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尔摩斯先生的朋友永远都欢迎,”他说,“进来吧,先生。当心獾,它会咬人。啊,去、去!想咬这位先生吗?”这话是说给一只黄鼠狼听的。它正从笼子缝里龇牙咧嘴地探出头来,露出红红的眼睛。“您别怕,先生。那是一只蛇蜥蜴(一种没有脚的蜥蜴,跟蛇相似,眼睛小,主要产自欧洲一带。),没有毒,所以我把它放养在屋里,清除虫子。我刚才失礼了,您千万别往心里去呀。周围的孩子总是半夜敲门吵我,被他们烦透了。夏洛克·福尔摩斯要什么?”
“他要向您借条狗。”
“啊,那是要托比。”
“不错,是叫托比。”
“托比在这儿,左边的七号笼里。”
谢尔曼手拿蜡烛,慢慢穿行在他搜集来的动物家族中。在朦胧摇曳的烛光下,隐约看到各个角落都有眼睛闪烁,在窥视我们。就连头顶的椽木上也栖息着黑压压的鸟儿,我们的声响搅了它们的好梦,所以懒洋洋地左右晃动着身子。
托比原来是条丑陋的长毛垂耳狗,是西班牙犬和潜猎犬(一种混种猎犬,善于偷袭捕猎。)的混血,体毛为黄白杂色,走起路来摇摇晃晃,一幅笨拙的样子。老博物学家递给我一块糖,让我喂它。托比迟疑了一下,把糖吃了,算是接受了我。它跟着我上了车,一路上不吵也不闹。回到池樱别墅时,皇宫大钟刚好敲过三点。我发现,前拳击冠军麦克默多被当作同案犯抓了起来,与舒尔托先生一起被押去了警局。两位警察把守着窄小的大门。我报出那位侦探的名字后,他们才让我带着狗进去。
福尔摩斯站在台阶上,叼着烟斗,双手插在口袋里。
“啊,你把它带来了!”他说,“好狗,不错!阿瑟尔尼·琼斯走了。刚才你走以后,我跟他大吵了一通。他不但逮捕了我们的朋友撒迪厄斯,还把看门人、女管家、印度仆人全抓走了。除了楼上的那个警官,这地方就只有我们两个了。狗就放这儿,你跟我上楼。”
我们把托比拴在客厅桌子的腿上,再次来到了楼上。房间里和我们离开时一样,只不过死者的身上盖上了一条床单。一脸倦容的警官斜靠在墙角。
“把您的牛眼灯借我们用一下,警官,”我的同伴说,“把这块纸板系到我脖子上,这样就能把牛眼灯挂在前面,谢谢。我要把鞋袜脱下来,等下麻烦你拿到楼下去,华生。我要爬到屋顶上去。用我的手帕蘸些木馏油。这样就可以了。现在,跟我到阁楼上来。”
我们从洞里爬了上去。福尔摩斯再次把灯照着积尘上留下的足迹。
“请小心留意这些脚印,”他说,“看出有什么值得注意的地方了吗?”
“这是,”我说,“孩子,或者小巧的女性留下的脚印。”
“除了大小,还有没有别的什么?”
“好像与普通的脚印没什么两样。”
“不是这样的。看这儿!这是右脚在灰尘上留下的脚印。现在,我脱掉鞋袜,在旁边踩一下。有啥不同?”
“你的脚趾是并拢的,而这个脚趾都是散开的。”
“没错。就是这一点,记住了。麻烦你到那扇推窗边去,闻闻窗台木框上有什么气味?我手上拿着这块手帕,就不过去了。”
我按照他说的做了,立即闻到一股非常刺鼻的柏油味。
“这就是他逃离现场时脚踩过的地方。如果你都能闻见他留下的气味,那托比一定能跟踪到他。现在你下楼,放狗,去找那位布朗丁(布朗丁(Gravelet Bondin,1824—1897),法国人,以走绷索而著名。)。”
我出了房屋,来到花园里,夏洛克·福尔摩斯已经站在屋顶上了。只见他像一只巨大的萤火虫,在屋脊上慢慢爬行,爬到烟囱后面,消失在我的视野中,不过很快又出现了,接着又消失在屋脊的背面。我绕到屋子的背面,见他正坐在屋檐的一个角上。
“是你吗,华生?”他喊着。
“是。”
“就是这地方。下面黑乎乎的东西是什么?”
“一只水桶。”
“有盖吗?”
“有!”
“看见梯子没有?”
“没有。”
“真是服了那家伙!这地方太危险了。我应该能从他爬上来的地方爬下去。这根水管似乎非常结实。就这样,我下来。”
只听见脚磕磕碰碰的声音,那盏灯稳稳地顺着墙飘落下来。接着,他轻轻一跃,站在了木桶上,然后又从木桶跳到了地上。
“他做得到,我也做得到,”说着,他把袜子和皮靴套上,“他踩过的瓦片都松了,匆忙中,把这个东西遗落了。用你们医生的话来说,这证实了我的诊断。”
他给我看的东西是一个小口袋。这是一只用上过色的草编成的小包,外面缀了几串俗不可耐的珠子。其大小和样式看起来很像是一只烟盒。里面装了六根黑色的木刺,一头尖一头钝,与巴索洛缪·舒尔托头皮上发现的荆刺相仿。
“这东西很毒,”他说,“小心别扎到你。能让我捡到,真是太好了。很可能其余的毒刺全在这儿了。我们以后就不用担心这些毒刺了。我宁可挨一颗马提尼(十九世纪后半期,英国军队使用的枪,以两个创始人的名字命名。)子弹,也不愿被这玩意扎一下。华生,你愿意再辛苦一趟,跑几里路吗?”
“当然愿意!”我回答。
“腿受得了吗?”
“噢,没问题。”
“过来!狗狗,好托比,闻闻这个,托比,闻闻这个!”他把蘸了木馏油的手帕放到狗鼻子跟前,托比两条毛茸茸的腿分开站立,得意扬扬地昂起头,像一位酿酒师在品尝佳酿一般使劲地嗅着。福尔摩斯接着把手帕远远地扔了出去,把一根结实的绳子系在狗颈圈上,牵着它来到木桶边。这条狗马上哼哼唧唧地大声狂吠不已。鼻子在地上嗅着,尾巴高高竖起,一路小跑,颈脖子上系着的绳子绷得紧紧的,我们只得跟在后面狂奔。
东方渐渐泛白。在清冷的晨光中,我们已经能够看清不远处:四方大宅矗立在我们身后,窗户黑洞洞的,高墙光溜溜的,显得非常凄惨和寂寥。我们直接穿过庭院,在纵横交错的沟壑和坑洼中跨进跳出。这地方到处堆放着烂泥,杂草丛生,呈现出一副衰败、凄惨的景象,与这里刚发生的悲剧相映衬。
到了围墙边,托比沿着墙影奔跑,吠叫不停。最后,它在一个小山毛榉树后的墙角处停了下来。两面墙在这里交会,有些砖块已经松动了,砖块缝隙处下面的边缘已经磨得光溜溜的了,好像有人常踩在上面爬过去。福尔摩斯爬上了墙,从我的手中把狗接过去,扔到了墙的另一侧。
我随后上了墙,他在我身边说:“墙上有那个木腿人的手印。您瞧,白墙上有淡淡的血迹。我们真走运,昨晚下的雨不大。虽然过了二十八小时,路上还留有他们的气味。”
我承认,自己当时还不信,因为这时伦敦的街道上已然是人流车辆络绎不绝。但是,很快我就放下心来。托比没有丝毫的犹豫,一直晃晃悠悠地往前跑。显然,木馏油的气味要比其他的气味更强烈。
“别以为,”福尔摩斯说,“只是此案中有个罪犯碰巧踩到了化学药品,我才能破案的。我有很多种不同的办法抓到他们。不过,既然老天爷给了我们好运气,当然就得用这最简单易行的办法。天予不取,必受其咎啊。然而,这件原本需要费脑筋的案子却因此变得轻而易举了。线索来之不易,显不出真本事。”
“是真本事,当然是,”我说,“福尔摩斯,你在此案中所采用的方法的的确确让我惊叹不已。甚至比侦破杰斐逊·霍普案的方法还要让我感到惊奇。在我看来,这件案子更加扑朔迷离。比方说,你如何能知道那个装木腿的情况呢?”
“啊哈,老兄!不是我炫耀,这很简单。所有这一切都摆在眼前。两位看管监狱的军官获悉了一个大秘密,知道有一笔财宝埋藏在某处。一个叫乔纳森·斯莫尔的英国人画了张藏宝图。你还记得吗?我们在莫斯坦上尉的那张图上看到过这个名字。他签上了自己的名字,还把同伴的名字都签上了。非常有趣的是,他称之为‘四签名’。靠这张图,两位军官,或者是其中的一位,找到了财宝,并把它带回英国。接下来,我们可以推断,此人没有履行先前的约定。那么,这个乔纳森·斯莫尔为什么自己不去找财宝呢?答案很明了。从图上签署的日期来看,莫斯坦拿到藏宝图的时间,正是他去监狱工作的时候。乔纳森·斯莫尔没有亲自去取财宝,是因为他和他的同伙还在服刑,出不来。”
“这仅仅是猜测啊。”我说。
“不是猜测。从所有事实中只能推导出这样的假设。接下去所发生的事刚好能证明这个假设。舒尔托少校回国后,拿着这些财宝,悠哉游哉地过了几年舒坦日子。接着,他收到了一封印度寄来的信,便惊恐万分。信里说了什么呢?”
“信上说,那些被他耍了的人刑满释放了。”
“或者是越狱跑了。这种可能性更大。他应该清楚他们的刑期是多长。如果刑满释放的话,他不至于这么恐慌。接下来,他怎么办呢?他小心防备一个装着木腿的人。你得注意了,这是个白人,因为他把一个白人商贩误认为是那人,还真的开了枪。但藏宝图上只写着一个白人的名字,其他的都是印度人或者伊斯兰教徒,没有其他的白人。因此,我们有把握相信,这个装着木腿的人就是乔纳森·斯莫尔。你觉得这个推理有问题吗?”
“没有,这个推理简洁明了。”
“好的,现在,我们站到乔纳森·斯莫尔的立场上,从他的角度来看问题。他来英国有两个目的:夺回属于自己的财宝。向耍弄他的家伙报仇。他找到了舒尔托的住处,并且很可能买通了一个内线。有个叫拉尔·拉奥的男仆,我们没见过此人。博恩斯通太太说他人品有问题。但是,斯莫尔不知道财宝藏在哪里。除了少校本人和那位已死的忠仆,没人知道藏宝地。斯莫尔突然获悉少校病危的消息,非常担心宝藏的秘密也随之一起消失。于是,避开看门的,潜入宅院,来到死者的窗前。因为舒尔托的两个儿子在,没敢进去。然而,对死者的仇恨让他变得疯狂起来,于是当晚摸进房间,翻寻舒尔托的私人文件,想从中找到与财宝有关的文字材料。无果之后,他留下一张纸片,上面的那几个字表明曾经有人来访。这无疑是预先计划好的。要是他能够手刃少校的话,他会在尸体旁留字,表明这不是一件普通的谋杀案,而是为了四个同伙的正义复仇之举。这种荒谬、怪诞的案件在犯罪史上有许多,通常会留下有价值的线索,使我们得以了解罪犯的情况。我说的,你能听明白吗?”
“明白。”
“乔纳森·斯莫尔接下来该怎么办呢?他只能继续在暗中监视探宝行动。也许,他中途离开过英国。就在那时阁楼上的财宝找到了。他回来后,马上就得到了消息。我们由此可知他一定有内线。乔纳森的一条腿是木腿,根本就无法爬得上巴索洛缪·舒尔托那么高的房间。不过,和他一起出现在现场的,还有个非常奇怪的家伙。这个同伙帮了他一把,可是他那双光脚却踩到了木馏油。于是,托比、我这个半官方的侦探,还有你这个受过伤的阿喀琉斯(希腊神话里的英雄人物。)一瘸一拐地跟着追了六里多路。”
“可杀人的是乔纳森的同伙,不是乔纳森。”
“不错。从他进屋后四处留下脚印看,乔纳森对同伙的做法很恼火。他与巴索洛缪·舒尔托没有仇怨,如果可以把对手制服的话,乔纳森原本不想杀人的。他可不想把自己给栽进去。可没想到情况失控了,他的同伴狂性大发,用毒刺杀了人。于是,乔纳森·斯莫尔就留下了纸条,把宝箱用绳子吊下来,随后自己也下来了。我所推断出来的就是这些。当然了,还有他的长相。他应该是个中年男子,他在安达曼群岛待了很长一段时间,热带地区的气候炎热,因此他皮肤应该很黑;他的身高可以通过他的步距算出来;他脸上应该有胡子。撒迪厄斯·舒尔托曾经在窗户上看到过他那毛茸茸的样子。我所知道的就只有这些了。”
“那个同伙呢?”
“啊,他呀,那也没啥神秘的。你很快就会知道的。早晨的空气真是新鲜!看,那朵云彩飘啊飘的,多像根巨大的红鹤羽毛啊。太阳给伦敦上空的云彩镶上了红边。它把阳光赐予每一个人,可我坚信,它绝不会照耀在我俩这样莫名其妙地忙碌着的人身上。面对大自然的伟力,我们的雄心和奋斗都显得多么微不足道啊!你知道让·保罗(是里希特尔(Jean Paul Fridrich Richter,1763—1825)的笔名,让·保罗是德国小说家,浪漫主义和心理小说的先驱,其作品在十九世纪二十年代曾广为流传,主要著作有长篇小说《黑斯佩罗斯》、《巨神》及论著《美学入门》等。)吗?”
“再熟悉不过了。我是通过读卡莱尔(卡莱尔(Thomas Carlyle,1795—1881),苏格兰散文作家、历史学家,著有《法国革命》、《论英雄、英雄崇拜和英雄事迹》等。)的作品了解到他的。”
“就像是顺着小溪来到湖边。他说过一句妙语:人真正伟大之处在于能认识到自己的渺小。您看吧,这句话就是说,比较和欣赏的能力本身就是高贵的。里希特尔深受这句话的启发。你没带枪吧?”
“我只有根手杖。”
“要是找到了他们的藏身之处的话,这东西就有可能派上用场。你负责对付乔纳森,另一个要是不老实的话,我就毙了他。”
说着,他掏出手枪,装上了两颗子弹,然后把枪放进右边的外衣口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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