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雷格森和莱斯特雷德交换了一下眼神,似乎认为这种要求过于胆大妄为,但福尔摩斯却立刻按他的请求做了,解开了绑在他脚踝上的毛巾。被抓的人站起身来,舒展了一下双腿,像是要证明一下它们确实又重获自由了。我记得,当时我看着他,心中暗想,像他这样强壮的人真是少见。在他那张被太阳晒得黝黑的脸上,神情坚定且充满力量感,像他的体格一样让人敬畏。
“如果警察局长的职位有空缺的话,您一定是最佳人选,”他说,双眼注视着福尔摩斯,钦佩之情溢于言表,“您侦破我这个案子的方法确实周密。”
“你们一块儿过去吧。”福尔摩斯对那两位侦探说。
“我来驾车。”莱斯特雷德说。
“好吧!格雷格森可以和我坐车里。你也来吧,华生。既然你对这个案子有兴趣,那就跟我们一块去吧!”
我高兴地答应了,大家一起下了楼。被抓住的人丝毫没有要逃跑的意思,他平静地走进他自己的那辆马车里,我们也跟着上了马车。莱斯特雷德坐在车夫的位置上,挥鞭策马前行,不一会儿就把我们带到了目的地。然后被领进一个小房间,那里的一个巡警记录下了人犯的姓名以及两个被害人的姓名。那位面容白皙、神情冷漠的警察机械呆板地履行着自己的职责。“人犯将在这个礼拜周内提交法庭审判,”他说,“现在,杰斐逊·霍普先生,您有什么要说的吗?我必须提醒您,您所说的每一句话都将记录在案,并可能成为庭审的证据。”
“我有很多话要说,”人犯慢慢开口说,“我要把所有的一切都原原本本地告诉你们。”
“您难道不想等待审判的时候再说吗?”巡警问。
“也许我等不到审判了,”他回答说,“你们不用紧张,我没想要自杀。您是医生吧?”在问这句话时,他那双凶悍的黑眼珠转向了我。
“对,我是医生。”我回答说。
“那就请您把手按着这里。”他笑着说,戴着手铐的双腕朝胸口处动了动。
我把手按在他的胸部,马上发现里面的心脏跳动异常。他的胸腔似乎在轻轻颤动,就像是一栋摇摇欲坠的房子里有架大功率的发电机在运转一样。房间里很安静,我都能听见他胸膛里嗡嗡的杂音。
“哎呀,”我大声说,“您有动脉血管瘤!”
“他们就是这么说的,”他安详地说,“上个礼拜,我看过一位医生,他告诉我,用不了几天,这个血管就会爆裂。我早就得了这病,这些年一直在恶化。这是我在盐湖城的大山中风吹雨淋,忍饥挨饿所落下的病根。现在我的使命已经完成了,所以也不在乎哪天死。但是,我想在死前,把这事讲清楚。我可不想要人们把我与一般的杀人犯相提并论。”
巡警和两个侦探简单地商量了一下,是否可以让他说说自己的故事。
“医生,您认为他随时有生命危险吗?”巡警问。
“确实如此。”我回答说。
“既然如此,那我们显然有责任,代替法官,拿到他的供述,”巡警说,“先生,现在您可以说说了。不过,我再次提醒您,所有的供述都要被记录在案。”
“既然你们同意了,那我就坐下来说说,”人犯说着,坐了下来,“动脉血管瘤病让我很容易疲惫。半小时前的搏斗让我的情况更糟糕了。我已经站到坟墓边上了,没必要对你们说谎。我说的每一个字,都是千真万确的。至于你们怎样想的,对我来说已经不重要了。”
说完这些,杰斐逊·霍普就倚靠在椅子上,开始了下面这个千古奇谈。他讲述时语气平静,条理清晰,仿佛他所说的是件再寻常不过的事情。我保证这些补充证词准确无误,因为我照抄了莱斯特雷德的笔记本。他把犯人的原话一字不改地记录在笔记本上了。
“我恨那两个人的原因,对于你们来说是无关紧要的,”他说,
“但对我来说,他们是罪有应得。他们罪恶滔天,害死了两个人——一位父亲和他的女儿。所以,用他们的性命来抵偿父女俩的命。自他们犯下罪行以来,时间已经过去了很久,我无法到法庭上去指控他们,让他们受到应有的惩罚。但我知道他们有罪,我下定决心,所以我决定自己一人肩负起法官、陪审员和行刑官的任务。如果你们还是男人的话,如果你们处在我这个位置上的话,一定也会像我这样干的。
“我说的那位姑娘,二十年前本来要嫁给我的,但却被逼着嫁给了那个德雷伯,结果抑郁而终。我从她的遗体上把这个婚戒摘了下来,当时我发誓,要让德雷伯眼看着这只戒指死去。让他在那一刻,知道自己有罪,所以受到惩罚。我怀揣着这枚戒指,从美洲到欧洲千里迢迢地追踪德雷伯和他的同伙。他们想要把我拖垮累垮,但却不能如其所愿。即使我明天会死——确实很有可能,我死的时候,总算知道,自己在这个世界的任务已经干完了,干得棒极了。他们死了,我亲手杀死的。我再也没什么可遗憾的了。
“他们有钱,而我却是个穷光蛋。因此,要四处追寻他们,对我来说不是件容易的事情。到伦敦的时候,我的兜里已是空空如也,所以我不得已先去找份活干,以维持生计。赶车、骑马对我来说,就像走路一样再平常不过了。于是,我去了一家马车公司找工作,马上就被聘用了。我每礼拜要向公司上缴一定数目的费用,余下的钱就归自己所有。虽然所剩无几,但我还是设法熬过来了。对我来说,最大的困难是认路。不得不说,虽然所有城市的街道都是星罗棋布的,但没有一个比伦敦城更像迷宫。我身上一直都带着地图,等熟悉了一些大的旅馆和车站后,我的活才干得顺当。
“我找了很长一段时间,都没发现那两个人的住处。我四处打听,最后无意间碰上他们。他们住在泰晤士河对面坎伯韦尔区的一间公寓里。一旦找到他们,我就知道,他们的命运就掌握在我的手心里了。我蓄了胡须,这样他们就认不出我了。我不停地跟踪他们,寻找机会下手。我决心,无论如何不能再让他们跑掉。
“尽管这样,他们还是差点跑掉了。他们无论到伦敦的什么地方,我都紧跟其后。有时,我驾着马车跟在后面,有时步行。但是,前者是最好的办法,这样他们就没有办法逃掉。这样,我只有在凌晨或者深夜才能做生意,赚点钱。所以,我不能按时向公司缴费。但是,只要能亲手杀死这两个仇人,我什么都不在乎了。
“不过,他们非常狡猾。一定知道有可能会被人跟踪,所以从不单独出门,晚上也从不出门。整整两个礼拜,我每天驾车跟在他们后面,从没见他们分开过。虽然德雷伯经常喝得烂醉,但斯坦格森一直都很警觉。我起早摸黑地监视着,但找不到一点机会下手。可我并没有泄气,因为有个声音告诉我,复仇的时刻就要来了。我唯一担心的就是,我胸口的动脉血管瘤可能很快就会破裂,这样我就没办法复仇了。
“结果,有一天傍晚,我驾着马车在托凯街转悠,因为他们就寄居在那条街。忽然,有辆马车在他们门口停了下来。不一会儿,有人提了行李出来,随后德雷伯和斯坦格森也跟着出来,坐车离开。我策马驾车跟着他们。那时我心里很紧张,怕他们又要换住处。在尤斯顿车站,他们下了马车。我找了个小孩帮我牵着马,随即跟着他们进了月台。我听到他们在打听去利物浦的火车。车站保安告诉他们刚走一趟车,下一趟车还要等几个钟头。斯坦格森听了似乎有些不快,但德雷伯却相当高兴。我夹在人群中,离他们很近,他们两人的对话听得清清楚楚。德雷伯说他有点私事要去处理,如果斯坦格森愿意等他的话,他很快就会回来。斯坦格森不同意他这样做,还提醒说,他们说好不单独行动的。德雷伯回答说这件事非常私密,他必须自己一个人去。我没听清斯坦格森又说了什么,但后者突然破口大骂,说对方只不过是他雇的佣人而已,无权对他说三道四的。听他这样一说,那位秘书也就不敢再多说什么,只是跟他商量说,如果德雷伯没赶上最后一趟车,就去哈利德私人旅馆找他。德雷伯答应十一点钟之前回到月台,接着就走出了车站。
“我一直等待的机会终于来了。仇人落入我的掌控中了。他们在一起时,我没法下手。但分开后,他们的小命就由我说了算。然而,我并没有仓促行事。我有自己的打算。我要让仇人知道究竟是谁杀了他,让他知道究竟为什么要杀他。这样我才会感到满足。在我制订的复仇计划中,我要有机会让害我的那个人知道,他老早干过坏事,现在报应来了。凑巧,几天前,有个人到布里克斯顿街查看几处房子,把一栋空房子的钥匙遗落在我的车里。当天晚上,他就来取回了钥匙。但我在这段时间里,用这把钥匙取了个模子,并照样子配了一把。这样,我在这座大城市里至少找到了一个可靠的地方,我做任何事都不会有人打扰。我要解决的问题是,怎样才能把德雷伯带到那个地方去。
“德雷伯走到街上,进了两家酒馆。在后来的那家酒馆里待了差不多半个钟头。出来时,走路已是踉踉跄跄的,显然喝高了。恰好我的前方有辆双轮马车,他上了这辆车。我一路紧跟着,我的马离他那辆车还不到一码远。我们驶过滑铁卢大桥,在街道上跑了几英里。最后,让我感到奇怪的是,竟然回到了他原来住的地方。我不知道他回那儿去干什么,但我还是继续跟踪,把马车停在离房子大约一百码的地方。他进了那栋房子,那辆马车驶走了。请您给我一杯水,好吗?说得我口都干了。”
我把水杯递给他,他接过去一饮而尽。
“这样就好多了,”他说,“嗯,我等了大约一刻钟,也可能更久些,房子里面好像突然传来一阵扭打声。紧接着,房门大开,出来两个人,一个是德雷伯,另外一个是我从未见过的小伙子。这个年轻人拽着德雷伯的领子。等来到台阶下,他用力一推,一脚把德雷伯踹到了路中央。“你这畜牲!”他晃动着手中的木棍朝德雷伯吼道,“我要好好教训教训你,竟敢侮辱纯真少女!”年轻人怒气冲天,若不是那个浑蛋踉踉跄跄地拼命沿着街道跑,我想他一定会拿棍子暴打他一顿。德雷伯逃到街道拐角处,看到我的马车,便招呼我过去,然后上了马车。“送我去哈利德旅馆。”他说。
“见他进了我的马车,我心中狂喜,心怦怦直跳。我怕血管瘤会在这最后关头出问题。我慢慢地驾着,心里寻思接下去该怎么办。我可以把他直接拉到城外的郊区,找个僻静的小路,跟他正面交锋。我都决定要这么做了,没成想他帮我化解了这个难题。他的酒瘾又犯了,要我在一家大酒店门口停下。他进去前,扔给我一句话,让我等着他。在那儿,他一直喝到酒店打烊,出来时已经醉得一塌糊涂。我知道胜券在握了。
“别以为我打算很冷血地杀死他。如果那样做了的话,也不是特别公道。所以我不能那么做。我早就决定好了,如果他愿意把握机会的话,我会给他一次赌命的机会。我在美洲漂泊的日子里,干过许多不同的工作。我给约克学院的实验室看过门,打扫过卫生。有一天,我听到教授给学生讲解各种毒药。他给学生看了一种毒药,他称之为生物碱,是从南美土著人弓箭上的毒药中提炼出来的,毒性很强,触之即死。等他们离开实验室后,我找到装配剂那个瓶子,偷了点出来。我对配药还是相当在行的,把偷来的生物碱做成了可溶的小药丸,然后把每粒毒丸分开装入盒子,每个盒子里又分别装入一粒外表看来差不多的无毒药丸。我那时就决定了,一旦那两个家伙落在我手里,就给他们每人一盒,让他们选一粒药丸服下,剩下的那枚我来吃。这就相当于蒙着眼睛射击一样很要命,但却要比那清净了许多。从那天起,这些药盒就没离过身,现在是时候派上用场了。
“那天晚上快到一点钟的时候,风很大雨很急。虽然外面非常阴冷,但我心里却是非常兴奋,真想放声大吼几嗓子。要是你们有件事情憋在心里长达二十年之久,你们也就能体会我当时的心情了。我点了根雪茄,抽了起来,想使自己紧绷的神经放松一下,但双手依然激动得不住地颤抖,太阳穴也突突直跳。驾着马车,我仿佛看到老约翰·费里厄和亲爱的露茜在黑暗中看着我,对我微笑。就像看到你们在房间里一样,看得真真的。一路上,他们就在我前面,马匹两边一边一个,一直把我引到布里克斯顿街的那栋空屋子前,我停了下来。
“那里一个人影都没有,也听不到任何人说话的声音,只听见滴滴答答的雨声。我透过车窗往里看,只见德雷伯蜷成一团,醉醺醺地沉睡着。我拽着他的胳膊,把他摇醒了。“该下车了,”我说。
“好的,车夫。”他说。
“我猜,他以为是到了他说要去的那家旅馆,他什么也没说便下了车,跟着我到了屋子前面的花园里。他那时还是有些头重脚轻,我不得不去旁边扶着他,不让他跌倒。走到门口,我打开房门。我敢保证,一路上,那父女俩都在前面领路。
“真黑。”他踉踉跄跄地边走边说。
“马上就有灯光,”我说着,擦了根火柴,点亮了我带来的一支蜡烛,“好啦,伊诺克·德雷伯,认得我是谁吗?”我把脸朝向他,把蜡烛举在我的脸旁边。
“他醉眼朦胧地盯着我看了半天。突然眼里流露出非常恐惧的神情,整张脸都开始痉挛,我知道,他认出我来了。面如土色,他缓缓地向后退着。我看见大滴的汗珠从他额头爆出,牙齿打着战。见他这副模样,我背靠着门,狂笑不止。我早知道,复仇会让人快意,但我却从未想过会这样令人充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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