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三章 贼

2018-04-15 作者: 古木三水
第二百一十三章 贼

朱炯不由得就是一惊,心想难道是仇家前来寻仇?可又想,不像,朱炯贬出京城之后,父亲一直规劝他行事低调,除了今天中午忍无可忍动手教训了一个流氓外,九江府知道他真实姓名的都不超过五个人,那大汉不可能轻易找上门来,而且朱炯还发现那黑影的脚步极轻,跑起来鹿伏鹤行磕膝盖打屁股蛋,绝对是个一流的轻功高手。

“贼!嘿嘿,”朱炯暗自说道,“敢情这贼是知道我明天要走,今天晚上主动送上门来,让我为九江的百姓除一害!”

于是朱炯推开了刚刚闭上的窗户,飘然跳到街上,动作比猫还轻,贼一点都没有觉察仍然贴墙而行,从城西一直窜到了城南,在一户非常普通的人家门前停了下来,仔细打量着房门。

朱炯知道这是盗贼的惯用伎俩,他们作案前必然多次踩点,最终才会确定下手的目标,并在要偷窃的人家门上或者墙上留下暗号,暗号通常并不复杂,只有一到两个简易的图案,但图案中却包含着该户大量的信息,不但包括家里的人数,可能藏有贵重物品的房间,甚至哪个人有起夜的习惯都能体现出来,踩点人留下独特暗号除了他自己和同伙看得懂,外人看不出丝毫的异样,其他的盗贼看到有人家门上刻了记号,虽然不明白意思,但按照道上的规矩“优先原则”,就不会再染指这家的财货,所以暗号也有警示意义。

盗贼停下来查看暗号的时候,朱炯也细致的打量了一下他,这人个子不高,瘦的像麻杆,脸上青纱蒙面只露出一双小眼,滴溜溜乱转放出两道贼光。让朱炯感到意外的是,贼的后背上背着一把鬼头刀,和他瘦小的身材非常不符。

按说盗贼行窃,都是暗中行事,一旦暴露凭借矫健的身手很容易脱身,无需和苦主纠缠,带着家伙行动受制反而容易暴露,除非这贼是个新手,拿刀是为了给自己壮胆,但从各方面来看他又很明显不是生手,带刀一定另有目的。

盗贼在门前驻足了足有半刻钟,终于点了点头,飞身一跃跳入院墙,朱炯本想进去抓他个现行,但对方带了家伙,一会在百姓家里动起手来万一误伤到了人就不妥了。反正贼也跑不了,等一会抓住解决了,无非再跑一趟把东西送回来,于是躲在暗处暗中监视。

果然贼很快就翻了出来,后背上多了个包袱,他跳出墙外毫不迟疑撒腿就跑,跑的方向既不是城西也不是城南,也向着城东飞奔而去。

朱炯紧随其后,一直追到城墙脚下,九江的城墙虽不算上雄伟,但也有数丈高,贼的轻功不错却也爬不上去,从腰间取出了飞虎爪,扣住城垛才爬了上去。

朱炯赶到时,贼已将飞虎爪收起走了,但区区城墙怎难得住朱炯,他后退十几丈急冲而至,然后脚尖用力蹬住墙砖,一脚、两脚、三脚,他竟“跑”上了城墙,说着简单,做起来实在太难了,能做到这一点的放眼武林也是寥寥无几。

朱炯登上城墙拢二目一望,那贼已跑出去三四里地了,朱炯心中暗道:“好个贼偷!小爷今天跟定你了,我倒要看看你们匪巢究竟在哪儿。”

朱炯飞身跳下了黑漆漆的城墙,提气较劲使出上层轻功——陆地飞腾术,像一道闪电一样追击盗贼而去。

那贼人轻功也是不弱,又仗着道路熟悉,和朱炯始终保持一里地左右的距离,两人向走马灯似的,从东跑道西,又从西跑到了南,围着九江城跑了一圈,不久二人进入了一片茂密的树林。

树林中不比平地上,枯枝败叶甚多,朱炯追的久了心中焦急,一不留神猜到了一根枯树枝,发出了“咔吧”一声轻响,树枝应声而断。

朱炯心说不好,破晓前的寂静树林中,这一声响非常突兀,那贼人肯定听到了。果然盗贼听到树枝断裂后警觉了起来,刚才他光顾着赶路了没注意身后,如今仔细分辨身后竟跟着个人!他如何能不害怕,撒丫子就跑。

朱炯心说,也罢,既然行踪暴露,抓个活的比口供也一样,也不藏着掖着了,有多大本事就使多大本事,加快了脚步。

那贼人功夫本就与朱炯相差甚远,刚才只是因为朱炯想让他带路找出匪巢,现在朱炯放开了,他就费劲了,而且由于害怕更打乱了他的气息节奏,跑的不但不快,反而越来越慢,眼见快被追上了,他想了一条毒计,腿上速度不减,手上可就玩活了,估算着和朱炯之间的距离,感觉已经很近了,冷不丁猛然回身,杀了个回马枪,不问青红皂白兜头便是一刀。

不过出乎他意料的是,自己信心十足的这一刀,不但什么都没砍到,身后跟踪的人竟然不见了。那贼还以为遇到鬼了,挠了挠头,回身刚要走,突然“妈呀”一声蹦起多高,原来他看到朱炯不知什么时候竟站到了他的背后。

盗贼现是恐惧,平稳了好半天才认出朱炯不是鬼魂,而是个大活人,于是壮着胆子问道:“朋友,你哪条道上的?”

朱炯没搭他的茬,反而指着他背后的包袱,冷冰冰的说道:“把东西留下!”

那盗贼一听这话,脸上的肌肉都拧了两圈,大怒道:“好小子,你吃了雄心豹子胆了!敢管老子的闲事!看刀!”说着就是一招力劈华山,紧跟着横着又是一招秋风少落叶,然后是一阵乱砍。

朱炯一皱眉,这小子是不是疯了!别看功夫不济,刀花乱舞之下朱炯还真无法将其活捉。

朱炯心说:“我哪有时间和你缠斗?”于是抽出了缠在腰间的软剑,应激盗贼的鬼头刀。

软剑是钢铁柔化技术达到极致创造出的兵器,剑刃锋利,剑身却柔软异常,可以直接围在腰间,软剑柔软如绢,力道很难拿捏,习练时又须精气神高度集中,所以,在剑器种类中属高难型剑术,软剑虽不适合砍与刺,但它攻击速度极快,一击不中只要一抖或以甩就可以迅速下一击,攻击点又飘忽不定让人防不胜防,而且软剑好攻击人的颈部,这个一般的盔甲防护不到位置,杀伤力非常强。

然而软剑价格昂为,精品更是价值连城,普通人别说见过了,大部分连名字都没听过,但是朱炯身份不同,家底殷实,自幼学习软剑剑法,如今他的软剑剑术整个武林无出其右者,在别人手里像蚯蚓一样灵动难以控制的剑身,在他手里却是想让它硬就硬如精钢,想让它软就软的像三月的柳条,收放自如。

可那盗贼哪知道这些,见朱炯的家伙到了,忙举刀去挡,结果“咔吧”一下,自己的鬼头刀就剩下了一半,刀头直接被软剑砍掉了,不但如此,软剑硬生生砍断鬼头刀之后,迅速变软弯成了九十度,在他后背上开了个口子。

盗贼疼的一呲牙,看了看朱炯,又看了看短刀,彻底明白了,自己白给啊!仨捆一块也不是这人的对手,不过这贼也会见风使舵,一看势头不对说话的语气一下子缓和了下来:“好俊的功夫,小弟服了!不过看在一个祖师爷的份上,还请哥哥放小弟这一回吧,东西,我给你,接着!”

说着他突然把包袱从背后解了下来,猛扔向朱炯的背后,朱炯怕里面有什么贵重物品忙飞身去接,盗贼趁这会功夫脚下抹油,溜了。

朱炯的手刚碰到包袱就先吃了一惊,因为包袱里的东西不像是贵重的金银玉石,反而很柔软,十分有弹性,难道那家人家是屠户,这贼饿极了偷了块猪肉?可当他打开包袱皮的时候,愤怒如井喷般彻底爆发了,原来包袱中竟裹着一个不满三月的男婴,贼偷出孩子后怕他在路上哭闹暴露了行藏,竟然用破布堵住了孩子的嘴,现在看时孩子全身青紫,已然绝气身亡了。

朱炯气得浑身栗抖,牙齿都要咬碎了,胸中怒火高起三千多丈,暗骂道:“好歹毒的贼子!今天要不除了这祸患,不知道还要有多少无辜的孩子受害!”

他歉意的把孩子放到草丛中,缠好软剑朝强盗逃跑的方向追去,朱炯原本只是抱着管闲事的心,可如今他有了使命感,下决心一定不饶为恶之人,所以速度更快了,那贼人因为心虚,也是颇了命的跑,但后背受伤流血甚多,跑着跑着就没有力气了。

在一个山坳处终于被朱炯追上了,朱炯一个箭步冲上来,照着他的后心飞起就是一脚,那贼“哎呀”一声滚倒在地。

朱炯刚要上前抓住他,这时从山崖后面蹦出了一个人,大声吼道:“呀呔!哪里来的狂徒,敢在这里撒野?”

地上躺着的贼好像看到了救星,爬起来叫道:“师兄,师兄救我!”

朱炯定眼一看来人是道士装扮,穿着青衣道袍,高挽牛心发纂竹簪别顶,一脸的凶相,不用问定是偷孩子这位的同伙。

朱炯恨极了他们,也不答话上去就打,贼道士也不示弱冲上前来两人打在了一处,可只过了三个照面道士的脸就肿成猪头了,因为朱炯恼他无耻,身为修道之人却做伤天害理之事,专打他脸,这顿耳光把道士打懵了,又恼又气跳出圈外拔出了背上的宝剑。

“哇呀呀呀,你站着别动,吃俺道爷一剑!”

朱炯心说,我凭什么站着不动让你砍?那道士也是找死,他要是不亮家伙,朱炯还想不起来,这时见他举剑来砍,朱炯立即抽出了腰间软剑,把气运到剑刃,挡了他一剑。

地上趴着的那位,一见朱炯又使软剑,怕师兄吃亏,忙出言提醒道:“师兄当心的他的软剑,伤你后边,后边。”

他不喊还好,贼道士一听师弟喊“后边,后边”,还以为身后还有一人,眼睛忍不住瞟了一眼身后,没人,他还纳闷怎么啥都没有啊?朱炯的剑就到了,他举剑格挡,这下倒了霉了,朱炯的软剑顺势缠到了他的脖子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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