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点钟,”她回答说,喉头哽咽,尽力压抑着内心的情绪波动,“他的秘书斯坦格森先生说有两趟火车,九点十五一趟,十一点一趟,他准备坐九点十五最早的那趟。”
“这是你们最后一次见到他吗?”
“我这话刚出口,就发现这个妇人脸色大变,面色变得铁青。一愣神后,吐出一个词“是的”——说话时嗓音干哑,语气很不自然。
沉默了一阵后,她女儿平静、清晰地说话了。
“说谎没有任何好处,妈妈,我们还是告诉这位先生实情吧!我们后来确实又见过德雷伯先生。”
“愿上帝宽恕你吧!”夏庞蒂埃太太大声说,双手向上猛地一挥,瘫坐在椅子上,“你害死你哥哥了。”
“阿瑟也肯定希望我们讲真话。”姑娘坚定地回答说。
“你们现在最好给我说实话!”我对她们说,“说半句留半句,还不如不说。再说,你们也不清楚,情况我们到底掌握了多少。”
“祸根都是你,艾丽斯!”她母亲大声说,接着转头面对着我,“我会把所有的一切都告诉您,先生。您别以为,我是担心这件凶案牵扯到儿子所以显得很不安。他绝对是无辜的。但是,我担心在您或别人的眼里看来,他也许洗刷不了嫌疑。然而,这绝对是不可能的。我儿子人品高尚,职业体面,从未有过犯罪记录。这些都能说明,他绝对与这事没关系。”
“您最好把事情清清楚楚、完完全全说出来,”我回应说,“请您相信,只要您儿子是无辜的,就不会有事。”
“艾丽斯,你让我们单独谈谈吧!”她把女儿支开之后,接着说,“好了,先生,我原本没打算把这一切都告诉您的,但既然我那可怜的女儿已经说出口了,我也就别无选择了。我既然决定告诉您实情,就不会再有所保留。”
“这样做再明智不过了。”我说。
“德雷伯先生在我们这里住了将近三个礼拜。他和秘书斯坦格森先生一直在欧洲大陆旅行。我看见他们的箱子上都贴了哥本哈根的标签,知道他们刚从那里来伦敦。斯坦格森不大爱说话,为人矜持。而他的老板,不客气地说,跟他截然相反。这个人生性庸俗,举止粗野。到这儿的当天晚上,就喝得酩酊大醉,到第二天中午十二点都还没完全清醒过来。对女仆举止轻浮,肆意而为。最为恶劣的是,他很快对我女儿艾丽斯也露出了这副德性。不止一次地对她说些不三不四的话,好在单纯的艾丽丝还听不懂。有一次,他居然把她搂进怀里,抱住她。他这样不知廉耻,连他自己的秘书都义愤填膺地指责他。”
“那您为什么会容忍呢?”我问,“我想,您随时都可以对您的房客下逐客令的。”
我问到了要害处,夏庞蒂埃太太不由得脸红了。“他来的当天要是让他走了就好了,”她说,“但那么大的诱惑让我不得不忍气吞声。他们住在这里每人每天付一英镑,一礼拜就是十四英镑,况且现在是租房的淡季。我一个寡妇,在海军服役的儿子又需要很多钱花。我不愿让这笔钱从手上溜走。没办法,为了钱只能忍受。可是,他最后一次实在太过分了,于是我就让他搬走。这就是他离开的原因。”
“嗯?”
“看到他乘车离开了,我心里松了口气。那时我儿子正好休假,但是这事儿我却对他只字未提,因为他脾气火爆,非常疼妹妹。他们一走我就把门关上,心中的石头总算落了地。唉,还没过一个钟头,门铃就响了,没成想德雷伯先生回来了。他异常兴奋,一看就知道喝醉了。当时我和女儿正坐在屋里,他闯了进来,语无伦次地说什么没赶上火车。接着,他看着我女儿,当着我的面,让艾丽丝跟他私奔。“你已经大了,”他说,“没有任何法律可以阻拦你跟我走。我非常有钱,够你花的。甭管这个老婆娘,现在就跟我走吧。你可以过公主一样的日子。”可怜的艾丽丝被吓得一直往后退,可他抓着她手腕,使劲往门口拽。我尖叫起来,就在这时,我儿子阿瑟进来了。然后发生了什么,我就不清楚了,只听嘈杂声中夹杂着咒骂声和打斗声。我吓得没敢抬头看。后来我抬起头时,只见阿瑟拿着根棍子,站在门口大笑。“我想这小子再也不敢来找麻烦了,”他说,“我去跟着他,看看他还能怎样。”说完,他拿起帽子下楼出门了。第二天早上,我们听说德雷伯先生神秘遇害了。”
“这些都是夏庞蒂埃太太亲口断断续续告诉我的。有时她说话的声音很小,几乎听不清她在说什么。不过,她说的每句话,我都速记了下来,一字不差。”
“非常精彩。”夏洛克·福尔摩斯打了个哈欠说,“接下去呢?”
“夏庞蒂埃太太说到这里,”侦探接着说,“我发现了整个案子的关键所在。我眼睛死死地盯着她不放,问她儿子几点钟回的家。这种办法用在女人身上很容易奏效。
“我不知道,”她回答说。
“不知道?”
“是的,他有钥匙,可以自己开门进来。”
“是在您去睡觉后才回来的吗?”
“是的。”
“您是几点钟去睡的?”
“大约十一点。”
“这么说,您儿子至少出去了两个小时?”
“是的。”
“也有可能四五个小时?”
“是的。”
“这个时间段里他干了什么?”
“我不知道。”她说,嘴唇变得苍白。
问到这里,也就足够了。我打听到夏庞蒂埃中尉的下落后,带了两个警官去逮捕他。就在我抓住他的肩膀,警告他乖乖地跟我们走的时候,他却扯着高音喇叭样的嗓门对我们嚷嚷:“我想,你们是因为恶棍德雷伯的死来抓我的吧?”我们都还没提这事,他自己倒先说了,可见他有重大嫌疑了。
“很对。”福尔摩斯说。
“他还随身带着那根粗木棍,他母亲说他就是拿着这根棍子去追德雷伯的。那根橡木棒非常结实。”
“那么,您对这些是怎么看的呢?”
“是啊,我的看法是,他一直追德雷伯先生到布里克斯顿街。在那里,两人又吵了起来,争执中德雷伯先生挨了一棍子,可能是击打在腹部,致使德雷伯先生死亡,所以表面上看不到伤痕。那晚下着大雨,周围一个人都没有,因此夏庞蒂埃把受害人的尸体拖进了那栋空宅了。至于蜡烛、血迹、墙上的血字,还有戒指,都是为了把警察引入歧途的鬼伎俩罢了。”
“做得好,”福尔摩斯说,鼓励他继续说下去,“真的,格雷格森!有进步,我们要对你刮目相看了。”
“我也觉得自己这个案子干得漂亮。”侦探得意地说,“那个年轻小伙子供述说,他跟踪德雷伯先生没一会儿就被发现了,后者坐上马车把他甩掉了。他自己在回来的路上遇到了他从前的一个战友,俩人一起散了很久的步。但问到他战友住哪时,他又回答不出来。我觉得整个案子的经过可以严丝合缝地串起来了。一想到莱斯特雷德,我就觉得好笑,他一开始就搞错了方向,恐怕他不会有什么收获。嘿,上帝啊,刚说起他,人就到了!”
果然是莱斯特雷德到了。我们谈话时,他上了楼,此刻已进到了屋里。然而,他那一向信心百倍的神情和笔挺神气的装扮全都不见了,一脸的困惑和焦虑,衣着凌乱不整。显然,他是来向福尔摩斯求教的,但看到同事——格雷格森也在,尴尬得手足无措。他站在房间中间,局促不安地捏着自己的帽子,不知怎样做才好。“这案子太不寻常了,”他最后开口说,“实在让人搞不明白!”
“啊,你这么想啊。莱斯特雷德先生!”格雷格森大声炫耀道,“我早料到你会得出这样一个结论的。你找到秘书约瑟夫·斯坦格森先生了吗?”
“秘书约瑟夫·斯坦格森先生,”莱斯特雷德郁闷地说,“今天早晨六点钟左右在哈利德私人旅馆被人杀死了。”
第七章 黑暗中的光明
莱斯特雷德进门告诉我们的这则消息,非常重大却又出乎所有人的意外,我们三个人惊得目瞪口呆。坐在椅子上的格雷格森猛地站了起来,把杯中剩下的威士忌酒都打翻了。我默默地望着福尔摩斯,只见他双唇紧闭,双眉紧锁。
“斯坦格森也被杀了,”他喃喃地说,“案情复杂了。”
“以前就够复杂的了,”莱斯特雷德嘟哝着坐到椅子上,“有点像到了个军事会议会场。”
“你这个——你这个消息可靠吗?”格雷格森结结巴巴地问。
“我刚从斯坦格森的住处过来,”莱斯特雷德说,“我是第一个到现场的。”
“我们刚才在听格雷格森讲他对这案子的看法。”福尔摩斯斟酌着说,“能请您谈谈您的看法和做法吗?”
“没问题,”莱斯特雷德正襟危坐地说,“坦白地说,我原以为斯坦格森与德雷伯的死有关,但这一新情况却表明我完全错了。我原来一直抱着那个想法,寻找斯坦格森的下落。有人3日晚上八点半左右看到他们俩在尤斯顿车站。次日凌晨两点,德雷伯的尸体在布里克斯顿街被发现。我要搞清楚的是,从八点半到德雷伯先生被害的这段时间里,斯坦格森在干啥?再后来他又干了啥?我致电利物浦方面,描述了斯坦格森的外貌特征,要他们密切关注美国的船只。紧跟着,我排查了尤斯顿车站旁边的旅馆和出租房,因为,我认为,如果他和德雷伯分开的话,他自然会在车站附近找个住处过夜,第二天早上也会在车站附近出现过。”
“他们可能事先约好了在哪儿碰头。”福尔摩斯说。
“确实如此。昨天整整一个晚上我都在调查,却没有任何结果。今天一大早,我就又开始排查。八点钟,排查到小乔治街的哈利德私人旅馆,我问是否有一位叫斯坦格森的先生住在那儿时,他们立刻回答说有。”
“您肯定就是他一直在等的那位先生了吧!”他们说,“他都等您两天了。”
“他在哪?”我问。
“他在楼上,还没起床。他吩咐过,九点时叫醒他。”
“我现在就上楼找他。”我说。
“我当时想,我突然出现,可能会让他措手不及,骤不提防之下吐露出点实情来。一个擦鞋人主动带路。上了三楼,一条狭窄的走廊直通到门口。擦鞋人把房门指给了我,转身就要下楼。我看到了让人非常恶心的景象。尽管有二十年的办案经历,这景象还是让我忍不住想吐。只见房门底下一道淡红色的血痕,弯弯曲曲流过走廊,在对面的墙脚下积了一大滩。我不禁大叫了一声。擦鞋人转回身来看个究竟。见到眼前的景象,他吓得几乎昏了过去。房门反锁了,我们用肩撞开门,来到屋里。房间的窗户开着,旁边有具身着睡衣的男尸,蜷成一团。他早已断气,四肢僵硬、冰冷。我们把尸体翻了过来,擦鞋人马上就认出,他就是这间屋子的房客,斯坦格森。他是被人用刀刺入左肋致死的,心脏一定是刺穿了。接下去就是最奇怪的一幕了:你们猜猜看,死者的脸上有什么?”
福尔摩斯还没来得及搭话,我就感到身上在起鸡皮疙瘩,觉得一种恐怖的事情就要发生。
“RACHE”一词,是用血写的。”他说。
“正是这样。”莱斯特雷德有些后怕地说。一时间,我们全都沉默了。
这个不知名的凶手行动起来非常有步骤,但却同样令人费解。这就使得他的罪行显得更加恐怖。我的神经虽然在战场上还坚强,但一想到这里,也被刺痛了。
“有人曾经见过凶手,”莱斯特雷德又说,“一个送牛奶的孩子在去牛奶房的时候,恰巧要路过旅馆后面一条通向马厩的小巷。他发现,有人把梯子架靠在三楼的一扇窗户上,窗户开着。平时,这个梯子都是横放在地上的。从边上走过后,他回头看见有个人从梯子上爬下来。他大大方方地爬下来,所以那孩子还以为是在旅馆里干活的木匠或别的什么人。他也没有特别留意,只是心里在想,这人来干活也太早了点吧。他记得那人是个高个儿,脸红红的,穿了件棕色长外套。杀人后,他一定还在房间里逗留了一阵。因为我们发现脸盆的水里有血迹,那是他在里面洗手留下的;床单上也留有血迹,可见他行凶后,还从容地擦干净了刀子。”
听见凶手外貌特征的描述与福尔摩斯的说法完全吻合,我不禁瞟了他一眼。然而,在他的脸上却看不见丝毫的喜悦。
“您在那屋里没有发现与凶手有关的线索吗?”他问。
“没有。斯坦格森的口袋里还放着德雷伯的钱包,但这似乎很正常,因为钱都是由他付出去的。里面有八十多英镑,分文未动。不管这两次神秘罪案的动机到底是什么,可以肯定地说不是为了谋财害命。受害人口袋里也没有什么文件或日记本,只有一份电报,是一个月前从克利夫兰城发过来的,电文是‘J.H.在欧洲’,上面没有署名。”
“还有没有发现别的东西?”福尔摩斯问。
“没什么重要东西了。死者的床上放着本小说,是他临睡前看的。尸体旁的椅子上有个烟斗。桌上有一杯水。窗台上有个小小的药膏盒,里面装着两粒药丸。”
夏洛克·福尔摩斯高兴地大喊了一声,猛地站起身来。
“关键的一环就在这儿,”他兴奋异常地大声说,“整个案子就清楚了。”
两位侦探惊愕地看着他。
“现在我手头上所有的线索都理清了,不再是一团乱麻了,”我的伙伴信心十足地说,“当然,还有些细节需要补充,但我相信所有的情况大体已经搞清楚了,从德雷伯跟斯坦格森在车站分手,直到发现后者的尸体,就像我亲眼目睹了整个经过一样。我来证明给你们看看。那两颗药丸您带来了吗?”
“带来了,”莱斯特雷德拿出一个白色的小盒子说,“药丸、钱包和电报我都随身带着,准备放到警局去妥善保管。说实在的,我原本没想拿上这两颗药丸的,因为觉得它们没什么重要的。”
“请把它们放这儿,”福尔摩斯说,“对啦,医生,”他转向我说,“这两颗药丸是普通的药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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