乱石铺满的河滩,来到了峡谷地带,这里气候相对温和,要比之前所到之处更有生机,但天气依然冷,必定冬天即将来临。差点忘了,今天是11月18日,我必须要记住时日。

关于天气,还算如愿,大雪天没有到来,但这些天天上还是阴沉沉的,即便是出太阳也不是那么强烈,根据我的判断,这是即将降雪的前奏,一旦降雪,那势必一连几天的大雪。我为什么老是提到雪,因为我害怕它。

记得小时候下雪天,那时的冬天会经常下雪,下雪前的天气就像现在这样,阴沉沉的带着点风,那时我总是很期盼,而现在我却害怕。那种极端严寒的天气是我不愿意遇到的,但也躲不掉,那么要来就来场暴风雪吧!

走出那片湖泊我还是犹豫了很久,不是因为那里风景美丽而让我流连忘返,而且那里物质丰厚,加上我优秀的打猎技巧,可以说是食物充足,生活的自在。在那里,什么鱼儿野兔之类的都会成为我的猎物,但我必须得往下游走,因为那里并没有遮风避雨的地方,我不能在那里停留一辈子,我必须要找到一处能为我遮风避雨的地方,就像现在这里,一处不深的山洞,虽然这山洞并不是我理想的处所,但它能挡住三面的风。

山洞里面有些潮湿,而且是坑洼不平的,但这些都不是什么大问题。我找来一些碎石块将坑洼处填平,又在洞里生火,让火在湿漉漉的地上燃烧,这样地面哄干了,就像一张热炕一样,然后将茅草铺在上面,又软又暖和的。洞里还算宽敞,能容下几个人平躺着,就是洞口有些宽。我担心这样宽的洞口在夜里睡觉会不安全,担心会遭受猛兽突袭,这里草木更为茂盛,有高大的树木和低矮的丛生植物,像森林一般,是那些大型动物活动频繁的地方。虽然我有挑战这些凶猛动物的胆量,但必定是在有准备的情况下,夜里我可不喜欢被打扰。

于是我找来一些大的石块,将石头堵在洞口处,然后又折一些粗的树干,将这些树干卡在石头当中,这样折腾了一番,洞门倒是被我建造起来,只容得下一个人进出。这样还不够,我又搬来几块石头堆放在洞门口处,用来增加这道人工门的稳固性,最后用剩下的树干将进出口封住,索性完全“关上门”,这样围在洞里的火堆旁,又暖和又感觉到安全,还可以通过人造门的缝隙看到外面的动静。突然感觉自己好像一个坚守的卫士,时刻准备对抗外敌入侵。

外面的天色还不算晚,也很安静,能听到水流声和火燃烧的声音。火堆一边的碳火考出了兔子的香味,这个时候,我并不是饥不择食那种,这几天我已经过上了食物充足的生活,我将杀好的兔子放到碳火上烤着,这样考出来的兔子会更香。说到兔子,别看它们总是很警觉,但它们可是傻乎乎的。

那天在湖边的草原上,我一口气抓了七只兔子。并不是靠体力,是靠智慧,很简单。一开始我远远的看到有兔子在出没,它们在草原上啃食枯草,它们的洞也在那附近,这是这些兔子生存所需,一旦有危险,就迅速钻进洞里。我慢慢往那几只兔子跟前靠近,可每当我距离它们近一些时便会被它们发现,即便是我的动作再缓慢。于是它们会迅速的逃窜或是钻到洞里,过上一段时间它们又会出来吃食。要是硬生生的跑过去抓它们,很难,因为人的速度和反应可比不上它们,于是我想到一个办法。

我先是拔掉湖边一些茂盛的草,将这些枯草编造起来,然后用编织的草围在身边,这样我就是一个移动的草堆,在眼前轻轻拨开两处,这样方便我观察。于是我就慢慢的往那些兔子跟前移动。我慢慢靠近一只吃草的兔子,它没有发觉这堆特殊的草,因为在它的周围也有着枯草。这只兔子吃食很专心,但它的警觉性也很强,它总是吃几口然后抬头边咀嚼草边四周观望,每当它观望的时候我就停下来,等到它低头时我又往它靠近。

越来越近,这只兔子已经在我跟前,我内心也跳动的更快,我约摸着它与我的距离,估算这距离已经合适,我一只腿跪着一只蹲着,然后缓慢伸手,准备一举将这只兔子抓获。

正当我准备充分双手将要伸出草丛一鼓作气将它擒获时,这只兔子突然停下抬起头,同时停止嘴里的咀嚼,这动作是它极度警觉的表现,我瞬间僵直着,一动不敢动,屏住呼吸。这时,兔子又扭头往我这边看着,这下,我更紧张起来,我低估难道被它发现了?那我做出这些努力岂不是前功尽弃了?正当我觉得已经没希望时却突然遇到拐角,没想到这只兔子居然蹦跳几下往我这草堆蹦来。

原来它是发现了这堆更为旺盛的草,更符合它的美味,它先是啃食草堆边上的草,然后没几下就爬到草堆里面。这下我顺手按住它,提起它的两只耳朵,就这样轻易的将这只兔子捕获到,可以说是“得来全不费工夫”,简直让我兴奋不已。

这只兔子灰白相间,一双圆溜溜的大眼睛左顾右盼着,两只前爪因为被我提起来的缘故一直不停的胡乱抓着,就像招财猫的动作,它全身毛茸茸的,摸上去又软又光滑,是典型的山里野兔,很可爱。可这个时候它的可爱也改变不了将要被我屠宰的命运,我虽然很喜欢小动物,尤其是毛茸茸的动物,但在这个时候我也不能对它有半点怜悯之心。

这方法很好用,那两天我很轻松抓到几只野兔,然后将它们开肠破肚剥皮,骨头是没法去的,因为工具不够,接下来的生活是有鱼有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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