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血字的研究(15)

2018-01-13 作者: (英)阿瑟·柯南道尔
第16章 血字的研究(15)

“你这狗东西!”我说,“我从盐湖城一直追到圣彼得堡,每处都让你逃掉了。现在你算是跑到头了。我们两个人只有一个能看到明天的太阳。”我说话时,他还在往后缩。他脸上的神情分明告诉我,他以为我疯了。那个时候,我的确跟疯了一样,太阳穴处的血管像挥动的铁锤一样狂跳不已。我想,要不是鲜血从我鼻孔喷出来,缓解了一下的话,我的病当场就可能发作了。

“你现在还想得起露茜·费里厄吗?”我怒吼着,锁上门,朝他挥舞着钥匙,“这惩罚来得太迟了,但终究还是来了。”我说这话时,只见他的嘴唇在瑟瑟发抖。要不是知道讨饶没用,他可能会苦苦哀求我放过他一命。

“你要谋杀我吗?”他结结巴巴地说。

“不是谋杀,”我回答说,“杀死一条疯狗,怎么可以说是谋杀呢?当年你杀害我心上人的父亲并把她掳走时,当年你把她充入你那该死、恶心的后宫时,你可曾对那可怜的人有过丝毫的怜悯吗?”

“杀她父亲的人不是我,”他大声说。

“但是,她那纯真的心是你打碎的!”我厉声叫着,把药盒塞到他面前,“上帝在上,让他来裁决。选一粒吃下去。一粒生,另一粒死。你挑剩的我来吃。让咱俩瞧瞧,这世上有没有公道,或者说是全凭天意”。

“他发疯似地叫着,颤颤巍巍地往后缩,乞求我饶命。但是,我拔刀顶着他的喉咙,他不得已吃了一粒,我随后吞下了另一粒。我们面对面,一声不吭地站了一两分钟,看究竟谁生谁死。

“突如其来的剧痛让他明白,自己吞下的是毒药,他脸上当时的那副神情真让我难忘。看他那样子,我大笑起来,把露茜的结婚戒指举到他眼前。不一会儿工夫,那种生物碱很快发作了。一阵剧痛使他五官痉挛变形。他向前抬起双手,身体摇摇晃晃,接着惨叫一声,“嘭”地一声倒在地板上。我用脚拔弄着,把他的身体翻过来,把手放在他的心口处,发现没有了心跳。他死了!

“那时血还在从我鼻孔往外涌,但我并不在意。忽然一下子,脑海中闪过一个念头:用血在墙上写了个字。也许只是想恶作剧,把警察引入歧途,因为我当时心情很轻松、很愉快。我记得,曾经有个德国人在纽约被谋杀了,尸体上就写着‘复仇’。当时,报纸上说是秘密党干的。我想,这个让纽约人困惑的字,同样也会使伦敦人不解。于是,我用手指蘸着自己的血,在墙上找了个合适的地方写下了这个字。然后,我走回到了马车停放处,四下里一个人都没有,风还在刮,雨还在下。我赶着马车走了一段路,不经意间把手伸进口袋,露茜的戒指往常都是放在这个口袋里的。我发觉戒指不见了,大吃一惊。这是她留给我的唯一念想。我想,可能是在我弯腰察看尸体时掉了。于是赶着马车回去,把车停在附近的一条横街上,大胆走向那栋屋子。即使冒再大的风险,我也不愿失去这枚戒指。一到门口,就跟一个刚从里面走出来的警察撞了个满怀。我只好装成一个无可救药的醉鬼,以打消他的怀疑。

“这就是伊诺克·德雷伯死的过程。我接下去要做的就是,让斯坦格森同样付出代价,这样就可以给约翰·费里厄报仇了。我知道他住在哈利德私人旅馆。整个大白天,我都在旅馆周围晃悠,但他没有露一次面。我想,他一直不见德雷伯来,可能觉得有些不对劲。斯坦格森是个狡猾的家伙,一直小心提防着。他要是觉得躲在旅馆里不出来,就可以逃过去,那就是大错特错了。我很快就查清了哪扇是他卧室的窗户。第二天一大早,我用旅馆后胡同里放着的梯子,借着晨光爬进了他的房间。我把他弄醒,告诉他:老早欠下的人命现在该偿还了。我把德雷伯死的经过讲给他听,并同样给他机会在两颗药丸间做出选择。给他机会,他不要。他从床上跃起,想要掐我的脖子。为了自卫,我一刀刺进了他的心脏。无论怎样,结果都一样。上帝无论如何都不会让他那罪恶之手挑中无毒药丸的。

“差不多说完了,这下好了,我也快死了。事后,我继续赶马车,想好好干下去,攒够钱回美国去。过了一两天,有个衣服破烂的少年来打听赶车佬杰斐逊·霍普,我当时正站在院子里。他说贝克大街B座221号有位先生要雇车子。我没有怀疑就跟来了,后来在座的这位年轻人把手铐铐在我手腕上,动作干脆利落,真是生平罕见!先生们,这就是整个事情的来龙去脉。你们可以把我看作杀人犯,但我依然认为,我跟你们这些执法者一样,非常公正。”

他讲述的故事非常惊心动魄,他讲述时的一举一动也非常感人,我们都一动不动地听着,入了迷。就连那两位久经阵仗的职业侦探也似乎对他讲述的事情表现出浓厚的兴趣。在他讲完后,我们静静地坐了好一会儿,唯有笔在纸上划过的沙沙声。那是莱斯特雷德在速记最后几句供词。

“还有一个问题,我想再了解一下,”最后,福尔摩斯开口说,“我登了招领启事后,有个人来把戒指领走了。您那个同伙是谁?”

人犯向我朋友开了个玩笑,眨了眨眼说:“我可以把自己的秘密讲出来,但不能连累别人。看见那则招领启事,我想这可能是个骗局,也可能正是我要找的那枚戒指。我朋友自告奋勇来看看。我想,您也不得不承认,他干得漂亮。”

“确实如此。”福尔摩斯心悦诚服地说。

“好了,先生们,”巡警严肃地宣布,“法律程序还是要走的。礼拜四,要把人犯提交官庭审判,请诸位届时务必到庭。开庭之前,犯人由我看押。”他说着,按响了铃,两名看守把杰斐逊·霍普带走了。我朋友和我一起走出了警察局,坐马车回到了贝克大街。

第七章 故事结束

我们都接到通知,礼拜四必须到庭。但到了礼拜四,却又不需要我们出庭做证了。更高一级的法官受理了这个案件,杰斐逊·霍普被传唤到另一个法庭受审,说要给他最公正的审判。就在那天晚上,他的动脉血管瘤破裂了,次日清晨发现他倒在监房的地板上,脸上带着平静的笑容,他似乎在临死那一刻回顾自己的一生,觉得没有虚度,过得很有意义。

“格雷格森和莱斯特雷德会因他的死而疯狂的,”第二天晚上,我们聊起这事时,福尔摩斯说,“他们现在到哪儿去四处炫耀啊?”

“凶手被抓,他们两个又没有什么功劳。”我回答说。

“在这个世界上,你做了什么并不重要。”福尔摩斯尖刻地回答说。“重要的在于,你让人们相信你做了什么。没关系的,”他停了一下,又轻松地继续说,“我不会为别的什么事而放弃案件调查的。在我的记忆中,这桩案子是最有意思不过了。虽说案情简单,但却从中受益不少。”

“简单!”我脱口而出。

“不错,真的,也只能用简单一词来形容,”夏洛克·福尔摩斯见我一脸的惊异,微笑着说,“我之所以说这个案子其实很简单,是因为我只不过用了几次一般的推理,没用其他手段,三天不到就把案犯捉住了。”

“这倒也是。”我说。

“我已经跟你说过,那些看似不寻常之处,往往有益于破案,而不会妨碍破案。要解决这类问题,最重要的是能够逆向推理。这个方法很管用,也很简单,可惜人们不大用。在日常生活中,顺向推理用得很普遍,而逆向推理往往被忽略。五十个能够进行综合推理的人中,只有一两个人善于做逆向分析推理。”

“我得承认,”我说,“我不大明白你所说的这些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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