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炯向来善恶分明,嫉恶如仇,心说对这种人就不能手软,于是手上加劲向后一带,只听“啪嗒”一声,道士的脑袋掉在了地上,骨碌碌滚出了多远,身子这才栽倒,朱炯这下没躲利索被溅的满脸是血。
偷孩子这位,那个后悔啊!靠山一死,朱炯又变得像个地狱的恶鬼,他如何不怕,想跑又动不了,只能趴在地上一个劲的求饶,磕头如捣蒜一般。
朱炯上去一脚把他向后蹬倒,一只脚踏在他的胸口,用剑尖指着他的心口,厉声说道:“要死要活!”
“要活,要活啊!”
“那好,我问一句你答一句,答的慢了,又或者说假话,我把你心掏出来!我且问你,你们是什么人,又为何偷婴孩?”
那贼稍一迟疑,朱炯的剑就下了一分,血当时就冒了出来。
“大侠饶命啊,我说,我说,小的叫陈风,道号清风子,死的那位是我师兄,叫玄机子李吉,是奉师傅之命才潜入九江府偷孩子。”
“之前偷了几个?”
“不敢隐瞒大侠,一共七个,加上今天这个是第八个了。”
“偷走的孩子都在哪儿?”
“这……这”
朱炯见他吞吞吐吐,装作要发力下刺,贼立刻怕了:“哎,我全说,一个月前我师父黑玄道人接到了当今宁王千岁的一封信,邀请他到南昌训练自己的护卫,给钱还给官做,师父动心了,打算当即前往,但是道观里拿不出什么像样的礼物,于是……于是他就想炼一副‘九子金丹’献给宁王。”
朱炯一听这事又牵扯到了宁王,不由得一皱眉,忙问:“何为九子金丹?”
“就是……就是拿未满周岁婴孩的心肝做药引炼制的。”说到最后那贼声音小的已经听不到了。
“什么?”朱炯可听见了,他不敢想象自己耳朵,揪住贼的领子,宝剑压项咬着牙说道,“你再说一遍?”
“拿小孩的心肝炼成的,大侠我可都说了,您饶命啊!”
“呸,你还配做人嘛!拿孩子炼丹,与吃人的禽兽何异!我且问你,你们的贼窝子在哪儿?”
贼不敢隐瞒,指着山坳尽头的一片树林说道:“林中有一座九真观,我师父黑玄道人就住在那儿。”
“你虽非主谋,但却助纣为虐坏事做绝,佛菩萨也饶你不得,纳命吧!”说着朱炯手起刀落也把这贼的脑袋削了下来。
朱炯在死尸身上擦了擦宝剑,看了一眼远处的树林,现在是黎明前最黑暗的时候,林子里一片寂静,没有一丝光亮和声息,朱炯想起婴孩死时的样子,什么危险都不顾了,仗着自己功夫卓绝,成功的潜入九真观中,如猛虎下山一般对着一群贼道士抡起到了宝剑,道士们在熟睡中醒来,睡眼稀松哪有反抗的余地,被杀的哭爹叫妈,四散奔逃。
天亮了朱炯一看,观中除了逃掉的几个之外,剩下的全被自己宰了,共计十三人,罪魁祸首黑玄道人被朱炯砍掉了一只左手,不过这老小子功夫确实不错,借着月色遁入了山中,朱炯道路不熟终是没能抓住他。
朱炯搜遍了观中所有的房间,也没有找到那七名婴孩,只是在一间丹房里发现了一些小衣服小鞋子,料想这些孩子已经遇害了。
朱炯看着这些遇害孩子的衣物,又悲又怒,心说:“好个宁王千岁!平日里道貌岸然尽说些拯救天下苍生的大话唬人,背地里竟敢吃人!我朱炯真是瞎了眼,还和他这种人称兄道弟,不行,我倒要亲眼瞧瞧他的所作所为,如果真像清风子说的那样,我就废了他!一劳永逸的解决这个天下最大的麻烦!”
想到这儿,朱炯打定主意不回九江了,一把大火把九真观烧了个精光,然后直奔南昌府而去,一路无话第三天中夜时分,朱炯赶到了南昌城下,城墙自然挡不住他,朱炯很轻松的翻进了城中。
朱炯在九真观杀了十几个人,衣服上身上沾满了血污,因为走得急没来得及换,所以没敢投店住宿,躲到了城中的最高建筑钟鼓楼上。
朱炯虽只来过南昌一次,但是印象颇深,他站在高处瞭望,发现城中这二年来并没有多少变化,也没看到军士和营帐的影子,难道消息有误,我冤枉了宁王?朱炯起了疑心,心中盘算了一下,是等几天打探清楚之后再去找宁王,还是直接去,最后他决定,不等了!择日不如撞日,就今天了,我要夜探宁王府!
下定决心朱炯跳下高楼直奔宁王府,宁王府在城市的最中心,里面亭台楼阁林立,雕梁画栋,极尽奢华之能事。
到了宁王府一看,朱炯立刻发现王府周围和城市的其它区域不同,这里戒备森严,灯烛火把把半边天都映亮了。
门前墙外站满了值班的守卫,五步岗十步一哨,想进去似比登天还难,不过朱炯艺高人胆大,硬是从一棵树上跳到另一棵树上,接连跳了五棵树,终于落到了王府内部。
此时已是午夜时分,府中大部分人都睡了,只有为数不多的几间屋还亮着灯,朱炯拣了一处灯火最盛的殿宇潜行了过去。
那是一间不起眼的偏殿,没有守卫,周围也没有别的建筑,殿内不时传来议论之声,看样子有人在此议事,专门支开了仆人和守卫。
朱炯不敢大意,轻轻跃上殿顶,双脚挂住屋瓦探出半个身子,向殿内观看,这招叫珍珠倒卷帘,是夜行人惯用的招数,朱炯学的不精,但照猫画虎也没引起殿中人的注意。
朱炯捅破窗棂纸,一眼就看到了在书案后高坐的宁王朱宸濠,此刻他正在高谈阔论,和他说话的是个二十左右岁的俊美男子,此人五官俊朗皮肤白皙,是个罕见的美男子,不过他的太阳穴鼓鼓着,明眼人一看便知此人功夫可不浅呐。
此人对朱宸濠的态度极是谦卑,一副讨好谄媚的嘴脸,不过屋中的另外两个人更引起了朱炯的注意,第一位是个白衣书生,看轮廓这人也应该是个帅小伙,但是脸上却受了极重的烧伤,被毁了容,这人手拿折扇一直站在宁王背后,应该是军师参谋一类的人物。
另一位则是一个白胡子老道,朱炯一开始还以为他是黑玄老道,细看之后发现不是,这道士年龄太大了,少说也有七八十岁了,身穿八卦仙衣金簪别顶,手拿拂尘打坐在一张高脚椅上,双目微闭,气定神闲,俨然一副活神仙的样子。
朱炯隐隐感觉出这老道身份与众不同,他坐在朱宸濠的右手边,竟敢旁若无人的闭目打坐,说明朱宸濠对他非常倚重,而且对他还有所忌惮。
朱炯刚打量完屋中的四个人,那枯容白衣秀士突然清了清嗓子,对和宁王谈话的那个年轻人说道:“郑公子,不远千里而来,这几日住在府上,休息的可好?”
那漂亮青年作了一揖说道:“回长史大人,王府上下对郑某照顾备至,郑某无功受禄,惭愧惭愧!”
朱宸濠摆手道:“郑公子过谦了,你是本王的好友,下人们伺候你是应该的,何况你带给我如此重的礼物,不过今日你为何深夜约本王到此叙谈啊?”
郑公子走到门口,探出头来看了看四周,发现周围没有闲杂人等,这才关进了门,低声说道:“王爷,小人这次来一是看望您老人家,二则是有一份天大的富贵要献给您。”
“噢?有这等事?”朱宸濠有点意外的说道,“难怪郑公子这几日心事重重的,原来有心事啊!今天偏殿里只有你我四人,都是本王信得过的人,你有话尽管放心讲。”
郑公子沉吟了一会,这才娓娓道来,他所讲诉的内容把个正挂在屋脊上的朱炯惊得好悬没掉下来。
这位郑公子原来是南京兵部左侍郎的养子,大明朝实行两京制,南京和北京一样设有六部,但是重要性却相差甚远,往往都是养老的差事,郑公子的养父在北京官场混了一辈子,始终不温不火,最后被窝囊的排挤到了南京兵部。
不过郑老爷子不在乎,仍然勤于公务日夜操劳,于是冷落了妻妾,有一位年轻的姬妾耐不住寂寞竟和郑公子勾搭成奸,郑公子虽非郑老爷亲生,但是对他疼爱有佳,郑公子在北京过惯了锦衣玉食的生活,老爹被窝窝囊囊撵到了南京,他感觉自己前途渺茫,打算重新找个靠山某个官位。
大约三个月前的一个晚上郑公子正和那姬妾在房中翻云覆雨,没想到郑老爷突然回到家中,他措手不及只得躲到了床下。
这天郑老爷不知遇到了什么喜事,多喝了几杯,话就多了。那姬妾也是别有用心,故意在旁套他的话,郑老爷酒后失言竟把金牌的事说了出来,还说要那姬妾争气,生个儿子,他会把金牌传给亲生儿子。
这一切全被床下的郑公子听在了耳朵里,他立即意识到自己好运来了,打算把郑老爷的金牌弄到手来投奔宁王,可是郑老爷把金牌藏了起来,郑公子和淫妇始终没有找到,郑公子怕时日耽搁久了会出差错,所以先来见宁王说明此事。
朱宸濠听到这儿,早已激动的从椅子上站了起来,兴奋的大笑道:“真是天助我也!郑老弟,你带来的确实是个天大的富贵,就冲这个消息,给你封个正二品都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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