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四签名(10)

2018-01-13 作者: (英)阿瑟·柯南道尔
第27章 四签名(10)

又是漫长的一天。每次听到楼下传来敲门声,或是街上有沉重的脚步声走过,我都以为是福尔摩斯回来了,或是有人看了寻人启事后来报信了。我想强迫自己看看书,但始终无法集中注意力,满脑子想的都是查案子,都是那一对搭配怪异、穷凶极恶的案犯。我就在想,我朋友的推理是不是有明显的瑕疵呢?他是不是错了还死不认账呢?他是足智多谋,但他那大胆的推测是否前提就是错误的呢?我从未见他出过错,但是智者千虑也必有一失啊。我想,他可能把问题想过了头,以至于原本可能简单平常的事情在他看来都显得非常微妙、非常不同寻常。可转念一想,我也亲眼目睹了案件的证据,听了他的分析,很有道理。回过头来看这一系列的事情,许多看似微不足道,但却都指向同一个方向。我无法否认,即使福尔摩斯的推断有问题,但他的那套理论肯定也能惊世骇俗。

下午三点,门铃声响起,接着客厅传来威严的说话声,没想到是阿瑟尔尼·琼斯先生来了。不过,整个人却换了一副模样。在上诺伍德时,他断起案子来意气风发,就像是行家里手,一副傲慢无礼的样子。现在却是垂首低眉,一脸惭愧,似乎满是歉意。

“您好,先生,您好,”他说,“我知道,夏洛克·福尔摩斯先生出门了。”

“是出去了。我不知道,他什么时候会回来。您要是等他回来的话,就请坐,抽雪茄吧。”

“谢谢您,有劳了。”他说着,掏出一块红色扎染印花大手帕擦了擦脸上的汗。

“要来杯威士忌吗?”

“好的,来半杯威士忌加苏打。这个季节真是热啊,我有些吃不消。我对上诺伍德那件案子的看法,您是知道的吧?”

“我记得您说过。”

“是啊,我得重新考虑一下这件案子。我原本把舒尔托先生牢牢地网住了,谁想到他却从中发现了个漏洞,洗清了罪名。他确有不在案发现场的证明。他离开了他兄弟的房间后,就一直没有离开过别人的视线。因此,他根本不可能有机会爬上屋顶,从暗门钻入凶案现场。我对这个案子是一筹莫展,我的声誉现在也受到影响,所以非常需要有人指点指点。”

“谁会没个求人的时候呢。”我说。

“您的朋友,夏洛克·福尔摩斯先生,是个非常了不起的人物,先生。”他大声说,语气中充满敬意,“他这个人,没人比得上。我知道,这年轻人参与过很多案件的侦破工作,但从未见过有他破不了的案子。他破案的方式总是不拘一格,也许推断的速度快了点,很难跟得上。不过,总而言之,要是他做警察的话,我想他一定前途远大,当着谁的面我都敢这么说。今天早上,我收到他的一封电报,知道舒尔托的案子他有了线索。这是他发给我的电报。”

他从口袋里掏出电报,递给了我。这是十二点钟从白杨镇发出的电报。

速到贝克大街。若我未归,请等待。我已发现舒尔托案疑凶之踪迹。如欲参与破案,今晚过来,一起行动。

“这下好了。他显然是又找到线索了。”我说。

“啊,那么说,他也有失手的时候,”琼斯大声说,心里算是平衡了些,“我们这一行,即使最出色的人也有时会出错。当然啦,这次同样可能是白忙活了,但是,作为一名警官,我不能错过任何一次机会。有人进来,可能是他。”

只听见上楼的脚步声非常沉重。来者似乎累得喘不过气来,喉咙里发出呼哧呼哧的重喘。他中途有一两次停下来喘口气,似乎没有气力爬楼,最后好不容易来到了门口,走了进来。他的外貌与我们听到的声音相符。老人一身水手打扮,外面套了件大衣,纽扣一直系到颈部,弯腰驼背,两腿打战,气喘吁吁,表情痛苦。他手里拄着根很粗的橡木棍,双肩一耸一耸地费了老大的劲,才算喘上了一大口气。一条彩色的围巾裹着下巴,整张脸只有一双锐利的黑眼珠露在外面。上面是浓密的白眉毛,两鬓是长长的灰色胡须。整个人看上去就是位德高望重的老水手,只是晚景不佳,困顿潦倒。

“老人家,有什么事吗?”我问。

他慢吞吞地四下打量了一番,跟其他老人并没啥两样。

“夏洛克·福尔摩斯先生在吗?”他问。

“不在。不过,我可以代表他,您要对他说什么事,就告诉我吧!”

“我要跟他本人说。”他说。

“但是我跟您说了,我可以代表他。是与茂迪凯·史密斯的船有关吗?”

“是呀,我知道船在哪儿。我还知道,他要找的人在什么地方。而且,我知道财宝在哪儿。所有的事,我都知道。”

“那就告诉我吧,我会跟他说的。”

“我只跟他一个人说。”他反复说,一副倔老头的模样。

“好吧,您就只能等他回来了。”

“不行,不行。我可不能等他一整天。既然福尔摩斯先生不在,那就让福尔摩斯先生自己去找吧。看你们俩的样子就不顺眼,我啥都不会跟你们说的。”

老头儿慢慢地往门口挪去,于是阿瑟尔尼·琼斯跑上前拦住了他。

“等一下,老先生,”他说,“您的消息很重要,不能就这样走了。我们得把您留下,无论您愿不愿意,都必须等我们的朋友回来。”

老头儿想要夺门而出,可阿瑟尔尼·琼斯用他那魁伟的身板堵在了门口。他这下再也没办法了。

“你们这样太过分了!”他用拐棍敲击着地板,大声说,“我来这里拜访一位先生,你们俩我又不认识,却这样拽着我不许走,太无礼了!”

“我们没有恶意,”我说,“我们会给您补偿的。请坐到这个沙发上等,不会很久的。”

他气呼呼地走过来坐下,双手支着脸。琼斯和我继续抽着雪茄,聊着。不料,忽然传来了福尔摩斯的声音。

“我想,你们也给我支雪茄抽抽吧。”他说。

我们两人腾地一下从椅子上跳起来。只见福尔摩斯坐在我们身边,一脸揶揄。

“福尔摩斯!”我高兴地大声说,“你回来了!可那个老头儿上哪去了?”

“老头在这儿,”他手捧着一团白色须发,说,“他在这儿,假发、胡须、眉毛,全在这里。我的化装技术不赖吧,我都没想到能通过这次的考验。”

“啊!这家伙!”琼斯兴高采烈地大声说,“您不去当演员,真是屈才了。您的咳嗽声真能以假乱真,颤颤巍巍的双腿一个礼拜能讨得到十英镑。不过,我已注意到您的眼神很锐利。是吧,我们也不是那么容易上当受骗的。”

“我化这个装忙了一整天了,”他说着,点燃了雪茄,“您知道,许多罪犯都听说过我了,特别是我这位朋友把我办的案子写成文章发表之后,更是如此。所以,我只能像这样简单地化个装,才能出去办案子。您收到我的电报了吧?”

“是的,正是收到电报,我才过来的。”

“您负责的这个案子有什么进展吗?”

“毫无进展。抓的两个疑犯也因证据不足放了。”

“那没关系。放走了这两个,我们会帮您抓到另外那两个。可是,您必须听从我的安排。所有官方的功劳全归您,但是您必须按照我说的去做,可以吗?”

“完全没问题,只要您帮我抓到那两个凶犯。”

“那好,首先,我要一艘警用船,必须是蒸汽艇,晚上七点钟,在威斯敏斯特码头待命。”

“这好办,那边有一艘蒸汽船,但是我到马路对面,打电话落实一下。”

“我还要两名可靠的警员,防止凶犯跳跑。”

“警用艇上有两三个警察。还有别的要求吗?”

“一旦抓住他们,财宝就到手了。我这位朋友肯定会很乐意把财宝箱送到那位拥有一半继承权的年轻女士手中。让她第一个打开,怎么样,华生?”

“我很乐意。”

“这不符合规定,”琼斯摇了摇头说,“不过,这件事从头到尾都不符合规定。我们就只好睁只眼闭只眼了。事后,财宝要移交当局,等官方调查完毕才能拿走。”

“当然。这好办。还有一件事,我非常想听听乔纳森·斯莫尔亲口讲讲这件案子的一些细节。您知道,我办案子,喜欢把所有的细节都搞清楚。我想私下讯问他,无论是在我的房间里,还是在别的地方都行。只要把人犯看紧了,您就不会反对吧?”

“啊,一切由您作主。现在还没有足够证据,证明有个叫乔纳森·斯莫尔的人。不过,如您把案犯捉拿归案,我当然会同意您对他讯问的。”

“那么,就这么说定了?”

“没问题。您有什么要求吗?”

“我只想请您跟我们共进晚餐。只要等半个小时,晚餐就可以上了。晚上吃生蚝和松鸡,还专为您备了些白酒。华生,你不知道,我很会款待客人的。”

第十章 凶手的末日

我们这顿饭吃得非常愉快。福尔摩斯情绪好的时候,非常健谈。那天晚上,他情绪高涨,似乎有些亢奋。我从没见过他这样健谈,唠唠叨叨说个不停,一会儿是奇迹剧,一会儿是中世纪的陶器,一会儿是斯特拉迪瓦里(意大利著名的提琴制造专家。)提琴,一会儿是锡兰的佛学,一会儿是未来战舰。他不论说什么都是滔滔不绝的,似乎全都有过研究。从那幽默风趣的话语中看得出来,他前两天的郁闷已经一扫而光了。阿瑟尔尼·琼斯尽情地享用晚餐,看得出他在工作之余也很随和。至于我,受到福尔摩斯的感染,觉得案子就要水落石出了,因而心情非常舒畅。在共进晚餐时,我们谁都没有提及把大家联在一起的那件案子。

饭后,福尔摩斯看了看表,斟满了三杯红葡萄酒。

“干一杯,”他说,“祝马到成功。时间到了,该动身了。华生,你有手枪吗?”

“我抽屉里有一支服役时用过的手枪。”

“你最好把它带上,以防不测。马车已在门口候着,我让马车六点半过来。”

七点刚过,我们就到了威斯敏斯特码头,船已在那儿等着了。福尔摩斯挑剔地审视了一下。

“船上有警用标志吗?”

“有,船边上的绿灯。”

“摘掉。”

稍作整饰后,我们上了船,解开缆绳。琼斯、福尔摩斯和我坐在船尾。一个人开船,一个人掌舵,两名粗壮的警官坐在船前。

“去哪?”琼斯问。

“去伦敦塔,告诉他们,把船停靠在雅各布逊船坞对面。”

我们的船速度确实非常快,把一艘艘货运驳船甩在了后面。相比之下,船队好像停在那儿不动似的。当我们超过一艘小汽船,把它甩在后面时,福尔摩斯满意地笑了。

“这样的速度,河上什么船都能追得上。”他说。

“呃,那不见得,但比我们还快的船确实不多。”

“我们要追上‘曙光’号,那条船很有名,因为它速度很快。现在我要把实情告诉你,华生。原本是件微不足道的小事,却一下子把我难倒了,你知道我有多恼火吗?”

“我知道。”

“于是,我就去做化学试验,好让全部身心都得到放松。有位伟大的政治家说过,换种工作是最佳的休息方式。这话有道理。溶解碳氢化合物的实验成功后,我就回过头来考虑舒尔托的案子,把整个案情重新梳理了一遍。我雇的那些人在上游和下游都找了个遍,却毫无所获。大小码头上都不见船的影子,也没见它回来。他们也不大可能把船凿沉以销毁犯罪的证据。当然,假如怎么都找不到,这个假设也确实有可能。我知道斯莫尔这个人有点狡诈,但没想到他能把事情干得这样滴水不漏。通常情况下,只有受过高等教育的人才能做到这一点。于是,我这样想:有证据表明他一直监视着池樱别墅,也就是说他在伦敦住过一段时间。所以,他不大可能得手后就马上逃走,因为需要一点时间,哪怕是一天时间,把所有的事情安顿好。至少,存在这种可能性。”

“在我看来,这个观点似乎站不住脚,”我说,“他更有可能在作案前就把一切准备好了。”

“不,我不这么想。除非他确信藏身之处对他可有可无,否则他不会轻易放弃。不过我又想到了另外一点,乔纳森·斯莫尔一定意识得到,他那同伙相貌奇特,无论怎样化装都没用,一定会引起别人的注意,甚至可能会使人联想到诺伍德惨案。他那么聪明,不可能意识不到这一点。他们趁着夜色的掩护离开藏身之所,忙着在天亮前赶回来。按照史密斯太太的说法,他们三点钟上的船,再过一个小时天就大亮了,那个时候到处都是人。所以,我觉得他们不会走得太远。他们给了史密斯一大笔钱,封了他的口,留下了他的蒸汽船,以备不时之需,并且携带财宝回到住处。接下去的一两个晚上,他们有时间看看报纸上有什么说法,看看是否有人怀疑到他们头上,然后趁着夜色在格雷夫森德或下游其他地方上船。他们一定在那里安排好了逃往美洲或其他殖民地的路线。”

“他们的蒸汽船呢?他们不可能把船藏入他们住处的。”

“你说得没错。我认为,尽管没看到船,但它离我们也不会太远。于是,我站在斯莫尔的立场,以他的能力来考虑那艘船。他也许会想,要是警察凑巧查到他头上来,那把船开回去或是停在码头上的话,就会很容易顺藤摸瓜追到他们。那么,怎样才能把船藏起来,又随时便于使用呢?我就在想啊,我要是换作他会怎么办呢?那我就只有一种办法。我会把船开到造船厂或修船厂,请他们把船稍作整修。这样船就可以开进船坞里,消失在人们的视线中。同时,如要用船,我只需知会一声,一两个小时后就能把船开走。”

“这好像非常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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