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附录一:阿里巴巴上市大事记

2024-03-13 作者: 牧诚
第9章 附录一:阿里巴巴上市大事记

第9章 附录一:阿里巴巴上市大事记

·2007年11月6日,阿里巴巴网络有限公司在港交所挂牌上市,融资116亿港元。上市当天,开盘价达到30港元,尾盘收于39.5港元,较发行价涨192%,一度创下了港股2007年新股首日涨幅之最。

·2012年2月21日,阿里巴巴集团宣布私有化B2B业务,从香港退市。

·2012年7月,阿里巴巴集团宣布将现有子公司的业务升级为阿里国际业务、阿里小企业业务、淘宝网、天猫、聚划算、一淘和阿里云七个事业群。

·2013年1月10日,阿里巴巴宣布对集团现有业务架构和组织进行相应调整,成立25个事业部,具体事业部的业务发展将由各事业部总裁(总经理)负责。

·2013年3月11日,阿里巴巴集团董事局宣布,任命陆兆禧为阿里巴巴集团CEO,从2013年5月10日生效。届时现阿里巴巴集团董事局主席兼CEO马云将辞去CEO职位,专任董事局主席。

·2013年7月9日,阿里巴巴CEO陆兆禧在香港为阿里上市造势,公开表示,阿里巴巴已经做好了上市的准备,未来融资将用于收购。

·2013年8月23日,阿里巴巴向港交所提交带有合伙人制度的上市计划书,希望通过双重股票结构,以保持马云等阿里巴巴创始人对公司的控制权。

·2013年9月6日,香港证监会召开董事局会议,否决了阿里巴巴合伙人架构上市的建议,阿里巴巴二次IPO之路首触礁。不过对此,阿里和港监会都沉默以对。

·2013年9月10日,马云以内部邮件形式披露了阿里巴巴集团的合伙人制度,这是阿里方面第一次官方披露合伙人制度,被外界解读为公开“叫板”港交所。

·2013年9月12日,对于阿里巴巴坚持合伙人制度的表态,港交所主席周松岗表示,依然希望阿里巴巴选择赴港上市,港交所在保障投资者利益的大前提下,希望能平衡各方利益,找出解决方案。

·2013年10月8日,阿里巴巴第一大股东日本软银破天荒承诺将其持有超过三成股份的投票权,全部委托授权给阿里合伙人。这样,阿里合伙人将持有超过四成投票权,符合香港监管机构规定。作为回应,港交所也向阿里巴巴提出了一些限制条件。由于港交所提出的限制条款苛刻,被阿里巴巴董事局主席马云拒绝。

·2013年10月9日,香港特区政府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陈家强公开表示,香港上市规则规定不能设有双重股权,为了保障投资者权益,必须坚持“同股同权”的原则。

·2013年10月21日,阿里巴巴证实,公司已获得纽交所和纳斯达克接受阿里合伙人机制的书面确认,并称包括董事会的提名权等在内的阿里合伙人机制完全符合上市规定。

·2013年10月25日,在与香港传媒交流团会面时,马云表示,阿里已推迟上市计划,今年年底前都不能上市。

·2014年3月16日,阿里巴巴宣布,已经启动该公司的上市事宜。阿里巴巴集团的IPO地点确定为美国。

·2014年5月6日,阿里巴巴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了首次公开募股申请。

·2014年6月11日,阿里巴巴在美国首个购物网站11Main.com正式推出。

·2014年06月16日,阿里巴巴向SEC(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更新了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阿里巴巴合伙人名单,以及2014财年整体业绩。合伙人团队由马云、蔡崇信、陆兆禧、彭蕾等27人组成。

·2014年06月27日,阿里巴巴向美国证监会递交招股书增补文件。文件显示,阿里巴巴决定在纽约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BA BA”。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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